2021年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解读[初中招生]
★关键词
“免试入学、公民协同、便民惠民”。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同步招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线上办理、线下免跑”,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招生对象
(一)鹿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2021年6月4日后登记鹿城区户籍的,视学额情况安排。
(二)鹿城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办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
(三)非鹿城区户籍,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且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非鹿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确需在鹿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具体要求为:父母双方在鹿城区办理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简称“省定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在鹿城区办理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件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父母一方在鹿城区范围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近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鹿城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近一年)以上,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根据符合条件区域的不同,分为“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非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并作为入读城区初中与非城区初中的标准。
★公办初中招生方式
分片实施、分类组织、分批分配。
分片实施指: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按鹿城城区、鹿城非城区分片实施。鹿城城区是指鹿城区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等9个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以上区域的,根据父母产权等条件在城区初中分配入学。
鹿城非城区是指鹿城区七都街道、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以上区域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情况在户籍对应非城区初中入学。
分类组织指:各城区小学毕业生的小升初报名工作由所在小学组织;各非城区初中(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新生报名、审核与录取工作由各非城区初中组织;不在鹿城城区小学毕业、符合鹿城城区初中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工作,由区招生办直接组织。
分批分配指:对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分批次予以分配入学。
(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按其父母房屋产权地址就近分配入学。
(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按上述房屋产权地址就近分配入学(在入读学校相应学段周期内,该产权仅供一户家庭入学使用,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鹿城城区均无房,或房产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招生办按片区统一调配至城区初中入学。
(四)非鹿城区户籍,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且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初中,可根据父母房屋产权地址,申请在鹿城区就读初中,就读规则具体为:房屋产权地址在城区范围的,由区招生办按片区统一调配至城区初中入学;房屋产权地址在非城区范围的,到产权所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非鹿城区户籍,父母符合鹿城“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完成“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资格认定(具体办法详见微信公众号“鹿城新居民”)后,由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招收;父母符合鹿城“非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向非城区相应初中学校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并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接收入学。如不能全员接收,进行统筹安排。
★公办初中招生环节
2021年,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分“家长网络预报名”和“学校审核确认”两大环节。
“家长网络预报名”指家长下载安装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相关学校(报名点)进行网络预报名并预选线下指导确认时间;“学校审核确认”指各学校(报名点)对报名对象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
“学校审核确认”分线上不见面审核与线下指导确认两类,相关材料达到线上审核要求的,采取线上录取形式,提早告知免去线下确认环节;相关材料达不到线上审核要求的,按预选时间进行线下指导确认。
★公办初中报名流程
(一)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由所在小学组织接收报名。 6月1日至4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毕业小学(报名库)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视频操作指南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查阅),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用于学校线上审核与线下指导确认。如相关材料达到线上审核要求的,将提早告知免去线下指导确认环节。
(二)不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由区招生办组织接收报名。6月1日至15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区招生办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视频操作指南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查阅)、预选线下指导确认时间,根据不同入学类别准备相关报名材料,按预选时间在7月5日至6日到区招生办(临时设杨府山路7号鹿城实验中学内)进行线下指导确认。如相关材料达到线上审核要求的,将提早告知免去线下指导确认环节。
(三)符合非城区公办初中(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1.在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辖区覆盖范围小学就读的:在非城区初中组织和指导下,于6月1日至15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视频操作指南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查阅),由相应初中学校完成后续线上审核、线下指导与录取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详见各校招生公告。
2.不在鹿城区小学就读的:查阅各非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公告,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公办初中网络预报名操作指南
(1)视频指南: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点选“更多服务-网络报名视频指南”,查看视频操作指南。
(2)文字指南:家长通过各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安装“浙里办”(或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将左上角“站点列表”设置为“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进行网络预报名。具体为:依次点击“开始报名→鹿城区→公办初中→报读城区公办初中”,根据毕业小学情况选择“鹿城城区小学毕业生在本校预报名”或“非鹿城城区小学毕业生向招生办预报名”,按要求选择报名点与报名类别,完成信息填报、照片上传与线下指导确认时间预选工作。
★民办初中招生方式:限定范围、明确对象、统一平台、摇号录取、多轮招录
限定范围指:2021年,鹿城区属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按《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按规定可在鹿城区域外招生的,各类招收对象的要求参照鹿城区。
明确对象指2021年鹿城区各民办初中招生对象确定为五类(按规定可在鹿城区域外招生的,各类招收对象的要求参照鹿城区):
(一)鹿城区户籍生: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鹿城区学籍生: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鹿城区产权生:非鹿城区户籍,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鹿城区居住生:(1)非鹿城区户籍,父母在鹿城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在鹿城区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在市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2)非鹿城区户籍,鹿城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办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
(五)本校直升生:采取初中校内直升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六年级学生。
统一平台指:民办学校通过“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接收报名,后续摇号、录取等工作同样在该平台完成。
摇号录取指:网络报名结束后,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所有民办学校不得选择生源。
多轮招录指:民办学校招生设有一轮招录和二轮补招环节。一轮招录后仍有学位空余的民办初中,可申请温州市域内补招一次。
★民办初中报名录取规则
(一)适龄儿童少年每人最多可在公办学校之外选报2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
(二)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预录取。
(三)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自2020年招收小学部一年级新生起,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实施直升。学校对原先已招录的小学部学生采取直升初中的,直升报名和录取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报名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直升后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在核准范围内统一招录。
(四)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流程
一、优先录取:采取初中校内直升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直升对象、政策照顾对象等各类优先安排人员,提前批次完成报名与录取工作。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举办者直系亲属的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等优先安排人员于5月21日、24日向区教育局提交名单或报名申请。
二、一轮招录
1.网络报名:6月1日-3日,安装、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根据提示完成民办学校网络报名,每人最多可在公办学校之外选报2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
2.资格审核:6月9日前,完成报名对象资格审核。
3.确定预录取名单:6月10日,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全员录取的原则生成预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施行电脑随机派号,生成派位顺序号,并按顺序号确定预录取名单。
4.缴费确认:6月11日-12日,根据电脑随机派号结果,在计划内完成预录取对象的缴费确认工作。
5.按序递补:6月13日-14日,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预录取,完成缴费确认工作。
三、二轮补招
1.公布计划:6月17日前,确定招不足可进行二轮补招学校。
2.接收报名:6月18日-19日,接收温州市域内符合条件对象的报名。每人限报1所。
3.资格审查:6月21日-22日,完成报名对象资格审核。
4.录取缴费:6月23日,按“计划内全员录取、超计划电脑随机派号”的原则上完成二轮补招学校学生的录取工作。6月24日完成预录取对象的缴费确认工作。
★民办初中网络报名方法
安装、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根据提示进行民办学校网络报名。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鹿城区教育局
解读人:孙晨(普教科副科长)
联系方式:普教科,8826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