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莞城户籍学生初中入学招生方案的通知[初中招生]

2024-04-07 23:31:22 专业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及《关于做好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及《关于做好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一)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简称“回莞类”学生);

  (三)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并在莞城工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父或母一方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六)父或母一方是台湾户籍并在莞城工作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七)符合有关规定并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

  (八)符合有关规定并属莞城安排解决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九)符合有关规定并属莞城安排解决的抗疫医务人员子女;

  (十)父或母一方在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十一)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以上多项招生对象的,可选择其中一项类别提出入学申请。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莞城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初中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现场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10:00-5月17日17:30;

  2.报名地址

  (电脑端)网址:https://zs.dg.cn,或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http://www.gdzwfw.gov.cn;

  (手机端):“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APP。

  3.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审核结果不正确,影响志愿填报,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

  (2)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二)资料审核

  1.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5月27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2.资料复审。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报名信息有误,可于2021年5月3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于2021年6月5日前公布复审结果;复审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只能在补录环节申请补录。

  3.结果确认。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如对审核结果没异议的,须先确认审核结果,再填报志愿。审核结果确认后,有关报名信息和审核结果将不再进行修改。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1年5月28日9:30-6月8日17:30;

  2.报名操作

  (1)招生对象第(一)(二)类的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并选择“申请镇街”—“莞城街道”;

  (2)招生对象第(三)至(十一)类的优待政策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优待政策学位”,选择“莞城街道”,下拉选择所属的优待政策名称。

  (3)招生对象(一)至(十一)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要申请其他类别志愿学校的,可同时在招生平台填报其他志愿类别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类别可选择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

  (四)现场资料审核

  1.符合招生对象第(一)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现就读小学负责组织资料审核;

  2.符合招生对象第(二)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填写好《2021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附件1)以及在现就读小学打印《学籍基本信息》(附件3),于注册当日交录取学校。申请人家长在报名期间不用到现场提交资料。

  3.符合招生对象第(六)(十)(十一)类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于2021年6月9日—6月11日带齐《2021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城区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

  4.符合招生对象第(三)(四)(五)(七)(八)(九)类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东莞市教育局与相关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申请人家长在报名期间不用到现场提交资料。

  (五)终审结果公布

  东莞市教育局根据部门数据对接结果,以及现场资料审核结果对报名信息进行终审。审核通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莞城小升初“电脑派位”,审核不通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莞城小升初“电脑派位”。

  三、初一年级录取办法

  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将终审通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就读。具体办法如下:

  (一)派位办法

  将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和东莞中学初一年级的招生名额,以及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初一年级中招收符合条件的莞城小升初应届毕业生的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按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其中“在莞城街道外学校就读的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将集合为1所小学“回莞类”),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就读。

  (二)派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4日下午2:30;

  2.地点: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三)具体操作

  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用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产生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依次排定这四所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整个派位过程由市教育局领导、莞城教育管理中心领导、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新闻记者、中小学校长代表、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四)东莞中学初中校区在2021年9月暂未投入使用,今年被东莞中学录取的学生将暂先安排在东莞中学高中校区入学,待东莞中学初中校区投入使用后,该部分学生再安排回东莞中学初中校区上学。

  四、关于非莞城户籍学生小升初问题

  (一)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东莞市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在填报志愿时,可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并选择相应镇街。请该类学生家长提前了解户籍地小学升初中的要求和手续,按规定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二)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通知》(东府〔2020〕32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和填报积分制入学志愿,按申请地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同时申请民办学校,可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民办学校”,选择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

  五、关于莞城户籍学生小升初补报名问题

  莞城户籍学生的户籍审核时间截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5月17日)。在此日期后户籍迁入莞城的学生,以及逾期未报名或注册的莞城户籍学生,请于2021年7月29日-2021年7月31日带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办理补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该部分学生不参加“电脑派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报名时间结束后,2021年秋季学期不再接收户籍新迁入莞城的入学申请。

  六、关于莞城户籍学生非起始年级转学问题

  具有莞城户籍的初中一年级或初中二年级在读学生,如需转学回在莞城街道的市属公办初中学校就读,请于2021年7月29日-31日带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书面申请书,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提交转学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该类转学申请不需要网上报名。莞城户籍转学生的学位安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莞城户籍学生初中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叶淦奎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王健副局长、莞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林汝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教育局有关科室人员和莞城教育管理中心有关人员;领导小组着重统筹招生工作大局,把握招生工作原则和方向,加强对莞城户籍学生初中入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桂森同志担任主任,刘泉先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落实和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制定招生方案,采取有效工作举措,确保平稳有序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二)加强招生监督。市教育局和莞城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查有实据,造成重大舆情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学校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三)提升招生服务。市教育局、莞城教育管理中心和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向广大家长深入解读政策,让家长全面掌握招生规定和入学程序。各小学要提供网上报名设备,安排熟悉入学政策和报名流程的老师,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对网上报名不熟悉的学生家长提供报名协助和指导。

  八、本方案仅适用于今年莞城户籍学生初中入学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