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初中招生]

2024-04-06 15:34:06 招考指导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今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生原则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学校最大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确保本...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今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学校最大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确保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纸坊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条件招收辖区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各街道(园区)初中负责招收服务范围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工作。大方学校、海淀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按市局文件精神,自行制定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公布,并依章执行,招生结果在8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2.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切实规范全区初中招生行为,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招生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确保阳光招生。根据市局文件规定,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初中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并准入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签订《江夏区初中择校申请表》。择校生不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今年我区初中择校学校为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区一中初中部。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需提交《江夏区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申报表》)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招生程序

  1.招生条件

  (1)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户籍在纸坊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由学生家长凭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需要提供新生父母2年内3个月以上的房屋水电费、电视收视费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内的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2)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江夏区非纸坊户籍,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的租住户持新生父母户口簿、租住合同(社区盖章)、劳动合同等;非武汉户籍持父或母居住证、劳动合同、租住合同(社区盖章)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区一初中、区一中初中部除外)。

  (3)在本区其他街道(开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江夏区小升初转学申请表》的原件、复印件于8月23-24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4)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小升初跨区转入的学生,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学生毕业证、国网学籍资料(学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于8月23-24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5)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纸坊城区居住证、小学生毕业证、国网学籍资料(学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于8月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属于(3)(4)(5)类小升初学生,区教育局依据各初中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新生到指定初中学校就读。

  2.招生程序

  (1)新生报名登记(6月22日—6月24日):家长(监护人)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住地社区证明等)的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区域招生学校登记。(一初中、一中初中部必须具有服务范围内户籍或房产)

  (2)学校查验核实(6月25日—6月26日):招生学校查验、核实、确认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证件,对证件把握不准或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或到相关部门核实,初步拟定招生名单。

  (3)区局审核确认(6月27日—6月28日):招生学校将初步拟定招生名单交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招生学校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印章。

  (4)公示招生名单(6月29日—7月1日):各初中学校在本校公示招生名单。

  (5)发放入学通知(7月3日):招生学校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或其他方式通知预录学生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6)新生入学报到(7月5-6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到。

  (7)处理遗留问题(8月20日-24日):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家长凭相关证件在江夏五中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招生范围

  1.一初中

  (1)文华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南----四贤路以东——新兴街以北;

  (2)文华路(青龙路)以西----新兴街以南----龙头街(宁安路)以东。

  2.二中

  (1)四贤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南——武昌大道(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新兴街以北;

  (2)龙头街(宁安路)以西----兴新街以南——武昌大道(含武昌大道以西)。

  3.四中

  (1)熊廷弼街以北——文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南——武昌大道(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北----文华路以西。

  4.五中

  文华路(青龙路)以东----北华街以南。

  5.一中初中部

  (1)北华街以北—-文化路以东----谭鑫培路以南—江夏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北---江夏大道以东—一中院墙以南(含一中)—-江花大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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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夏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