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深圳就业分配]

2024-09-04 18:14:21 就业分配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宝安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3日宝安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第一节“十三五”发展成就一、人才优先战略初显成效二、就业与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三、高端服务平台汇智聚力四、和谐劳动关系纵深发展五、公职人员队伍焕发活力第二...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宝安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区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

  宝安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一、人才优先战略初显成效

  二、就业与民生保障扎实有力

  三、高端服务平台汇智聚力

  四、和谐劳动关系纵深发展

  五、公职人员队伍焕发活力

  第二节 问题与不足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二、面临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突出“高精尖缺”,建设大湾区人才发展新高地

  一、优化完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二、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助推智创产业革新

  三、深化国际人才交流,大力引进国际人才

  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壮大技能人才队伍

  五、聚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建设湾区国际人才良港

  第二节 强化政策引领, 打造新时代创业就业模范区

  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二、创新思路精准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三、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助力港澳青年创业

  四、加大基地建设力度,释放创新创业动能

  五、启动“双引擎”,推动“双创”升级发展

  第三节 坚持标本兼治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城区

  一、做实做细信访工作,防范化解劳资纠纷

  二、深化党建引领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加强劳动法制宣传,建设企业诚信体系

  四、加强治理能力建设,破解劳资纠纷难题

  五、优化仲裁体制机制,提高仲裁审理效能

  第四节 加强科学化管理 ,打造事业单位改革宝安样板

  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

  二、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

  三、探索职称互认机制,壮大专业技术人才规模

  四、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提升事业单位人才能力

  五、强化人事纪律监督检查,提升队伍执行力和廉洁度

  第四章  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实施监测

  第二节 强化指标约束

  第三节 完善评估制度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五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战略机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市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宝安发展实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人力资源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开展编制,为全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奋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标杆城区”,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宝安区人力资源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稳定为根、服务为魂”工作主基调,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就业保障、人才引进、劳动关系、人事管理等方面创新思维、精准发力,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一、人才优先战略初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区积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广聚天下英才,科学推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高质量完成政策引才、载体聚才、服务留才任务。出台《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截至2020年10月,累计发放各类人才补贴9.58亿元,惠及高层次人才和基础人才3.07万名,对优秀人才进行叠加补贴,吸引大量人才汇聚宝安、扎根宝安、服务宝安。全区引进各类人才85026人,比“十二五”期间增长563%,其中接收应届毕业生40363人,引进在职人才42297人,引进留学生2366人。引进、认定高层次人才2789人。高层次人才方面,国家级领军人才12人,地方级领军人才167人,后备级人才762人,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10人,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22人,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363人,认定区高层次人才1452人。稳步推进“建站引博”计划。截至2020年10月,我区新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家,引进博士、博士后人才351名。发挥人才载体招才引智作用,积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加大载体建设和运营资助力度,累计发放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金380万元。

  二、就业与民生保障扎实有力

  坚持“政策扶持+创业带动”工作主基调,制定新一轮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加强重点群体就业精准帮扶,健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高质量完成促创业、稳就业工作任务。2016-2019年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0.89%、0.46%、0.46%、0.75%,持续保持全市低位。

  实施创业扶持计划,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在全市率先建立创业指导专家队伍,率先开展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截至2020年10月,累计认定创业指导专家145名,推出公共创业推介项目150个;全区共建设认定了52家创业孵化基地,其中省级示范基地3家、市级基地32家,基地总量和质量均居全市前列。各基地已孵化初创企业5千多家,促进创业4000多人,带动就业2.6万余人。

  拓展就业帮扶渠道,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开展企业用工情况调查,主动研判就业形势,精准开展“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服务月”等主题活动,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生源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5%以上,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

  开展企业用工形势监测和经营情况调查。全区纳入用工监测企业达1300家,涵盖了市、区领导挂点企业、五类百强企业、对美贸易重点企业、受影响困难企业等重点服务对象。

  建立劳务对接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每年组织企业赴广西都安、大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宝安与都安、大化的“百企扶百村”劳务协作项目受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政府网等中央媒体报道。

  三、高端服务平台汇智聚力

  2017年建成宝安人才园,作为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宝安人才园获批“国家级”人才产业园。园区引进1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家高校协会类机构入驻。入驻机构年均实现营业收入8000万元,服务企业1.2万多家次。2019年,园区运营单位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被广东省人社厅评为“广东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建成全市首个海归人才公益服务平台——“海归岛”,为海归精准提供创业导师辅导、孵化园区对接、海归创业基金对接等“五大服务”。

  截至2020年10月,海归岛共收到创业入驻申请101份,涉及创业人员343人(其中博士77人,硕士135人),创业项目涵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及金融、建筑、文创、教育、咨询等行业。目前,离岛毕业团队31个、在岛常驻孵化团队27个、流动办公团队11个,已有8个团队获得投资,13个团队在区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

  四、和谐劳动关系纵深发展

  建立劳资隐患排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劳资纠纷处置周报和劳动关系形势季析制度,提升联防联动工作效能。每周编辑《劳动关系快报》,每季形成一篇《劳动关系形势分析》。根据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针对性出台工作指引,指导街道劳动部门科学、高效开展劳资纠纷预防调处工作。

  每年滚动开展监察执法“十大行动”,截至2020年10月,累计排查企业110138家次,督促整改11438家次,实现劳动监察动态监管全天候无死角全覆盖,敦促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不同时期劳资矛盾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拖欠工资、工资不达标、不足额支付高温补贴等专项执法大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劳动违法行为。实行人员下沉、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提升劳资纠纷处置效能,确保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家、省、市专项考核要求,出台问责办法,明确部门责任,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强大合力。加强各部门间协作联动,共同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截至2020年10月,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4宗,公安机关立案46宗,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营造守法经营氛围。

  正面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广泛宣传欠薪后果,督促企业合法用工。贯彻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纳入黑名单的企业按月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在政府资助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开展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评审活动,截至2020年10月,共有539家次企业被评为年度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企业。

  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案效能不断提升。在全省仲裁系统率先开展“开标准庭、办标准案”活动,统一仲裁程序和办案标准,相关做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报》专题报道。要素式办案改革得到人社部认可并在全国推广。

  建立完善源头治理、调解先行的劳资纠纷化解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区300人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全省首家台商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在各街道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卫计系统、教育系统等21个行业(协会)、系统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协会)协同--企业参与”的新型调解网络,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5%,累计结案率90.53%,均高于省、市规定指标。

  五、公职人员队伍焕发活力

  通过下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分权限,进一步调动基层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性,激发基层队伍活力。

  稳妥推进公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等多项改革,会同区教育部门圆满完成137名公办中小学三级及以下校长职级首次认定,进一步激发教育、医疗人才队伍创新活力。

  开展区直(属)事业单位本地公开招聘、选聘、赴外招聘等工作,截至2020年10月,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6040人,其中本科3763人,硕士研究生2102人,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87人。

  会同区委组织部出台《宝安区紧缺专业公职人员“优才双百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公招、选聘和赴外招考等形式,引进紧缺专业、知名高校优秀人才。

  积极组织开展我区享受国务院、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其中,推荐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人(2018年4人、2020年4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31人(2018年19人、2020年12人),为我区发掘储备了一批在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以及社会文化重点领域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截止时间:2020年10月)引进、培育国家、省、市、区各层次高端人才2000名2394119.7%认定区高层次人才500名1452290.4%建设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10家18家180%登记失业率低于3%低于3%100%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动态归零100%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94%94%100%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99%99.65%100.7%劳动监察举报案件查处率100%100%100%立案结案率100%100%100%信访案件办结率100%100%100%

  第二节 问题与不足

  对照“双区”建设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对照宝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奋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标杆城区的发展目标,我区人力资源事业还存在若干短板和不足:

  一是由于宝安房价高企,居住成本、生活成本持续攀升,加之宝安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尚难以满足人才的需求,导致宝安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尚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外贸易摩擦愈演愈烈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的压力不断增强,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创业政策与经济产业政策的协同性尚需提高,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面临挑战。

  三是受我区经济快速转型升级和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企业搬迁、裁员成为新常态,劳资纠纷隐频发多发,统筹推动企业经营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十三五”期间,宝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宝安经济、科技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经济总量健康增长。经核算,2019年宝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853.58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58亿元,增长9.4%,对GDP增长贡献率为0.2%;第二产业增加值1858.79亿元,增长2.2%,对GDP增长贡献率为16.8%;第三产业增加值1994.22亿元,增长11.0%,对GDP增长贡献率为82.9%。三次产业比例为0.02:48.24:51.74。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8.1%,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1%,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64.3%。

  ——企业质量不断提高。工业投资172.5亿元,增长23.7%,其中技改投资102.4亿元,增长35.7%。新增亿元以上企业108家、“四上”企业966家,总数分别达到1563家和5333家;新增国高企业超过800家,总量超过4800家,全市第一。新增3家上市企业,总数达39家;新增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2家单项冠军产品企业,总数均占全市一半。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730家,占全市30.8%。洲明科技、兆威机电分别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麦克韦尔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企业获评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全年实际利用外资5.04亿美元,增长15%。新引进融创、雪花啤酒等10亿元以上项目13宗,国内外500强项目3宗,上市企业总部2宗。新评定国际化投资推广重点园区2家,占全市一半。新开拓海外投资推广直通车8条,3宗中德重大合作项目落户,获工信部“中德(深圳宝安)中小企业合作区”、商务部“中德(欧)产业合作区”授牌。新增商事主体7万家,总数75.9万家,全市第一。

  ——科技实力稳步提升。尖岗山-石岩南、铁仔山、新桥东3个片区纳入深圳国家高新区;市十大基础研究机构之一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落户,新增企业创新平台69家,新认定科技桃花源9家;新增国家级孵化器5个,总数达到12个,占全市40%。全社会研发投入135亿元,增长27.1%;三种专利授权量3.32万件,全市第一。

  宝安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科技水平的稳步提升,既对宝安人力资源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和源源不断的动能。

  二、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元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我国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2019年8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决策。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动更高水平深港合作,增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这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部署,为宝安的改革创新和人力资源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增添了新动能。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宝安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暴发后,宝安外贸企业的生产经营遭受重创,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我区就业形势严峻,劳资纠纷隐患凸显,迫切需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不断提出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实现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战略机遇,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大湾区融合发展核心引擎作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人力资源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宝安高质量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奋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标杆城区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

  第二节 发展目标

  一是大力引才聚才育才,建设大湾区人才发展新高地。推动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德才兼备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力资源队伍。紧紧抓住“双区”建设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环境优势,不断优化人才环境,着力打造湾区核心、人才良港,力争把宝安建设成国际人才、港澳人才、海归人才、国内人才的创业乐土、幸福家园。建设宝安人才需求及质量预测模型,2021—2025年,新引进区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000名,引进留学生1800名,引进在职人才25000名,接收应届毕业生30000名,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5家以上。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体制机制,人才发展环境比较优势明显,海归岛引入海归创业团队100个。打造智能化、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系统,全方位服务企业和国内外人才。

  二是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打造新时代创业就业模范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2021—2025 年,力争省级、市级、区级创业孵化基地数量与质量均居全市各区前列,全区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以下,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依托宝安人才园、湾区国际人才港、德国(欧洲)企业创新中心、海归岛,打造融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化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为国际人才、港澳人才和留学归国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面向全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到2025 年底,全区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35%以上,基本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显著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明显提高。探索劳动用工灵活工时调剂机制,整合资源,搭建人力资源调配平台,开展区内人力资源统筹调配,引导服务业劳动力、裁员企业劳动力等向急需用工的工业企业流动。对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进行分级分类,根据紧急程度、需求数量等进行人力资源适配。

  三是加强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城区。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96%以上。通过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方式,加大对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力度,实现劳动监察举报案件查处率100%,立案结案率100%。实现仲裁案件法定结案率、累计结案率达到省、市规定标准,确保调解率达50%,确保错案率为0。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共建共治共享劳动关系治理新格局。

  四是加强科学化管理,打造事业单位改革宝安样板。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试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激发事业单位人才干事创业热情。组织开展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次以上,每年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不少于600名,到2025年引进事业单位人才3000名以上,为宝安教育、医疗、养老、统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民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第三章 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突出“高精尖缺”,建设大湾区人才发展新高地

  一、优化完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深刻领会中央、省、市人才政策精神,全面梳理我区现有人才政策,科学评价政策实施效果。结合宝安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优化完善宝安人才政策,确保人才发展与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相互衔接、相互匹配、相互支撑。

  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政策。在现有人才评价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具有宝安特色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更加注重引入市场评价、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打造更加全面、更加客观、更加充分的人才评价体系。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开发,高质量打造人才培养集聚平台。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破人才流动壁垒。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推动宝安区人才引进工作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压缩业务办理时限,促进人才要素自由、便捷流动。构建以宝安人才园为核心,街道和其他人才园分园为支撑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二、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助推智创产业革新

  大力引进博士后人才,鼓励博士后在宝安创新创业,推动博士后产学研结合,提升宝安产业竞争力与新技术研发实力。争取市人社局授权,设立深圳市(或大湾区)博士后创新创业中心,帮助人才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招收博士后,享受各类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博士后工作动态管理,开展博士后工作绩效评估,优化博士后公共服务,确保博士后人才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

  加大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引进力度。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齐海洋经济、会展经济、智能制造行业的人才缺口,充分发挥国际化高端海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打造国际人才生态圈。

  依托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等高等院校平台,加大创新创意创业创客设计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智创先锋”评选,探索逐步将其纳入区高层次人才体系。建立宝安高端人才储备池,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共建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

  全面总结经验,持续优化完善“招才进宝”“名企高校行”等重点引才项目。开展企业人才需求摸底调查,及时掌握企业人才需求动态,定期组织辖区重点、优质企业赴高校集中的城市开展精准招聘。

  三、深化国际人才交流,大力引进国际人才 

  抓紧推动境外人才引进管理和制度建设,学习借鉴前海国际人才管理改革的先进经验,提高为国际人才服务的能力水平。争取市外专局支持,在宝安设立外籍人才签证便利化试点,联合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公安分局出入境大队设立国际人才服务专区,为国际人才提供来华工作许可办理、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申报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咨询等窗口服务。举办各类读书会、中国文化体验日、政策解读会等活动,助力国际人才融入宝安。

  坚持承办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赛事,围绕宝安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行业赛和专业赛,鼓励海外优秀团队和项目落地宝安。培育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引导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和专业论坛在我区举办或落地。

  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壮大技能人才队伍

  实施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广泛开展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实现稳定就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继续实施来深异地务工人员“求学圆梦行动”“春潮行动”“新时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专项培训,加强“共青团专场”青年职工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员工开展员工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参培员工取得技能类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的困难企业开展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等各类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帮助困难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再就业。

  实施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行动。围绕区产业发展规划与现状,结合5G、集成电路、智能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需求,支持企业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探索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推动企业与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深入合作。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宝安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型、创新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到2025 年,培养新型学徒制学徒5000人以上。

  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行动。采取职业培训与学制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粤菜师傅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推进“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提升粤菜粤点烹饪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促进就业创业。加强与区内职业院校、龙头企业沟通联系,鼓励职业院校师生、企业技能人才参与竞技,提升技能水平。围绕新形势下“一老一小”对家政服务的迫切需求,大力开展技能培训、职业评价、促进就业等工作,着力培养高素质的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人才,培育符合不同层次家庭需求的居家服务队伍,提供诚信可靠、质优实惠的家居服务供给。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并实施“首席技师”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跨企业培训中心,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技能扶贫、人才评价、技能竞赛、课程研发、成果交流等活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等培养载体建设,符合条件的予以最高50万元资助。加大公共实训基地投入,创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优化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布局和功能定位。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共建校外公共实训基地,按规定予以建设经费支持。积极举办承办技能竞赛,根据竞赛层级和项目类别,对主办或承办技能竞赛的单位按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围绕宝安区产业发展特点,搭建技能展示竞技平台,大力弘扬工匠和劳模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育和选拔。

  大力培养造就“宝安工匠”,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工匠队伍。推广“双元制”教育模式,规划建设中德工匠学院,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联合开发教学资源和培训项目。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工匠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宝安工匠”的遴选评定机制,组织开展公益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鉴定、“宝安区十大工匠”评选活动。

  五、聚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建设湾区国际人才良港

  充分发挥宝安人才园人力资源产业聚集效应,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明确宝安人才园服务宝安重点产业的园区发展定位,大力引进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匹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满足区内重点产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探索宝安人才园“1+N”运营模式(即1个中心园区,N个分园区),鼓励和引导区内产业园和孵化机构创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建设湾区国际人才港,通过“服务优先、打造品牌、培育生态、实现共赢”模式,搭建政府、市场、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等系列共享服务体系,打造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国际人才交流活动服务平台、国际企业和人才服务展示平台,逐步将其打造为湾区国际创新创业和国际人才服务“第一站”,成为宝安吸引国际企业和国际人才的重要平台。

  拓展海归岛服务模式,服务更多海归人才。制定和完善海归岛分岛、海归服务联盟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区内产业园和孵化机构建立海归岛分岛,加入海归人才服务联盟。在中心区建设海归岛核心分岛,拓展提升海归人才服务空间和服务质量,惠及更多海归人才和创业团队。通过海外引才渠道,吸引不少于100个海归团队入驻,邀请专家开展创业指导、政策解读等活动200场以上。 

  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新格局。开发建设宝安人才需求及质量预测模型,通过对宝安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高新技术产业比例、人才发展环境、人才流入流出情况等因素进行统计分析,进行宝安人才需求量和人才结构的定量、动态预测,为人才引进工作提供科学参考。

  打造升级版智能化、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链接政府、高校、企业、人才和学生资源,举办云招聘、云面试,为企业招聘和高校就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举办云讲座、云研讨,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综合素质提升平台,开展企业用工信息动态监测,让劳动关系预警更加高效。

  第二节 强化政策引领, 打造新时代创业就业模范区

  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通过挖掘内需、加大投资、稳定外贸等方式不断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增长的能力。支持平台经济和新形态就业发展,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制度,充分释放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就业潜力。

  二、创新思路精准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社区到企业就业,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不断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多措并举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来宝安就业服务,加强劳务对接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果巩固,继续开展都安、大化等对口扶贫地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活动,落实企业吸纳异地务工人员就业相关补贴。对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持续推进省内省际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各帮扶责任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对口帮扶地区在深求职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对有就业意愿和技能培训需求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免费提供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

  三、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助力港澳青年创业

  全面落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港澳居民纳入宝安区就业创业扶持范围。打造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引进港澳相关创业协会、供应链协会、创投基金等专业化服务平台,组建由深港资源对接、专业技术服务、政策指导服务等分类的专家轮席服务组,积极为港澳青年构建精准的创业指导公益平台。海归岛创建港澳青年创业基地,将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纳入服务体系。

  建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引导创业担保基金机构有效对接港澳青年融资需求。完善高效顺畅的创业要素供给机制,构建人力资源、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高端要素支撑机制,充分发挥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优势,营造更加有利于港澳青年创业兴业的良好环境。

  四、加大基地建设力度,释放创新创业动能

  大力构建我区创业扶持体系,从扶持政策、创业载体和服务平台三个方面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区级基地建设培育力度,指导推荐一批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指导基地设立专家服务站,提升基地创业带动就业服务能力。力争省级、市级、区级创业孵化基地数量与质量居全市各区前列,最大限度释放我区创新创业动能,助力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不同群体参加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培训机构予以补贴,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五、启动“双引擎”,推动“双创”升级发展

  启动“创业带动就业、创业驱动产业”双引擎,推动“双创”升级发展。通过创业和再创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让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释放新动能;加快新兴产业的创业载体培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互联网+”等发展战略,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创业载体;促进成果顺畅转化,搭建创业成果转化平台,健全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活动,实现人才创业、企业创新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

  第三节 坚持标本兼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城区

  一、做实做细信访工作,防范化解劳资纠纷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信访工作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化解攻坚信访突出矛盾,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复杂信访问题化解机制。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司法、信访等部门的联动,群策群力,因案施策,及时妥善处置复杂信访问题,实现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服务不缺位、风险不升级、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发挥“互联网+信访”的优势,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社会普遍关注的信访热点问题及难点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零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工作方案,防止信访问题转化为群体性事件。

  坚持法治信访,加强源头预防,做好全国、省、市、区重大事件特别防护期纠纷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持续优化劳动信访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工作。明确业务办理规范,全区劳动信访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率达100%。

  二、深化党建引领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机制。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评。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按照分级分类处置原则,强化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实行领导包案、专人跟踪、定期汇报,尽量将隐患化解在街道,避免引发劳资纠纷事件。联合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先行示范区试点,努力打造具有宝安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新模式。按照市统一部署,扩大特殊工时制度适用行业和工种岗位范围,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与工会、工商联等联合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巩固和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重大集体争议处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化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改革,结合党建+工建+诚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总结推广“党建+工建+诚信+和谐劳动关系”共建模式,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健全区党建百强企业和守法诚信企业内部劳动纠纷调解处置机制,依托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搭建劳资关系协商平台,进一步深化劳资纠纷源头治理;充分利用企业党建平台与工会平台,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共建活动平台、共享工作资源、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三、加强劳动法制宣传,建设企业诚信体系

  通过“深圳人社”“滨海宝安”“湾区人才港”等两微一端平台和传统纸质媒介,以案说法,强化人力资源法制工作宣传力度。探索建立企业各项劳动规章制度“会诊”机制,把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穿于劳资工作全过程。

  结合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全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违法企业“黑名单”公示工作,实行“黑名单”动态更新,在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报刊予以曝光,同时通报各街道及区发改、经促等相关部门并报上级部门。将企业在劳资领域的隐患信息及办理情况纳入诚信记录并予以公开,强化对失信企业的行政约束,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继续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宝安区劳动用工诚信企业评选工作,采取书面审查材料和现场实地核查的方式,经街道劳动办和区劳动监察大队两级审核,并将评选结果通过报纸、媒体等广泛宣传,鼓励企业合法用工,引导企业积极创先争优。

  四、加强治理能力建设,破解劳资纠纷难题

  坚持源头治理、重点治理、综合治理,逐步实现我区劳动关系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源头治理为“切入点”,结合三级预警化解机制,加强劳资隐患预警研判。依托宝安区网格化智慧管理平台,建立“网格+部门防范预警”机制,加强劳资纠纷类事件巡查,由网格化智慧管理平台分拨至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建立风险隐患动态台账,确保劳资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建立“社区-街道-区”三级联合劳资预警处置机制,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人员下沉,正科级以上干部滚动包案,副科级干部直接参与化解片区重大劳资隐患,破解基层劳动监管力量薄弱、经验缺乏难题,提升劳资纠纷处置效能,确保劳资隐患化解在企业内部、社区和街道。强化劳资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劳资纠纷处置周报和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

  以欠薪治理为“突破口”,构建新型监管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为补充的新型劳动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不同时期劳资矛盾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劳动违法行为,实现劳动监察全天候、无死角动态监管,促使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国家、省、市治欠保支工作决策部署,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先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作业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劳务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差异化缴存,采取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或建设单位担保等第三方担保方式缴存。把功夫下在平时,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强大合力。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健全劳务工欠薪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推进法律援助窗口进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及时为劳务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加大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协同办案工作机制,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

  以多元调解为“减压阀”,助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除利用好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信访等多部门资源,实时掌控事态信息,群策群力及时介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外,进一步利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会同各街道、各部门分级分类妥善化解各类劳资纠纷 。运用“调解+司法确认”赋强公正、调解协议履约情况纳入诚信监管等方式,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质效。立足基层,前移调解防线,确保矛盾不出工厂、不出街道。充分发挥“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组织的自治自律作用,以点带面规范整个行业(区域)会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途径方式。选派仲裁业务骨干“挂点直联”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内部劳动争议,规范用工管理,降低用工风险。

  以部门联动为“突击队”,加强与街道、公安、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劳资纠纷快速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分类处置劳资纠纷,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员工合理诉求积极引导协商解决,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惩戒。强化全区劳动监察力量的统筹协调,落实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协同处置制度,确保快速、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

  五、优化仲裁体制机制,提高仲裁审理效能

  提升仲裁队伍能力水平。完善聘前培训、注册培训、岗前培训、研修培训等专业培训机制,探索建立网络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灵活培训形式,不断提升区、街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员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效率。

  推动区院仲裁员下沉街道办案。按照权责对应和优化协调高效原则,结合《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核发细则》,推动区院仲裁员队伍力量前移,每月定员定点到相关街道办理重点案、疑难案,帮扶带动各街道劳动仲裁庭清案销案。

  深度优化裁审流程,提高仲裁办案效能。优化要素式办案模式,突破要素式改革瓶颈,出台庭前质证规则,完成证据交换窗口和庭前质证室软硬件建设,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和质证,将庭审质证程序前移至庭审前,达到在庭前确认争议焦点,使庭审有的放矢,提升要素式办案实效。针对全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持续高位现状,探索推行速裁仲裁员“专司其职”制,改变传统单一的开庭审理模式,引入多元、灵活的庭审方式,对实行开庭审理的速裁案件,原则上实行当庭裁决,提高仲裁处理效能。

  用好智慧仲裁体系“E平台”。指导督促街道一级仲裁队伍全面用好仲裁“E平台”,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做到系统与立案人员无缝对接,一键受理;推出电子送达、当事人案件跟踪等便民举措;采取在线立案、后台预审、一次告知等形式,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减少时间及人力成本。

  第四节 加强科学化管理,打造事业单位改革宝安样板

  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

  结合“双区”建设发展需求,以我区紧缺专业岗位人才引进为重点,通过公开招聘、选调、选聘、赴外招聘等方式,为我区事业单位引进一批干劲足、创意新、学习强、专业精的“朝阳力量”。畅通事业单位引才渠道,按省、市统一部署,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招录港澳优秀青年机制,面向港澳青年中的中国公民逐步开放事业单位岗位招聘。积极参加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试点工作,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为我区聘用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

  按照市统一部署,深化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等民生重点领域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赋予公立医院更多用人自主权,同时加强宏观管理监督,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教师的保障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会同区教育部门全面推进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充分调动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人才积极性,激发教师、医生医技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三、探索职称互认机制,壮大专业技术人才规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工作要求,完善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审批流程,切实改进市民全流程网办服务体验,高效服务辖区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升市民政务服务满意度。探索粤港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扩大与港澳地区在专业技术资格互认等领域的合作,吸引集聚更多国际高端人才参与“双区”建设和管理。

  四、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提升事业单位人才能力

  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市统一部署,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条件、程序、权限及后续管理进行研究。统筹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调配使用,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统筹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提升事业单位人才能力。

  五、强化人事纪律监督检查,提升队伍执行力和廉洁度

  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全区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巩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自觉、强化纪律执行,推进事业单位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第四章 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实施监测

  开展对规划指标、具体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二节 强化指标约束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指政府对宝安人民的承诺,必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把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

  第三节 完善评估制度

  健全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全面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完善规划调整制度,根据形势变化,结合宝安实际,按规定程序依法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