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深圳2022年学位申请政策汇总: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深圳招生消息]

2024-08-29 16:55:34 函授大学
会议指出,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是国家和省一以贯之的工作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拿出狠抓落实的态度,对标对表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要求。要全面加强公办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管理,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完善自主招生办法,落实指标到校...

  会议指出,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是国家和省一以贯之的工作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拿出狠抓落实的态度,对标对表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要求。

  要全面加强公办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管理,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完善自主招生办法,落实指标到校政策,着力解决违规跨区招生、秘考、“择校热”、“掐尖”招生等问题,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招生工作秩序,真正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会议要求,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管理。

  基础教育、招生考试、督导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联合开展一次违规招生行为再整治专项行动。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列明问题清单,逐条拿出治理硬举措,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整改问题。

  会议强调,各地要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招生新问题,不断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工作实施细则,要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和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着力健全招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大学区制”即将周边多所学校所在的范围组合成一个“学区”,实行相对就近入学,家长可自愿在学区内为孩子报读2-3所学校,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实际上,早在2015年1月,深圳市教育局就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

  目前,深圳“大学区制”只是在各区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试点,并未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实行,龙华区、南山区、罗湖区等区都有试点大学区招生。

  2021年7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以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

  而这个立法如果获得通过,将会加快深圳推行大学区政策的脚步。

  这个立法目前进展情况不清楚,不过原来全部实行单校划片的大鹏新区官宣了2022年新校实行共享学区招生,这也是意见稿出来后深圳第一个官宣试行大学区的区(新区)。

  据罗湖区教育局消息,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罗湖区将有6所公办学校新开办——

  罗湖区围岭学校、罗湖区木棉岭学校、罗湖区银湖小学、罗湖万象小学、罗湖梅园学校、罗湖区畔山小学。

  新建学校基本情况:

  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及大学区有关要求,结合片区学位供需和近年来招生实际情况,罗湖区教育局经过实地勘察、认真调研,对这六所新建学校进行了学区划分,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学校招生学区划分主要是综合考虑学校建设规模和片区生源、学位情况,遵循以下原则:

  1.就近入学原则:要符合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

  2.保持稳定原则:尽量保障原地段适龄儿童入读地段学校的权益,保持学区划分的稳定性、连续性,对没有新增学校的区域不作调整。

  3.大学区原则:依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学区划分要求,原则上新办学校不单独划分地段,尽可能与原地段学校或相邻学校组成大学区。

  4.学位供需平衡原则:尽量匹配片区学位和地段生源,平衡学区学位供需,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银湖小学位于银湖路银湖公馆对面,将于2022年9月建成招生。

  ★学区划分方案:银湖小学不单独划分学区,划入01大学区。

  ★01大学区由罗湖未来学校小学部、凤光小学、银湖小学等3所学校组成,保留现01大学区范围不变。

  ★罗湖万象小学位于宝安北路与桃园路交界附近,将于2022年9月建成招生。学校处于笋岗小学原招生地段,属06大学区。

  ★罗湖梅园学校位于红岭北路与泥岗东路交界附近,为九年一贯制学校,预计2023年9月建成,计划提前借址招生。学校处于笋岗小学原招生地段,属06大学区。

  ★洪湖小学位于笋岗街道,目前为单校划片(原学区编号为07学区)。

  ★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罗湖万象小学、罗湖梅园学校小学部不单独划分学区,划入06大学区。将洪湖小学并入06大学区。

  ★06大学区由笋岗小学、笋岗中学小学部、桂园小学、红桂小学、百草园小学、罗湖万象小学、罗湖梅园学校、洪湖小学等8所学校组成。

  ★木棉岭学校位于金稻田路与稻花路交界处,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将于2022年9月建成使用。学校处于华丽小学原招生地段,属03大学区。

  ★围岭学校位于布心棚改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将于2022年9月建成使用。学校处于淘金山小学原招生地段,属03大学区。

  ★学区划分方案:木棉岭学校、围岭学校不单独划分学区,两校划入03大学区。

  ★03大学区由华丽小学、翠茵学校、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东昌小学、水田小学、木棉岭学校和围岭学校等9所学校组成,保留现03大学区范围不变。

  ★畔山小学位于聚宝北路与粤港路交界处,预计2023年9月建成,计划提前借址招生。学校处于莲塘小学和莲南小学原招生地段,属原25大学区。

  ★学区划分方案:畔山小学不单独划分学区,划入原25大学区(新学区号变更为24大学区)。

  ★24大学区由莲南小学、莲南小学莲馨校区、仙桐实验小学、莲塘小学、畔山小学、安芳小学、罗芳小学、新秀小学等8所学校(校区)组成,保留原25大学区范围不变。

  ★罗湖梅园学校位于红岭北路与泥岗东路交界附近。学校处于笋岗中学原招生地段,属01大学区。

  ★学区划分方案:不单独划分学区,划入01大学区。

  ★01大学区由罗湖未来学校初中部、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笋岗中学初中部、梅园学校初中部等4所学校组成。

  ★木棉岭学校位于金稻田路与稻花路交界处。学校处于松泉实验学校原初中招生地段。

  ★学区划分方案:木棉岭学校不单独划分学区,与松泉实验学校组成02大学区。招生范围为原松泉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

  ★围岭学校位于布心棚改区翠茵路(靠近金洲路方向),学校处于布心中学原招生地段。

  ★学区划分方案:围岭学校不单独划分学区,与布心中学组成04大学区。招生范围为原布心中学招生范围。

  (一)以上新建学校名称均为暂用名,招生时间、招生办法以2022年罗湖区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公告为准。

  (二)若本方案与上级新出台政策有冲突,或有其它确需重新调整的实际情况,区教育局将另行调整,以当年公布的招生文件为准。

  (三)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并稳妥推进大学区招生工作,并通过集团化办学、新品质学校提升工程、教师交流等举措,进一步促进罗湖教育的优质均衡化发展。

  公示时间:

  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30日

  意见及建议反馈途径:

  (一)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22185706

  (二)填写《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lh_jyjyk@szlh.gov.cn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深户无房租房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备注: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下同。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 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特别留意居住证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正常缴交、时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项。

  (三)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父母社保信息;

  5、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台湾籍儿童

  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相关政策要求,规范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根据人口密度、学校分布、学位供需等实际情况,对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龙华区观澜实验学校、龙华区外国语学校高新校区、龙华区福城实验学校、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华悦校区、龙华区华盛学校、龙华区虔贞学校、龙华区博雅学校、龙华中学弘毅校区初中部、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十所学校划分招生范围。

  划分范围:君子布社区、牛湖社区、广培社区、大水田社区、新田社区、樟坑径社区、樟溪社区范围。

  (与观澜中学部分学区、观澜第二中学部分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一)小学部学区

  划分范围:君子布社区、新田社区、樟坑径社区、樟溪社区范围。

  (与德风小学学区、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二)初中部学区

  划分范围:君子布社区、牛湖社区、广培社区、大水田社区。

  (与观澜中学部分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一)小学部学区

  划分范围:观城社区大和居委会,润城社区大航居委会、招商澜园居委会、中航格澜郡居委会,鹭湖社区鹭湖居委会、高新园居委会。

  (与龙华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学区、鹭湖外国语小学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二)初中部学区

  划分范围:观城社区大和居委会,润城社区大航居委会、招商澜园居委会、中航格澜郡居委会,鹭湖社区鹭湖居委会、高新园居委会,新田社区,樟坑径社区、樟溪社区。

  (与龙华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学区、观澜第二中学部分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一)小学部学区

  划分范围:茜坑社区茜坑居委会,福民社区狮径居委会、福民社区福安、悦兴围居委会、桔塘居委会。

  (与行知学校学区、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学区、龙澜学校部分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二)初中部学区

  划分范围:

  茜坑社区茜坑居委会,福民社区狮径居委会。

  (与行知学校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划分范围:赖屋山居委会、谭罗社区居委会、三合社区居委会、浪口社区居委会(华昌路以西部分)、鹊山社区居委会(龙观大道以东部分)、下早社区居委会(龙观大道以东部分)范围。

  (与第二外国语学校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划分范围:

  华昌路以东、华旺路以南、大浪南路以东、石清大道以南、龙澜大道以北范围。

  注:此学区范围2022年还可以申请原所属学校学位,2023年固定此学区范围。

  划分范围:上横朗社区居委会、下横朗社区居委会、水围社区居委会。

  (与同胜学校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划分范围:

  鹊山社区居委会(龙观大道以西部分)、下早社区居委会(龙观大道以西部分)、上早社区居委会、赤岭头社区居委会、元芬社区居委会、陶吓社区居委会、龙胜社区居委会、含龙平社区居委会。

  (与高峰学校初中部学区实行共享学区)

  1、单片区:洁玉街以北、民塘路以西、腾龙路以东、建设东路以南。

  2、电脑派位学区:由未来小学、龙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平实验小学3所学校学区范围组成。

  注: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共享学区,即家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区范围内的其中一所学校申请学位,不能同时申请共享学区范围所有学校学位。

  根据市教育局试行大学区有关要求,并结合新区实际及群众建议,现将大鹏新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划分事项正式公告:

  谭屋围城市更新配套学校(规划名)将于2022年建成开办,与葵涌中心小学组成共享学区试点,招生地段范围与葵涌中心小学一致:三溪社区、高源社区、葵涌社区与葵新社区的一部分(葵新路以东片区)。

  属于共享学区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第一志愿可以在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进行填报。

  (一)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并稳妥推进大学区招生工作,进一步促进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除上述学校外,其他公办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及招生方式均保持不变。

  (三)关于共享学区试点有关招生事项的其他具体要求以大鹏新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资料审核工作,避免因错过相关时间节点造成的入学报名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现将2022年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此日期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在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后。

  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黑喵提示:

  1、上面说到的签发日期,其实就是租赁凭证右侧的初始发证日期(如图),一般也叫备案时间,而非你和房东签合同的时间。

  2、至于深户学生,南山区目前没要求要提前一年办,但租赁凭证是可以积分的,能早办尽量早办。

  (一)对登记时长要求:

  截至2022年4月30日,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登记满12个月以上,即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进行登记。

  (二)对租房合同的要求:

  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三)对房租支付凭证的要求:

  截至2022年4月30日,能够提供连续12个月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始于2021年4月30日(含)之前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等。

  (四)对房屋业主、承租方的要求:

  房屋业主务必在2021年4月30日前对房屋承租家庭的学位需求进行了解核实,确认学位使用情况;

  承租方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及时查询自身居住信息是否正确,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立即进行更正,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一致。

  如有最新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专此提醒,请广大家长朋友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本提醒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所有。

  为顺利开展2022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便学生家长在网上报名和申请学位,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模板可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福田】获取下载入口)。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申请房锁定。

  从2020年起,福田区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试行自愿直升政策。

  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对应的学校申请初中学位。

  (一)2022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福田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二)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对应的学校申请初中学位。

  为帮助家长朋友们提前做好适龄儿童、少年2022年秋季入学的申请资料准备工作,现就盐田区2022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资料准备工作温馨提醒如下:

  (适用对象: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人的家长)

  申请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申请人为2022年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1.《盐田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家庭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2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2年4月1日前;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

  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4.计生信息核验:

  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验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2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4外,均须验原件。

  1.《盐田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发证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家庭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

  《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1年4月15日前;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

  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5.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22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计生信息核验:

  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7.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2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6外,均须验原件。

  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盐田区自2020年秋季全面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用以申请学位的住房应具备25位房屋编码,并符合进行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

  1.受房屋拆迁影响不能提供有效住房申请材料的:

  请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

  2.其他未取得《入伙通知书》的辖区购房申请人:

  请提供2022年4月1日之前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银行按揭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

  上述情况按自有产权房类型提交材料并积分,按房产房屋地址当年所在的学区申请学位,同时申请人须按要求签署学位住房延迟锁定承诺书,承诺同意在获得产权证后随即锁定本住房学位信息。

  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

  对于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区教育局将在新生正式录取之前,严格核查《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相关信息。

  请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区教育局将取消申请人的入读资格。

  2022年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登记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非深圳户籍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

  深圳户籍请于2022年4月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2022年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以租房类别申请的,办理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需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

  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光明区教育局目前暂未发布相关信息,家长们可以先参考2020年光明区招生政策准备材料,尤其租赁凭证和居住信息登记。

  按照往年的情况,光明区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时限,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9月30日之后。例如,2022年秋季入学的,须2021年3月31日前办理。

  不定期上门家访……

  不符合条件取消学位

  在深圳申请学位都是与住址有关,必须要提交住房材料,所以实际居住是住房材料真实性的表现。

  是否实际居住的界定就是:各职能部门联合社区网格员通过居住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真假,一旦被查出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所填材料不一致,一旦确定,那么公办学位将会被取消,如果一致,那么就是实际居住。

  ①学校会联合公安、社区网格员登记部门不定期上门家访。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比如罗湖、光明、福田、大鹏新区等。

  ②网上进行数据库查询比对,比如南山,龙岗区。

  ◎有些核查人员会直接上门询问孩子,主要是问孩子的姓名,是否是在这里居住,在这里居住多久了,从家里到学校需要多长时间。大人、小孩的身份证要拿出来查看,还会要求找出大人、孩子在户口本的哪一页。

  ◎有些区会看是否家里面有孩子的生活轨迹,比如孩子和家长的生活用品,牙刷,毛巾等等。

  ◎水电缴费凭证、煤气缴费凭证、房租缴纳凭证,银行卡流水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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