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教发〔2021〕41号关于印发《宾阳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高中考试]

2023-12-05 08:28:45 函授大学
宾阳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做好宾阳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2021〕7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南宁市2021年部分县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宾阳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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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宾阳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2021〕7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南宁市2021年部分县区中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南教招考〔2021〕25号)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县近年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县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五育”并举,提升育人功能,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普职并重,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基本要求

  (一)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实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对全县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三)全县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全县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招收在宾阳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考生。

  (四)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五)全县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采取窗口集中报名、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县职业技术学校以现场报名录取为主,窗口集中报名网上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一)考试科目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3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采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成绩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

  体育与健康测试按照全县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测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音乐、美术的毕业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进行,考试办法由学校按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南教〔2019〕11号)要求自行确定;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的考试成绩不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未达标或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参加县教育局统一命题和学校组织的补考。

  (二)初中毕业标准

  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

  2.参加县教育局统一命题和学校组织补考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宾阳县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宾阳县常住户口。

  其中:具有宾阳县户籍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作为社会考生报名;已在宾阳县初中学校就读的非宾阳县户籍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自愿在宾阳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19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宾阳县户籍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作为社会考生在4月18日至4月19日到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初中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交验)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交验)。

  (四)考试项目及办法

  计分科目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

  1.笔试

  所有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

  2.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即体育与健康测试。

  考试时间:5月10日—17日。

  按照全县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按要求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20分,满分为60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3. 技能考查

  技能考查包括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5月7—8日。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五)命题、阅卷与成绩呈现方式

  1.命题原则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突出学科核心素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试题依据课标,立足于教材,结合广西社会发展和我市实际,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偏题、怪题。

  2.命题要求

  (1)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由南宁市选聘各学科教学专家和一线骨干教师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题中,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另行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

  3.阅卷

  由南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集中无纸化阅卷。

  4.成绩呈现方式

  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10%)、B+(约占15%)、B(约占20%)、C+(约占20%)、C(约占15%)、D(约占10%)、E(约占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9%)、B+(约占19%)、B(约占21%)、C+(约占19%)、C(约占15%)、D(约占8%)、E(约占4%)。

  (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按照《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三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三是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材料主要为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材料以及写实记录(存放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备查)。各校评为A 等的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定为D 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

  3.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 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 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中招办”)根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新生。

  1.报名

  采用设立报名点集中报名的方式。全县设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新宾中学、新桥中学共5个报名点,由县中招办统一安排人员组织报名工作,考生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直接到就近的报名点报名。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在任何一个报名点报读县内任何一所高中。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县中招办提前公布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县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报名。

  3.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录取工作由县中招办依托计算机网络组织实施。

  (1)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是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录取。

  ②考生单科成绩出现C、D或E者,不能被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能被开智中学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③各普通高中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单科成绩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若单科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④为提高报名录取率,对各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等级,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宾阳中学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宾阳高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开智中学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成绩为D等以上(含D等)。

  ⑤历届生的录取。历届生不能录取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4.定向生的录取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将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招生名额按地段生接收人数定向分配给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具体录取办法详见附件2。

  5.特长生的录取

  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负责制订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报县中招办审核后即可自行组织招录。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可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即可正式录取。特长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二)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法

  县职业技术学校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也可以通过窗口报名,现场确认录取。

  1.现场报名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直接到县职业技术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截止8月30日。

  2.窗口报名,现场确认录。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7月15-18日就近选择一个报名点(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新宾中学、新桥中学)的窗口进行报名,于7月18日18:00前到县职业技术校现场确认,优先选择专业后录取。

  (三)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全县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5-18日进行,普通高中在录取时间段内完成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招生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鼓励毕业班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初中要认真组织毕业班学生系统复习巩固初中阶段学过的知识,鼓励学生继续升学。毕业班学生是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决定、自愿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迫或干涉。各初中要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激励机制,要把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人数及比例作为衡量初中学校及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完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

  (二)严格规范各项优待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经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另行印发)。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对列入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并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报读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

  (三)严格规范学校招生秩序。各校要严格执行县中招办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县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招生结束后,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四)具有本县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县普通高中程序。凡具有本县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县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县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在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凭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

  (五)非本县户籍但在我县就读初中的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程序。凡是非本县户籍而在我县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且不准备在我县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就读初中三年来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的成绩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由考生及家长回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事宜。

  (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参加全市统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和参加县教育局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统一命题的补考,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用。

  六、组织保障

  县中招办和各学校制定工作制度,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一)公告制度。县中招办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定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办法等。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中向考生公告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

  (二)诚信制度。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综合素质评价、划分成绩等级、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由县中招办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严禁任何泄密行为发生。

  (三)问责制度。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招生报名和录取期间,学校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招生报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不得向高中阶段招生学校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不擅自发布影响招生秩序的言论和信息。对在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出,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监督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五)培训制度。对参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以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五)宣传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学校领导培训会、教师培训会、家长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宾阳县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宣传,让广大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了解方案内容和报名操作办法,做到招生考试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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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2021年宾阳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21年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招生定向生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

  3.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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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2021年宾阳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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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2021年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招生

  定向生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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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了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坚持面向全体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就读,遏止初中择校借读的现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招生指令性计划50%的名额定向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及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向生名额及分配办法

  (一)定向生计划招生人数。2021年,宾阳中学定向生计划招生470人,宾阳高中定向生计划招生525人,开智中学定向生计划招生466人。

  (二)名额分配办法。根据各初中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地段生人数、适当照顾边远学校等原则进行分配。

  (三)各校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

  二、定向生的录取

  (一)录取条件

  1.宾阳中学定向生总成绩为A等级;宾阳高中定向生总成绩为B+等级;开智中学定向生生总成绩为B等级。各初中要严格按照县中招办发放的总成绩等级排序从高往低推荐。

  2.考生单科成绩出现C、D或E者,不符合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定向生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符合开智中学定向生录取。

  3.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均不符合定向生录取。

  4.考生在从八年级起已具有就读初中划片招生范围的户籍。

  5.考生八、九年级在划片招生范围的初中就读合计满2年。

  6.考生在就读初中取得正式学籍。

  7.历届生不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

  (二)录取程序

  1. 各初中严格按照定向生录取条件进行推荐。

  2. 各初中报送的定向生名单,在本校公示3天以上(含3天)。

  3.各初中于7月12日上午将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推荐生(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的户口簿(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籍卡》(复印件)、《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定向生登记表、报批表、公示材料一起交县中招办审批。

  4.分配给各公办初中的定向生名额,若因不符合定向生条件导致名额剩余,该校所剩余的名额自动取消。各初中剩余的总名额,按全县未获推荐的地段生总分等级排名进行第二次推荐。若第二次推荐后,仍出现因地段生不符合推荐条件导致名额剩余,剩余的名额对应划入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非定向生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与非定向生相同。

  5.县中招办将拟录取的定向生名单、档案材料交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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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1年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

  2021年宾阳中学、宾阳高中、开智中学定向生

  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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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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