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起可网上报名!禅城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方案新鲜出炉![小学招生]

2024-04-07 14:16:50 大专院校
各位家长看过来!禅城区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炉!下周一(3月14日)起可网上报名!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直接与禅城区...

  各位家长看过来!

  禅城区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下周一(3月14日)起可网上报名!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直接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已拥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注意:禅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公办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

  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名方式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招生系统后根据提示填写身份、户籍、房产、居住等信息。3月21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电脑端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禅城区2022年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s_ccjy),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招生程序

  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1、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4日9:00-3月21日17:00(3月21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名确认时间

  2022年3月24日-3月26日。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于3月24日10:00-3月25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于3月24日10:00-3月25日17:00前登录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于3月26日到居住地对应的报名确认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确认点进行人工比对,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注意:

  各报名确认点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并确认报名。请家长按学校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超龄的户籍生(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名时需提供经区教育局审批的《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表》,到居住地对应的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

  2022年3月26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逾期没有网上报名或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为其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按照以下要求选择“申请入学类型”: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以及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条”;

  经区人社局、区经科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9条”;

  经市卫健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2条”。

  2、录取

  户籍生,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3、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中下旬安排户籍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办理注册的,视为放弃禅城区公办小学学位。

  借读生

  1、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4日9:00-3月21日17:00(3月21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名确认时间

  2022年4月6日-4月9日。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于4月6日10:00-4月7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但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4月6日10:00-4月7日17:00前登录系统选择现场报名确认点并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签名后,于4月9日到报名确认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确认点进行人工比对,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注意:

  逾期没有网上报名或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未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2、普通借读生报名

  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禅城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服务工作由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积分政策、受理时间、个人积分值、个人积分排名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

  有剩余学位时,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于7月中旬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注意:

  2022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为准。

  如需申请禅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请家长按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相关事项。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2年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3、录取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先统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获得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

  录取时,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新市民子女,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学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4、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下旬安排政策性借读生注册,7月中旬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没有注册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禅城区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时间表

  

  户籍生学位如何安排?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1、人户一致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2、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

  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

  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二孩户籍适龄儿童入读。

  2022年3月21日之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禅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学位如何安排?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按照《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0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佛退役军人发〔2021〕157号)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卫健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人社局、区经科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

  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方案(修订)的通知》(2022)统筹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扫码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一)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政策性借读生第16条(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第17条(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第16条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第17条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2年3月21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政策性借读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二孩适龄儿童入读。

  普通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相关事项。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符合入读公办小学的普通借读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

  录取时,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新市民子女,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学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家长可通过以下平台了解招生信息:

  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禅城区2022年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

  “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

  禅城区“一按灵”市民服务平台,热线88881200;

  各公办小学招生电话。

  温馨提示

  新生家长要按时报名,及时查阅审核结果,按时注册。逾期未报名的户籍生,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逾期未报名的借读生,将不接受其借读报名(申请)。逾期未注册的,不再保留其学位。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家长要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家长提供的入学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入学资格,三年内不受理其入学或转学申请。入学报名和注册须由学生家长办理,原则上不委托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