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招生方案[初中招生]

2024-04-06 22:39:38 大专院校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小升初招生方案,本文共8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江西林林”提供。篇1:小升初招生方案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小升初招生方案,本文共8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江西林林”提供。

  篇1:小升初招生方案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乡镇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篇2:小升初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和西城区教委20xx年初中入学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规范、严谨,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工作。

  三、招生计划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指标为学校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43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2人(田径11人,乒乓球1人),艺术特长生28人(管弦乐22人、声乐5人,书画1人),科技特长生3人(均为机器人项目)。

  四、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技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项目,要求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认真,对机器人项目有浓厚兴趣,动手能力强,有过基本的机器人编程和制作的学习经历;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书画、合唱,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跑类项目、跳类项目和乒乓球项目,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专项运动能力突出。

  4、根据上级要求,各项目特长生只面向西城区招生,只有在填报特长意向学校时选择了北京八中的学生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

  五、测试内容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专业初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1、体育特长生

  田径专业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6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三项;专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测试的专业项目。

  乒乓球专业测试有定点发球、搓—拉—攻、单循环比赛、三米摸台往返四项。

  2、艺术特长生

  (1)器乐: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音阶和琶音;视奏。

  (2) 合唱: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五线谱识谱视唱。

  (3) 绘画:人物速写(铅笔、画板等用具自备)。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笔、纸、颜料、毡子等用具自备)。

  (4) 软笔书法:现场完成两幅书法命题作品(笔、纸、毡子等用具自备)。

  3、科技特长生

  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文案考核、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关于机器人的基本知识、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等。

  篇3:小升初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xx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3号)以及《20xx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

  四、招生人数: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xx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

  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篇4:小升初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xx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以及《20xx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20xx年汇森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

  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xx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C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篇5:小升初招生方案石家庄石门实验学校秉承石家庄二中教育集团“学生好,一切都好”的育人理念,应学生家长要求,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网络预报名填写预报名表。学校会进行材料审核,春节后陆续发出面谈通知,请家长和孩子随带小学四至六年级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操行评语记录,学生成绩单,语、数、英学科作业本,以及能证明自己相关特长的荣誉、证书原件,择优录取。

  一、招生计划:

  面向河北省各市县(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拟招收26个班。

  二、收费及奖学金设定:

  学费15000元/年(含住宿费)。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争取优异成绩,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

  三、周末安排:

  初一新生入学后,学生由家长在周五下午4:00接回家并于周日下午5:30以前返校。不回家的学生可以留宿,由年级统一安排老师值班并辅导学习,组织培优及开展其他有益活动。

  四、注意事项:

  因为是寄宿制学校,所以要求孩子独立生活能力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癔病、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尿床、癫痫及其他较重的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五、乘车路线:

  交通便利,有三路公交车可直达:从南焦客运站乘坐“202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100米即到;从解放广场(老火车站)乘坐:“216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从火车站乘坐“215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

  篇6:小升初招生宣传方案为做好20xx年市区小学升入初中(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市区初中生源结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xx〕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12号)精神,现将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小升初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城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深入调查、认真研判、科学预测的基础上,通盘考虑,综合施策,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小升初工作,实现市区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的目标,有效缓解“入学难”和“择校热”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确保20xx年市区小升初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二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桂林市区小升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小升初各项工作。各城区教育局和学校也要成立小升初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公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12号)精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市区初中招生学校原则上只招收市区户籍小学毕业学生及符合政策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一公办初中招生形式及范围。

  根据市区初中20xx年招生计划和市区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市区公办初中学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分配入学。象山、秀峰、七星、叠彩四城区(以下简称“四城区”)户籍学生及实际居住地址在四城区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临桂户籍流入人员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按照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形式统一分配至市区公办初中;雁山、临桂户籍学生及实际居住地址在雁山、临桂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雁山区、临桂区教育局负责分配至所属辖区内公办初中。

  各公办初中学校要认真完成接收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有条件的公办初中完成本学区招生计划任务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通过“学校推荐,免试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在市区内学位供需矛盾较突出的区域分流招收学生,这部分学生享有学区生资格。

  二公办初中学生就读办法。

  1、四城区户籍学生就读办法。

  20xx年市区小升初工作采取多校划片试点和地段划片(单校划片)并行的方式进行招生。

  多校划片试点区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12号)精神,在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下,市教育局将在在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秀峰区榕湖小学(不含琴潭分校,下同)、乐群小学、中华小学开展小升初多校划片试点工作,上述三所小学的毕业生可选择桂林中学初中部或十三中其中一所学校报名。

  地段划片(单校划片)区域:除多校划片试点学校以外的其它区域继续采取地段划片形式招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向所就读的小学提交户口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证明(房产证、集资房证明、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由就读小学和辖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地段划片(单校划片)形式分配到市区公办初中就读。

  2、驻桂林部队军人子女就读办法。

  驻桂林部队军人子女就读初中,按照《关于印发〈驻桂林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教基教〔〕23号)办理。

  3、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9号)精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进入市区公办初中就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服从市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的,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一律不予安排。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四城区公办初中就读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外来人员就读子女户口簿;

  ⑵《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截止20xx年6月30日,时间在1年以上,含一年,下同);

  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已取得1年以上(含1年)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⑷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含1年)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任何一项。

  ⑸非四城区小学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学校学籍证明材料。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不予分配。

  学生入学后,各学校应要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其父母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的要督促其限期办理,并做好登记留档工作。

  4、学生为市区以外户籍,但随具有四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四城区居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市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

  ⑴学生户籍证明和具有四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学生与该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⑵具有四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四城区房产证明。

  ⑶非本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学校学籍证明材料。

  5、雁山区户籍学生,随具有四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者,可参照第4条处理,但不享受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6、临桂区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公办初中就读,在提交以下材料后,可享受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⑴流入四城区人员就读子女户口簿;

  ⑵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已取得1年以上(含1年)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含1年)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任何一项。

  ⑷非四城区小学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学校学籍证明材料。

  黄沙瑶族乡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需提供第⑴、⑵、⑶、⑷项材料;四塘、六塘、会仙、两江、五通、南边山、中庸、茶洞、宛田等9个乡镇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需提供第⑴、⑵、⑶项材料,并在城区小学(含民办)就读满一年;临桂镇户籍流入四城区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近入学。

  三公办初中学区生确定的原则。

  1、符合多校划片试点生源学校(榕湖、乐群、中华)学区生条件,并进入试点初中就读的学生享有公办初中学区生资格。

  2、地段划片(单校划片)区域初中,由市教育局按户籍与居住地一致(学生户口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籍与有所有权证的居住房屋所在地一致)的原则将学生就近分配就读。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升学,并享有学区生资格:

  ⑴学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

  ⑵学生父母有两套以上住房。

  ⑶父母离异,学生随具有四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居住的;

  ⑷学生及其父母无产权住房,户籍在具有四城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从未迁移过,并且全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或租赁住房实际常住的(截止20xx年6月30日时间在1年以上)。

  ⑸学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导致户籍与暂住地不一致,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按暂住地就近入学。

  三、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初中根据市区初中20xx年招生计划批准的招生班数和班额,按照《桂林市20xx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2)进行报名招生。

  四、试行部分公办、民办初中同时招生,公办初中兜底招生模式

  为深入推进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小升初招生秩序,经研究,决定将多校划片试点初中和市区民办初中纳入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同时进行报名,实行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招生的公办初中由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学生兜底。

  一部分公办、民办初中同时招生。

  小升初网上报名工作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招生学校包括多校划片试点学校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以及市区10所民办初中。榕湖、乐群、中华三所参与多校划片试点的小学毕业学生可同时选择不超过3所公、民办学校进行报名(其中公办初中只能选择一所报名);其它非多校划片试点小学(即除榕湖、乐群、中华外的市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第一时段报名人数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招生工作结束。第一时段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通过摇号在入围名单中确定相应比例的录取名单,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市区各民办初中摇号录取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数的25%(其中,桂林中学初中部和十三中报名学生全部入围,摇号比例为100%),如需上调摇号招生比例的学校,应在25%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5%的幅度递增。各学校摇号顺序由摇号录取人数所占招生计划数的比例决定,摇号比例大的学校优先摇号,比例小的学校后摇号,摇号比例相同的学校通过抽签决定摇号顺序,并在第一时段网上报名之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时段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在第二时段继续开展网上报名,第二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二公办初中兜底招生。

  第二时段网上招生报名结束后,由市区非多校划片试点的公办初中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地段划片(单校划片)进行兜底招生;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在学位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推荐,免试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在市区内学位供需矛盾较突出的区域分流招收学生,这部分学生享有学区生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前期工作。

  ⒈各小学填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负责核实毕业生的户籍、房产证等材料。根据核实结果,学生系外来人员子女的,应在《小学毕业生花名册》相应学生的“备注栏”注明“外来人员”“港澳台外”或“双无户”字样。适龄轻度残疾学生需随班就读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随班就读”字样。学校应通过公示等途径,请家长确认小学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各小学应于规定时间将《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城区教育局。

  ⒉各城区教育局要认真核实小学填写上报的《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小学毕业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及《桂林市市区20xx年小学升初中毕业生花名册(城区汇总表)》、领导小组名单、小升初工作人员通讯录(城区、小学)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⒊在市区外小学就读,且户籍在四城区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我市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6月19至23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二楼)报名就读市区公办初中,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生工作。

  各公办初中招生初分名单由学校核实,确属非本校学区的学生,公办初中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退档表(注明退档原因)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调整分配到相应的学区学校。

  六、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一各城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20xx年市区小升初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时间安排;要本着对社会、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严格按政策办事,按规程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把小升初工作做好。由于工作不负责等原因造成社会影响的,由相关单位处理。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区初中20xx年招生计划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各招生学校对市教育局分配的学生,不得拒收。小升初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公办初中在班额允许的.情况下可接受因不符合流入市区公办初中就读条件而未统一分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审批。

  三对招生违规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招生资格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四20xx年市区小升初招生录取办法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篇7:小升初招生宣传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方案公布如下,各地要落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一、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重要的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坚持划片就近入学

  各地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办法》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各县(市、区)100%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须降到县(市、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三、科学确定划片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确定各校划片范围。在部分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办法和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鼓励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切实履行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六、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

  要严格控制城镇班额超标学校的招生规模,起始年级按照规定班额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大力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合理流动,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办好农村儿童、少年家门口的学校,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要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有序扩大学位供给,积极推动学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需求。

  七、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做好与居住证管理制度的衔接,逐步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咨询。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要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

  八、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我省《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生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不按规定为接收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

  九、健全应急工作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往年的易发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好相关预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一处。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及时进行总结,招生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报送我厅。

  篇8:小升初招生总结我镇20XX年小升初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已经结束,现就小升初工作总结如下:20XX年我镇小升初基本顺利,和20XX年小升初拟定计划指标为126人,此计划是根据20XX年各小学学生数和各小学地理位置,结合去年招生情况制定的,具体是:

  一类:阎集小学24人、中心小学22人,入学率不低于80%。

  二类:吴楼小学7人、李老庄小学32人、郑集小学为13人、枌寺小学为8人、刘店小学为4人入学率不低于50%。

  三类:孟楼小学8人、杨庄小学8人入学率不低于30%。而实际升入阎集中学69人,完成计划的54.8%,在全县小升初初中排名在倒数第二名,具体情况是一类学校阎集小学计划24人,实际入学20人,差4人,完成任务的83%。中心小学计划22人,实际入学为10人,差12人,完成任务的45%。

  二类学校:李老庄小学计划32人,实际入学9人,差23人,完成任务的28%,郑集小学计划指标为13人,实际入学为6人,差7人,完成任务的46%,枌寺小学计划指标8人,实际入学为10人,超额2人,完成任务的125%,吴楼小学计划指标为7人,实际入学为9人,超2人,完成任务的128%,刘店小学计划指标为4人,实际入学为0人,完成任务的0%。

  三类学校:孟楼小学计划指标为8人,实际入学为4人,差4人,完成任务的50%,杨庄小学计划指标为8人,实际入学1人,差7人,完成任务的12.5%。

  一类学校中阎集小学较好,完成任务的83%。二类学校枌寺小学、吴楼小学较好,分别完成任务的125%、128%超额完成任务指标。最差是刘店小学,计划指标为4人,入学为0人。三类学校孟楼小学较好些完成任务的50%、依据20XX年小升初奖惩措施,获奖学校为枌寺小学奖金1700元,按指标分配比例学校700元,校长、班主任1000元。吴楼小学奖金1700元,按指标分配比例学校700元,校长、班主任1000元。其余各校均没有完成计划指标属于受罚单位。依据奖惩措施语数两科总分超过120分以上的共7人,其中李老庄2人,奖200元,阎集小学4人,奖400元,郑集小学1人,奖100元。20XX年小升初没有完成计划指标,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受大环境的影响以及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社会上择校热,温度不减致使学生外流,这是造成工作难做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一些学校的领导认识不到位,总认为小升初是初中的事,没有全镇一盘棋的思想,没有认识到控流保学,防止小学流失,使小学毕业生升入阎集中学就读是我们义务教育阶段的义务和责任,所以工作力度不大。

  三、是部分教师和校干有畏难情绪,学校宣传工作不够严谨,领导摆花架子、走过场、搞形式,没有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小学部分班主任工作做得不细致、不深入,有些班主任工作方法不得当、急切,造成部分学生流失。

  五、部分教师见利忘义,将学生转给有偿招生的学校。

  六、部分家长没有客观公正的看待阎集初中,对阎集初中有偏见。鲍集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汇报根据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要求,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符合我校实际的小升初招生政策。在整个招生过程中秩序规范,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到目前为止,我校已基本完成了小升初招生工作任务。现将我校20XX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建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小升初专题会议,成立以校委会为主体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领导小组成立后就我校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展开广泛讨论,共同商议招生程序以及具体操作事项,并制定出了具体的招生办法。尽管招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招生领导小组的建立和有效领导,在招生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校较好完成本次招生任务提供了可靠保证。

  2、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扎实做好招生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招生政策,我校制定了相应的招生办法,我校于6月22日,在小学鲍校长的大力支持下,将小学毕业生全部集中到我校的多功能会议室,在会议上对今年小升初政策及县局的相关文件认真传达给各位小学毕业生和家长,分人分班对学生逐一宣传相关政策。

  3、及时补救,收效较好6月22日当天收到派位证142人,深感任务艰巨,于是下午立即召开会议,全体校委会分片到家说服动员。在小学班主任的积极配合下,对部分犹豫不定的学生进行说服动员,到6月28日止,有35人到我校报到。

  二、招生情况:

  鲍集镇共有小学毕业生412人,预计招生250人,目前实际招生176人,招生率为42.7%。其中,鲍小新校区108人、鲍小老校区35人、肖小24人。从小学班主任了解,优质生源较少。

  三、今后打算:

  1、继续利用暑假,动员部分家庭困难,随大流学生。

  2、进行自我反省,努力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扭转部分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的习惯看法,进一步加强优秀生的培养,提高重点高中录取率,提升学校在家乡的认知度。今年的招生现状让我们深感危机,也给我们提供许多有价值的经验教训,以后招生要及早制定招生政策,调整好招生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学校,解除部分学生和家长的读书误区,为学校多招好生、优生而努力,为明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做好有益的积累和准备。

  招生方案

  严格招生方案

  培训招生方案

  特长生招生方案

  招生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