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城区五街道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小学招生]

2024-03-29 09:27:14 大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曲教体〔2022〕42号)要求,切实做好宣威市城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曲教体〔2022〕42号)要求,切实做好宣威市城区五街道(宛水、丰华、复兴、西宁、双龙)2022年小学一年级学校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全覆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力,切实维护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按片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进入辖区小学。近三年新增小区或住户,若所在片区学位已满,根据周边学校空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二)免试限额原则。严禁各招生小学组织任何形势的考试、考核、考察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属地管理原则。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片区内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四)依法依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力。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五)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六公开”要求,即:公开招生时间、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

  三、工作安排

  (一)招生时间

  1.小学一年入学。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至8月5日。小学招生入学应用《曲靖通》APP实行网上预报名,并结合材料审核与现场确认进行招生。网上预报名期间,各学校在校内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以在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8月14日(星期天)、8月15日(星期一)三天到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待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安排以后,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有学位,可以就近安排,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没有学位,将及时公布还有学位的学校,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自行到还有空位的学校报名。现场确认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要求,做好现场审核确认秩序和疫情防控等工作。片区内适龄儿童就学遗留问题由学校和属地中心学校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具有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具有中心城区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2.特殊儿童。适龄轻、中度智障儿童到宣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适合随班就读的轻度残障儿童在片区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权属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房产用途为住宅,依据“房”和“户”的关系,在划定片区内分批次入学。原则上不得跨街道就学。

  1.“有房有户”。宣威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宣威市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

  2.“有房无户”。非宣威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宣威中心城区的房屋权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

  3.“有户无房”。宣威市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在宣威中心城区无房产,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3)租房合同或协议。

  4.“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宣威市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3)租房合同或协议;(4)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四)招生片区

  1.宛水街道辖区小学

  宛水一小、二小:采用联合划片招收宛水社区、学苑社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若有学位的情况下,适当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报名咨询电话:宛水一小张老师13987457298。

  宛水二小耿老师13769767731。

  宛水三小:招收柳林社区、宣电社区和新文社区一、二组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火腿文化城,新世纪建材城的适龄儿童;若有学位的情况下,适当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报名咨询电话:缪老师13278776166。

  新文小学:招收新文社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宣威火车站职工子女;若有学位的情况下,适当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报名联系电话:任老师15924776669。

  2.丰华街道辖区小学

  丰华一小:主要招收户口在丰华社区,西河社区,振宁社区,祯祥社区,龙泉社区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招生片区内购买商品房(须经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户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宁老师15287888890。

  丰华二小:主要招收户口在新南社区,望城社区,钟山社区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招生片区内购买商品房(须经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户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单老师13887158067。

  3、复兴街道辖区小学

  复兴街道第一小学:主要招收锦北社区、复兴社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招生片区内购买商品房(须经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户或者进城务工适龄子女,万盛国际购房户适龄子女,具有老榕城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崔老师13769797990。

  复兴街道第二小学:主要招收荣兴社区、锦绣社区、龙泽社购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宣威市区内购买商品房的房户或者进城务工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解老师15368465965。

  复兴街道浦山寄宿制小学:主要招收浦山社区及其它地区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韩老师13769669040。

  复兴街道左所小学:主要招收左所社区及其它地区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邓老师15752150004。

  复兴街道十里铺小学:主要招收左所社区及其它地区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赵老师15969116198。

  复兴街道鲍屯小学:主要招收左所社区及其它地区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朱老师13769597649。

  4、西宁街道辖区小学

  西宁一小:西苑、锦西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符老师13577448687。

  西宁二小:西苑、锦西、老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王老师13577350544。

  西宁四小:西宁辖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在有学位的前提下,购房居住在西宁街道辖区的外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13577467747。

  花椒小学:西宁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在有学位的前提下,适当招收部分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赵老师18908742224。

  靖外明德小学:靖外片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西宁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在有学位的前提下,适当招收部分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唐老师13988988009。

  5、双龙街道辖区小学

  双龙一小、双龙二小、双龙三小:采用联合划片招收双龙街道主城区(黉街社区、开源社区、楚圣社区、泰安社区、双龙社区、双圩社区、石龙桥社区、龙润社区、瑞峰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优抚对象的适龄儿童。双龙街道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可在双龙街道辖区内任一学校就近报名就读。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持有双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或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子女;若还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其它情形的适龄儿童入学。

  报名咨询电话:双龙一小邱老师15924807620。

  双龙二小向老师13408722231。

  双龙三小邱老师13769537599。

  双圩小学 :招收双圩社区户籍、来宾佳苑、吉安家园及周边

  小区适龄儿童,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双圩小学幼儿大班的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肖老师13887476425。

  龙华小学:招收龙华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华苑小区、水韵丽景居民子女,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龙华小学幼儿大班的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王老师15924997020

  四、保障受教育权力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市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依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就学,可根据随迁人员及其子女意愿选择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情况,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各单位工作人员,需根据自己的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按照方便就近原则,选择学校保障适龄子女入校完成义务教育。

  (五)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与高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由招生学校查验证件审核后优先安排入学,并报教体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片区招生工作。学校于2022年7月25日将本招生方案、各自学校的划片界线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于2022年8月25日在校内张榜公示招生结果,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上课。

  (二)严禁违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