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筠连县胜利街小学、希望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的公告[小学招生]

2024-04-11 15:47:21 专业目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均要通过“全省系统”实现线上办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且无学籍。为方便家长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安排和要求,现将2023年筠连县胜利街小学、希望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如下。?一、新生招生范围筠连县胜利街小学:1.筠州北路;2.龙潭巷;3.玉壶一巷、玉壶二巷、玉壶三巷、玉壶四巷;4.幸福巷、幸福大院148号;5.新华街91号;6.东环路101号(含)以内;7.府后街;8.公园路;9.北环路;10.包箩街58号(含)以上;11.建设街;12.北环巷;13.小北街;14.胜利巷;15.胜利街;16.县府街;17.人民街65号(含)以内;18.民主路二段;19.新华大道东段单号;20.新华大道西段48号(含)以内双号;21.滨河东路一段;22.景阳挺秀小区;23.丽都苑小区;24.龙潭映翠园小区;25.莲花路79号、81号;26.长春苑;27.翰林苑;28.红权村1--4组。筠连县希望小学:1.人民街64号(含)以上;2.中华街;3.小南街;4.小南路;5.仁和街;6.交通巷;7.南郊路(古楼片除外)207号(含)以下的原非农业户口;8.春贵福邸小区;9.南郊巷;10.民主街一段、民主街一巷;11.金鑫步行街;12.商业街;13.新华街东段双号、西段单号;14.包箩街57号(含)以下;15.筠州中路(含一街、二街);16.和平街;17.幸福街;18.定水路(含一、二、三街);19.筠州南路;20.景阳路;21.瀛江路;22.学士路;23.煤都大道367号以下;24.腾川路、法院路;25.涌泉街;26.燎原村(燎原新村除外);27.燎原街;28.惠民街;29.爱民街;30.滨河东路二段、三段;31.滨河西路一段、二段;32.滨河西路三段64号(含)以下;33.红权村5--7组;34.真武村1--7组;35.真武路235号以下;36.濂溪街村(仅限当中真武村1--7组老户口);37.东环路102号(含)以上;38.文昌街;39.文峰街;40.小西街;41.龙洞街。二、申请新生入学登记条件以下申请入学的五类儿童均须符合首要条件: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未入小学就读的儿童。(一)招生范围内有户籍1.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且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为该户籍户主(户籍迁入时间以2023年6月1日以前为准,2023年6月1日及以后迁入的不作为本次招生的户籍生对待)。2.儿童户籍在2022年5月1日及以前因其他原因投亲靠友迁入招生划片范围内。注:2022年5月1日以后因其他原因投亲靠友迁入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划为“(五)招生范围的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类招生。(二)优抚对象子女对本县烈士、现役军人、援彝援藏干部、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在编人员)、筠州英才、人才引进、抗疫突出贡献一线医务人员、符合县政府招商引资人员(仅限投资商本人)的子女,按国家及上级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三)招生范围内购房(有产权证)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已在招生范围购住房、并持有房屋产权证人员的子女(产权证上载明的颁证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及以前)。(四)在招生范围工作且编制在该单位(在编人员)尚未办理户籍迁移人员的子女(五)招生范围的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1.2022年5月1日以后因其他原因投亲靠友迁入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2.父母已购房无产权证、未迁户籍的;3.父母提供本区域内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4.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截至2023年6月1日满6个月及以上(开始时间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5.父母在本县合法务工,截至2023年6月1日满6个月及以上。(六)特别说明对查实已入小学学籍的儿童(学生),不在此次新生招生登记范围之列。三、新生入学登记流程(一)新生信息登记家长于2023年6月2日—6月20日期间通过“川教通”进行网上报名入学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进入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川教通”,完成下载——打开“川教通”APP——点击对应学段报名——输入学生真实有效信息——输入有效且长期使用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绑定手机号——完善学生个人信息——进入首页报名——选择招生类型——选择学校——如实完善学生报名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照片:户口簿(首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必需上传;根据报名的类型选择上传(相关政策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单位在编在职证明、购房契税票和购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证明材料等)——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审核。逾期未在网上提交报名入学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自负。特别提示:请家长如实登记和上传图片,若弄虚作假提供证明材料,一经查实,除取消学位分配资格外,并按《四川省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处理。相关信息以户口簿、政策材料、房产证、在编人员证明、契税票和购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务工材料为主要依据,务必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照片,若因填报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学位安置,责任自负。同一身份证号只能进行一次登记选择一所学校,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影响学位分配。(二)网上初审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县教体局、招生学校将对入学登记信息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请家长在“川教通”APP查看学生审核和录取情况。初审结果为“报名申请已通过筠连县审核”的请按现场确认要求准备材料;初审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请根据提示重新提交资料或按公告重新选择招生范围内的学校进行报名。(三)现场确认经初审符合就读条件的,请及时准备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2023年7月6日后通过“筠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逾期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安置。现场确认应提供的材料:(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应招儿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监护人户籍页与应招儿童户籍页、应招儿童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A4纸复印件,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1.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监护人户籍页与应招儿童户籍页);2.优抚对象子女:相关政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招生范围内购房(有产权证):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4.在招生范围工作且编制在该单位(在编人员)未迁户籍的人员子女:提供单位在编在职证明(原件);5.招生范围的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1)2022年5月1日以后因其他原因投亲靠友迁入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应招儿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监护人户籍页与应招儿童户籍页、应招儿童身份证复印件)。(2)已购房无产权证、未迁户籍的提供法定监护人购房契税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提供本区域内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截至2023年6月1日满6个月及以上(开始时间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5)父母在本县合法务工,截至2023年6月1日满6个月及以上,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近期满6个月的工资表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务工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特别提示:若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还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四)预注册报到已分配学位的学生按学位分配学校的通知要求完成预注册报到(通知要求张贴在分配学校大门显眼处),请家长、学生及时关注,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分配的学位。四、录取原则(一)分批录取原则。第一批录取符合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录取优抚对象子女。第三批录取招生范围内购房(有产权证)和招生范围内工作人员(在编人员)的子女。第四批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同一类网络申请学生已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按空缺学位数在同类网络申请的适龄儿童中摇号确定录取(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招满学位为止。摇号后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二)居住地优先原则。家长根据招生学校已划定招生范围,以居住地优先原则选择就读学校,因个人原因未按居住地优先原则选择学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到学位宽松学校。五、咨询方式(一)政策咨询县教体局:教育股0831-7288300。(二)片区划分咨询筠连县胜利街小学:杨老师13795817548;筠连县希望小学:龚老师13708296748。六、报名后续工作?县教体局和学校将妥善安排符合就读筠连城区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 ? ? ? ? ? ? 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 ? ? ? ? ? ?筠连县筠连镇人民政府? ? ? ? ? ? ? ?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