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考试高中]

2024-02-06 16:17:15 就业分配
(来源:夏津县教育局)原标题:夏津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德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教体基字〔2022〕5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制定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初中学业水...

  (来源:夏津县教育局)

  原标题:夏津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德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教体基字〔2022〕5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制定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1.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我县普通高中。在我县注册学籍且接受完义务教育的非夏津户籍学生(含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县普通高中。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2.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考试,由各初中学校(按考生户籍、住址归属相应服务学校)负责。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学校。

  3.根据考生类别适用不同报名程序:

  (1)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与户籍一致,县教体局教育股在报名平台导入学生信息;外县学籍我县户籍考生,如报考我县普通高中,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提供个人申请书、诚信承诺书(所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籍一致),至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参加考试。

  (2)非应届毕业生。由原初中毕业学校或现就读学校添加学生信息。

  (3)外地市夏津籍考生回夏津报考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同时提供个人申请书、诚信承诺书,所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籍一致。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并汇总造册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涉嫌伪造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生报名及录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无普通初中学籍者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均不得报考。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2019级(初三)考试科目包括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含安全常识)、历史、体育(免考)等8科。2020级(初二)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2019级考生可申请参加地理、生物学科重考,取最好等级计入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50分,体育满分为30分,其他学科满分各100分。

  德州市已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跨县(市、区)转学、回户籍所在地(德州市内学籍与户籍不一致)报考的,其地理、生物考试成绩需纳入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重新核定等级;非应届毕业生、2018级初三休学学生、德州市外考生转入我县参加2022年中考的学生需随我县2020级学生参加生物、地理考试,并核定等级,原考试成绩(等级)不予认定。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初三年级下学期市、县教体局不再受理学生转学手续。

  音乐、美术、社会实践等为考查科目,不作为考试科目。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于6月20日前上报考察不合格学生信息表。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县教体局具体组织考试。

  

  2.非文化课考试。受疫情影响,取消2022年度体育、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体育按满分计入成绩,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全部按合格处理。

  (四)考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学科成绩使用原始分数呈现,以原始分数形式计入中考;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分数表达,分A、B、C、D、E五个等级呈现,按既定等级划分原则确定等级计入中考。

  阅卷完成后,先公布考生成绩及学科等级,之后再开展录取工作,考生可通过市教体局官网或报考学校免费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学科查询结果为分数,其他学科查询结果为等级),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成绩为个人隐私,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对于所公布成绩及等级存在异议的家长及考生,在成绩公示后3天内向所在中考报名初中学校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各初中学校收集后交县教体局教育股,由县教体局教育股汇总后上报市教体局。待市教体局将结果反馈给县教体局后,及时通知各初中学校,告知家长及考生复核结果。

  (五)考试工作安排

  1.信息核对与报名。县教体局教育股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导出学生信息,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核对。存在问题的,由各初中学校及时报县教体局教育股予以更正(2019级初三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因已经参加过地理、生物考试,不得修改,按学籍信息报考)。县教体局教育股在各初中学校反馈基础上,将审核后的学生学籍信息按报名模板导入报名平台系统。

  3.考场编排。报名结束后,县教体局教育股按标准化考点分布进行考场编排,按统一格式制作准考证,分发到各初中学校。

  (六)经费保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组织

  各初中学校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校长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采取“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A、B、C、D的等级表达,A不得超过20%,B不得超过30%,D为不合格等级;各初中学校最终评价结果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留存相关公示材料及过程性资料备查),于5月11日前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二)结果使用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报考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考生,经招生学校同意,可在学校要求的科目等级基础上适当降低等级要求。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编制

  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严格按标准班额所能提供学位数申报招生计划,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审批,由市教体局统一向社会发布。招生计划一经发布,不得擅自变更。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等的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下达后,由市招考院另行公布。

  (二)招生志愿填报

  1.学校类别。招生学校分为四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类院校(含“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等)。

  2.志愿填报。志愿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类院校分批填报。

  (1)公办普通高中志愿:我县考生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为夏津第一中学。录取顺序为特长生志愿,志愿1。艺体特长类考生只能填报1个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报考2所或以上特长生志愿学校的,将被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若特长生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参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的录取。填报了公办高中的学生,不能同时填报民办高中志愿。

  (2)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多可填报1个志愿。公办高中录取结束后,再次放开报名平台填报民办高中学校志愿,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民办高中志愿;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填报。

  (3)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与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同步填报,由市教体局职业教育与民继教育科负责组织录取。

  (4)高职类院校志愿:一般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由市招考院负责组织,请及时关注市教体局网站或公众号信息。

  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每次志愿填报结束后,初中学校在报名平台导出考生志愿填报确认单,由考生及家长在报名确认单的规定位置签字,同时学生和家长签订承诺书,存档备查。各初中学校要为学生做好报名政策解释工作。

  (三)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根据考生报名志愿类别进行分类录取。中考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分数+等级”方式录取新生。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对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6个科目中的若干学科提出录取的等级要求,并报市、县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达到所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科目等级要求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夏津第一中学招生计划以60%的比例作为指标生,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对初中教育巩固率低或违反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直至完全取消其分配指标的资格。非应届生、学籍学校与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受指标生名额。指标生分配方案由县教体局确定,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于5月12日前上报市教体局。

  (1)特长生录取:特长生体育、艺术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录取,艺术类特长生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线分数线的70%(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分),在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特长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专业成绩(满分 100 分)×480/100×70%+文化课成绩×30%(保留 1 位小数)。

  录取时,特长类考生作为提前批次录取,一经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与其他批次录取。如未被特长生报考学校录取的,则考生仍然作为普通考生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录取。

  (2)指标生录取:夏津第一中学录取时,先按审定的指标分配方案分校择优录取,再对未录取考生统一录取。指标生的中考成绩若低于所报考高中分数线30分以上,将取消其指标生资格,其名额转入统招计划。

  (3)统招生录取:由市教体局按考生志愿和夏津第一中学招生计划,根据夏津第一中学提交的录取方案组织和实施录取。

  2.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再次启动民办高中志愿征集填报,结合第一批次填报民办志愿的考生,由县教体局进行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由市教体局职业教育与民继教育科负责。

  4.高职类院校录取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等学校的录取工作,由招考院负责。

  (四)特殊考生政策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具备下表中所列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加分政策。

  1.优先类型及条件

  (1)加分标准

  

  (2)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德州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不得在听力试卷部分作答,作答的以实际作答成绩为准(初中学校要向此类考生书面通知并确认接收回执)。其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听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0/120。

  2.申报审查。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包括听力残疾学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学校指导考生在中考报名平台做好填报。如实填写《德州市2022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审查无误后,将名单在学校内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持登记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办理审查手续;县教体局查验证明材料并签字,填写《特殊考生名单》,汇总结束后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在名单上加盖公章,连同《登记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于5月12日前报市教体局审核。

  (五)严格招生计划录取

  市、县教体局将按照审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并据此注册新生学籍,严禁超计划录取。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文件要求,实行属地招生,夏津第一中学在夏津县范围内招生,市属高中不得招收其他县(市、区)的“县市生”。夏津县双语中学、夏津育中万隆中英文高级中学在夏津县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体局审批后,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以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公办高中录取的学生。违反上述要求的,不予注册学籍,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六)报到与注册

  各普通高中学校通知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20日前到校报到并办理注册等手续;7月31日前须将学生信息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县教体局上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职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的时间由市教体局职业教育与民继教育科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确定。

  四、招生工作组织与纪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建立考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全县中考工作。各初中学校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好中考各项工作,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二)严格各项制度

  各初、高中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中考方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评定结果、特殊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办法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反对单纯依据中考成绩对教师进行质量评价,确保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和招生录取的准确、客观、公平、公正。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县教体局将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查处学校教师收取各种形式的招生“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民办学校,依情况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规范工作流程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确保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严禁强迫或变相诱导初三学生参加分流、不参加中考。初中学校应尊重学生及家长的选择权,不得限制学生填报或不填报某一学校,不得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更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提前离校、出现辍学问题。对能坚持在学校正常就读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录取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中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规范操作,严密组织,确保中考工作安全进行。

  (五)规范宣传报道

  严禁招生学校止虚假宣传和欺骗误导学生,宣传报道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各高中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方可对外宣传和发布。

  (六)落实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修订版)》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加强考点考场安检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考点要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咨询电话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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