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2年起高考将不分文理科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试高中]

2024-01-07 12:16:27 就业分配
新私塾外语为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结合陕西实际,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高考时将按新高考制度录取新生,新高考文理不分科,外语可考两次,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改革方案相关要点统考只考语数外,外语可考两次●?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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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结合陕西实际,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高考时将按新高考制度录取新生,新高考文理不分科,外语可考两次,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改革方案相关要点

  统考

  只考语数外,外语可考两次

  ●?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为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卷。

  ●?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3+3”

  自主选3门高中学考成绩计入总分

  ●?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的科目设定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门课程。考试随教随考随清,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周的后3天进行。

  合格性考试(含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各科成绩均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等级性考试科目设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课程。

  考试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后进行,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参加2022年后(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该考试成绩用于高校招生,连续2年有效。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各科考试的卷面总成绩为依据,按实际参加该次考试考生总数(缺考考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

  ●?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汇总成绩,信息技术科目上机操作考试,其他科目采用书面笔试形式,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合格性考试另设技能操作测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统一时间进行。

  高中设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评价方法与程序采取写实记录,定期整理遴选,在公示审核后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

  ●?全省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和省、市、县三级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同时建立健全审核、信誉等级、公示与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记录、内容全面、体现特色、注重过程、公开公平、强化监督。

  录取

  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

  ●?坚持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

  ●?待条件成熟后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积极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分类考试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相对分开,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方式为,省教育厅制定指导意见,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招生专项计划

  提高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投放比例

  ●?组织省内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加大省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在保证落实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投放比例。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中小学招生

  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入学,100%的公办小学、90%以上的公办初中实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整合公办学校资源,缓解热点学校择校问题。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完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办法和招生入学制度,明确新生录取规则,规范招生程序。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培育办学特色,实现与公办学校差异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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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招生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考核。

  ●?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试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试点高校要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明确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公布录取结果。

  ●?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后进行,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单独设置填报志愿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正式投档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