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 数字图文解读 图文解读
一、命题原则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突出核心素养考查。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重视考查学生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二、文件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
三、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各科目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6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5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610分。
四、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全部在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具有济宁市学籍(学籍以2023年5月8日为截止时间)或济宁市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5月8日之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段学校。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者、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不符合省市政策规定者,不得报考。
考生可报考四类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上述学校,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学校录取依据。
五、录取办法
依次按照“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职教高考班、初中后高职高师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顺序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包括推荐生录取、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
六、时间安排
6月2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6月26日前,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通过初中学校上报成绩复核申请。
6月30日前,完成“3+4”高职本科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7月6日前,各县市区公布普通高中统招线。
7月9日,职教高考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7月13日前,设置第二批普通高中招考计划的学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7月中下旬,初中后高师、高职志愿填报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有关时间节点和要求,以市招考院在市教育局官网招考专栏发布的为准。
济教字〔2023〕26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