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公布
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校。
实施办法强调,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各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审批地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招生录取工作,严格了招生计划和方式的管理,也强化了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工作,从而堵住了违规招生的漏洞,更大程度实现教育公平。优质高中学校实施招生指标到校政策,对推进校际教育的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政策层面上为薄弱初中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平台,从而促进薄弱初中的发展。——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副校长 林粤平
根据实施办法,高中阶段学校和市考招机构应按照“学校负责、考招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符合相关学校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中阶段学校自行确定,高中阶段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中阶段学校不得超计划录取。普通高中和生源充足的中职学校,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科学制定本校的录取原则,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规定有利于增加录取透明度,规避不合理的加分现象和不合理的录取限制,增加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彰显教育的公平公正,回归教育的初心。——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副校长 林粤平
另外,按照实施办法,各市招生录取工作应于7月下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其中,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20日至25日之间开始,月底之前结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发布,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为更有效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副校长 林粤平
好处就是更加公平,成绩很重要,但是心理和身体也很重要。——市民
希望小孩全面发展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