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128名!重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教师公招![重庆招考]

2024-02-09 09:25:39 招生消息
重庆市合川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报名方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合川区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重庆市合川区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

  报名方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

  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合川区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合川区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6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情况。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二)报名地点:合川区人力社保局514室(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

  (四)准考证领取:对资格查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核。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考察和选岗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生服务期所在乡镇启用编制的,考核合格后聘用到其服务期所在乡镇下属事业单位;考生服务期所在乡镇未启用编制的,考核合格后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余下启用编制的乡镇下属事业单位选岗,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合川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c.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合川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c.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本次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3年(包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23-42756176;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275668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重庆市黔江区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号KHZP2022042QJ),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考生为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就读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2年8月1日之后毕业,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业技术12级以上,均含专业技术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被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9:00-11月11日(星期五)17:0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赴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9),同时形成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递至qjyjrc2019@163.com邮箱,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海航紫荆花饭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四)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10);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属于试用期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到达8:1的,将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8)。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开展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面试竞争比例低于3:1的岗位,可降低至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处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教师岗位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医疗卫生岗位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核报考人员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时间8分钟。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10分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若因报考人员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降低至1:1开考。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任意一科成绩未达6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教师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卫生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教师岗位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卫生岗位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决定。如需递补则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及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符合《黔江区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规定的,按所明确的人才类型对应享受激励政策。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2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报考人员须完成“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并于报名前第7天起持续关注本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吉林省长春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有调整的,将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核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简章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4.考试考务咨询电话: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023-79221698;重庆市黔江区教委023-79236801;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023-7931033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15日

  报名方式:涪陵区应急管理局

  考核方式:体能+面试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男性,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视力4.8及以上,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检查标准;

  ???(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车辆驾照人员,可放宽年龄限制至35周岁(1987年11月1日),优先录取;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不在招聘范围的人员:一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二是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三是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四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五是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六是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起至11月15日17时止。

  3.报名地点:涪陵区应急管理局302办公室。

  4.报名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6号。

  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周老师:023-72233291, 16623304698。

  龚老师:023-72233291, 13996364242。

  6.报名需携带的相关资料:《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涪陵支队队员招聘报名表》《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涪陵支队队员招聘既往病史承诺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蓝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员需提供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他特长证书资料复印件。

  7.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同时报名者需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8.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11月17日之前由区应急局通过电话(023-72233291)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11月中旬开展体能测试,测试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标准》进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次/2分钟),10米*4往返跑,俯卧撑(次/2分钟)。

  ???(三)面试。11月下旬,体能测试通过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总成绩按照体测成绩和面试成绩得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甄选聘用。通过面试的招聘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政审程序。

  ???(四)政审。11月下旬,开展政审。招聘对象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到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体检。11月下旬,由区应急局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检查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淘汰。

  ???(六)岗前培训。拟招聘人员参加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予以退回,培训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提供食宿。

  四、聘用后管理和待遇

  ???(一)身份。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涪陵支队队员招聘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培训合格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个人档案,工作1年(含入职培训)内不得提前离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续签、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涪陵支队队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执勤补贴、职务补贴、岗位补贴、绩效考评(月、季、年)、奖励工资等组成。

  岗前培训合格者工资待遇从开训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异议可以提前咨询报名老师。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推荐报名、测试辅导培训班等有偿服务,谨防上当受骗,本公告最终解释由涪陵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重庆市开州区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8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开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一、招聘原则

  ? ?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二、招聘名额

  ? ?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

  ? ? 其中,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20名,招聘单位为全区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招聘条件和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 ? 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10名,招聘单位为全区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属地化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备注栏”。

  ? ?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 ? (一)基本条件。

  ?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 3.具有良好的品行;

  ? ?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 ?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 ?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 ?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 ?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 ? (三)工作经历。

  ? ?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 ? (四)年龄计算。

  ? ?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0周岁,在1982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 ?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 ? 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 ?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 ?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 ?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 ? (六)特别说明。

  ? ?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 ?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 ?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等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 ?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 ?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 ?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网址:http://113.249.157.217:13515/exam-system-examinee/kzgz)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8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 ?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11月19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 ?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11月20日18: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 ?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 ?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2年11月24日9:00—11月26日9:00登录报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 ? 五、考试

  ? ?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 ? (一)笔试。

  ? ?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考试类别、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 ?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其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 ?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 ?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 ?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 ?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 ? (二)资格复审。

  ? ?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折算后的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 ?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开州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 ?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11);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 ? (三)面试。

  ? ?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 ?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 ?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 ?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 ? (四)总成绩计算。

  ? ? 1.未组织笔试的:

  ? ?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 ? 2.组织笔试的:

  ? ? 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 ?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 ? 六、体检和考察

  ? ?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 ?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 ?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 ?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 ?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 ?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 ? 七、岗位选择

  ? ?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体检未结束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仍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出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 ?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 ? 八、公示

  ? ?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 ?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 ? 九、聘用及待遇

  ? ?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 ?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 ?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 ?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 ?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向外调动或辞聘;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借调、借用;未满5年辞聘的,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 ? 招聘属地化医学类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申请辞聘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已领取专项财政补助的,应退还已领补助。

  ? ? 十、纪律要求

  ? ?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 ?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十一、其他

  ? ? 1.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 ?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52218661,52218617(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 ? 023-85920105(开州区卫生健康委)

  ? ?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一、单位简介

  ? ? 重庆开放大学(原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中心、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已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 ? 二、招聘原则

  ? ?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 ?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 ?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 ?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 ? (一)基本条件

  ?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 2.遵守宪法和法律;

  ? ? 3.具有良好的品行;

  ? ?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 ?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 ?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 ?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 ? (三)年龄计算

  ? ?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 ?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 ?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 ?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 ?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 ?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 ? (五)特别说明

  ? ?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 ?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 ?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 ?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 ? (一)提交报考申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发送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简历(含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22年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327651182@qq.com邮箱作为提交的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 ? (二)初审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简历,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 ? (三)资格复审。收到考核通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 ?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 ? 六、考核

  ? ?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

  ? ? (一)考核方式

  ? ?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

  ? ? 1.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理论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等。分值100分,时间30分钟。

  ? ?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分值100分,时间30分钟。

  ? ? 3.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 ? 综合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 ?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 ?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 ?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 ?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 ? 七、体检和考察

  ? ?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 ?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 ?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 ?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 ? 八、公示

  ? ?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或在学校官网(www.cqdd.cq.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 ?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 ? 九、聘用及待遇

  ? ?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 ?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享受相关待遇。

  ? ?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 ?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 ?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 十、纪律要求

  ? ?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 ?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十一、其他

  ? ? 1.本公告由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 ?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2863945、68664870。

  ? ?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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