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考招商人才简章[国外招考]

2023-12-15 09:52:14 招生消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招商人才投身于青岛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考招商专门人才,具体事宜如下:一、招考岗位及数量1、招商高级临时雇员3名,其中英语1人,日语1人,韩语1人。2、招商局部长2名(正科级)。3、招商局工作人员5名,其中英语2人、韩语2人、日语1人。二、招...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招商人才投身于青岛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考招商专门人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数量

  1、招商高级临时雇员3名,其中英语1人,日语1人,韩语1人。

  2、招商局部长2名(正科级)。

  3、招商局工作人员5名,其中英语2人、韩语2人、日语1人。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熟悉招商引资实务,有丰富的招商工作经验,有广泛的国内外联系渠道和客户资源。

  4、身体健康。

  (二)具体资格

  1、招商高级临时雇员

  (1)不限国籍,在中国国内常住,可兼职;熟练掌握中文,精通一门外语(英语、日语、韩语)。

  (2)近几年在招商引资方面有突出业绩,能直接引进内、外资大项目;手头掌握招商项目的优先考虑。

  (3)熟悉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则。

  2、招商局部长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工作时间满五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从事招商、外经外贸相关工作2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精通一门外语(英语、日语、韩语);手头掌握招商项目的优先考虑。

  3、招商局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从事招商、外经外贸相关工作2年以上,精通一门外语(英语、日语、韩语);手头掌握招商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招考程序

  1、 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05年4月16日-4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青岛市辖区内报名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的资料及复印件(如有关证件、论文等)、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报名费60元,到青岛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秦岭路30号,崂山区检察院西门)报名。青岛市以外报名者可通过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远程报名,并于面试前提供上述材料,由青岛高新区人事局审核。

  报名者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青岛高新区人事局按照公开招考的基本条件、具体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参加面试的人员,并通知应试人员。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以普通面谈法为主,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外语口语能力以及气质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划定优秀素质保障分数线。如果上线人数超过岗位数,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范围的人员;如果上线人数低于岗位数,按照上线实际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范围的人员。

  4、体检和政审。由高新区人事局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政审主要是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5、确定录用人员。招商局部长岗位: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员;经社会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干部提拔使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公布任职。其他岗位: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员,经社会公示,由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

  6、公示。进入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山人才网(www.qdgxrc.com)公示。

  四、管理及相关待遇

  1、招商高级临时雇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1-2年劳动合同,每年底薪5-10万元人民币,具体标准根据工作业绩确定,并按招商引资实绩进行奖励。

  2、招商局部长: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命,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3、招商局工作人员: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由青岛高新区人事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保留原公务员身份。

  五、有关事项

  1、面试、体检、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青岛高新区人事局联系。

  2、联系方式

  青岛高新区人事局办公地点:青岛崂山区行政大厦1407房间

  联系电话:0532-8996162,8996157 传真:0532-8996159

  崂山区政务网网址:www.laoshan.gov.cn

  E-mail:slx@laohan.gov.cn

  青岛高新区人事局

  200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