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分类考试2759人公告(2)[新疆考试]

2023-11-27 19:34:41 招生消息
(四)面试1. 组织实施(1)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2)各地(州、市)、县(市、区)面试环节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en...

  (四)面试

  1. 组织实施

  (1)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2)各地(州、市)、县(市、区)面试环节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 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1. 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总成绩计算

  具有较强专业技术含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操作技能强技术复杂程度高的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30%+面试成绩×70%;一般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和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 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各地(州、市)体检的组织实施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 体检要求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各地(州、市)考察的组织实施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八)公示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公示,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各地(州、市)、县(市、区)公示的组织实施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自治区区级事业单位须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各地(州、市)须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分类考试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发布。

  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发布。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分别在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六、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12333。

  (二)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内岗位所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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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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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系统技术咨询和纪检监督电话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64ab2d4ad2712d2699e644a24e648e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