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2018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通知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学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包括优录信息、特殊类型录取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试管理。中考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考试,全市所有2018年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不得向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发放初中毕业证书。同时,各地必须组织所有八年级学生(已参加过地理生物考试的除外)参加今年的地理、生物考试,除由于转学、休学等特殊原因八年级未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外,毕业当年不允许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报名、考试相关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要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和地理、生物考试;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严防信息错漏;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要规范组织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严格执行《黄冈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和《黄冈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考试公平;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鄂教基〔2007〕7号)要求,精心组织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公示制度和诚信制度,确保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规定的标准收费。由于八、九两个年级学生考试,各县市区应增加考试经费预算,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四)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和规定。各普通高中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买卖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录取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严禁附加违背招生政策的录取条件,严禁未经省、市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接收未经市招考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来校就读。各中职学校严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违规举办普通高中班,严禁违规为其它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恶性抢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有偿招生,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对初中毕业生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网上志愿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无理由退档,不得参加其他批次录取。
(五)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擅自超计划、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接收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买卖招生计划和不经过统一招生平台擅自组织招生的,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及学籍注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在综合素质评价、优录加分、考试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规招生和其他失实、失信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
附件下载:
1.黄冈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黄冈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3.黄冈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4.黄冈市2018年中考(2018年毕业生)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光盘)订单
5.黄冈市2018年八年级(2019年毕业生)地理生物考试试卷订单
6.黄冈市2018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7.黄冈市2018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汇总表
8.黄冈市2018年中考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黄冈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抄 送:省教育厅、省招办、市保密局、市纪委监察委
黄冈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