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能否成为博士生选拔新标尺?
新闻背景
最近,上海交通大学全面取消博士统考的消息,引发考博圈广泛关注。从今以后,上海交大博士对外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度,外校学生想去上海交大读博士,指望统考是行不通了。事实上,“申请-考核”制度正成为我国高校博士招生的趋势。
“申请-考核”制有利减少“水博士”
“申请-考核”制基于的理论是,高等教育应当属于“精英化教育”。这里的“精英”,指的不是受教育者的身份与地位,而是指这些人在教育的模式上更适应个性化需求,且一定程度上已脱离了“受教育”的层面,能够与导师合作或者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开展学术、项目研究。
那么,怎么把“精英”找出来呢?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大多采用“初试外语+2门笔试+面试”的选拔模式。在很多人看来,这其实又是高考和考研的延续。考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准备,而卷面成绩却不能反映导师需要侧重考核的能力。
欧美大学的经验,则是实行“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个人材料,然后导师和学校对其进行全面、综合的考察,如果合适就能通过。这种做法好处多多:首先更能考察学生的能力,比如发表过哪些论文、有怎样的研究设想等;其次,能够促进考生在本科、研究生阶段就努力往科研的路子上发展;再次,发达国家的许多优秀博士生来自于企业和研究机构,多为有实践经验的人士,让他们忙于备考实际上是一种浪费。
总的来说,现代教育的核心和本质就是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潜质, “申请-考核”制使真正有学术研究趣向、有学术研究背景、有学术研究潜质的申请者进入学术研究的领域更为便捷,无疑是博士招生改革的方向。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试行“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招生的高校已经越来越多,去年清华已经全面取消博士统考,今年上海交大跟进之后,恐怕将有越来越多的高校会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有研究对6342位高校教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不同区域、不同层次高校的教师对博士招生入学申请制,一致高度认同。
丁阳
博士招生改革前提是大学自主权成熟
高校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确实是当今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对于学术型人才的选拔确实有着较好作用。但我国是否因此就应全面进行国际接轨并以此成为选拔博士生的新标尺,需要打个问号。
我国大学的公信力还未达到公众预期,且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次原因,并不在于少数害群之马为大学声誉抹黑,而是我国大学整体上尚未具有真正的自主权,因而无法建立真正的大学逻辑。尤其是我国的公立大学,长期以来是作为事业单位而存在,更多的是奉行作为事业单位的逻辑来办学。尽管近年来大力推行“扩大和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改革行动,也取得了成效,但尚没有产生根本上的改变。按照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对于一个独立场域的界定,我国独立的大学场域尚未成型,这就导致大学在社会公众中的认同感未得到提高。
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成熟,不在于大学获得权力多少,而在于政府部门是否厘清了大学管理的权力边界,以及大学是否建立了一套符合自身办学规律的运行逻辑和监督机制。很多发达国家的大学都拥有相当大的招生自主权,但鲜有藐视公平、以权谋私的事发生,并不是因为这些国家制定了多少关于招生的严法和禁令,而是这些国家的大学场域是相对独立的,大学有足够的底气拒绝权力的不合理要求,并倍加珍惜手中的自主权力。
这一方面恰恰是目前我国大学缺乏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大范围推行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将不容小觑,希望在现有部分高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指标继续试点,探索和建立更加完善的运行和监督机制,让改革的步伐更加稳妥。
陈先哲
为国选才 为己选才
据《中国科学报》报道,武汉大学2015年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了博士生申请制,“老师们的反响很大,但很多人也感到有些困惑,一些老师甚至倾向于原来的考试制度”。
原来是“统一考试”送来学生,学生如果只是“骡子”,老师尚可推责给招生制度;现在“申请-考核”制,则是老师们主动选拔学生,学生如果还不是“马”,则会让人置疑老师的选拔能力甚至动机。从这一点来说,“申请-考核”制应该具有天然的责任感、荣誉感,老师们感到压力很正常。
也正因为如此,“为国选才”与“为己选才”来到了同一个频率上。所以,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副院长彭宗超说:“除了有制度保证之外,我们最终还是要相信导师。”他认为,在选学生和培养学生过程中,导师应履行第一职责。若不择优录取,在未来的培养过程中就会出现“请人容易送人难”的问题,不利于导师工作开展。该校从2016年开始,博士招生全面取消统考。
与“申请-考核”制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相类似,全国各地日前举行了公务员“省考”统一面试,而位于东南沿海的福建,其做法却异于其他省份,首次开展了差异化面试:对于“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岗位和执法类岗位,允许招录单位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实施差异化面试;同时,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招录单位可根据岗位实际,自主命题、自主面试。据称改革的目的,是为增强考录工作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也许,我们在为新生事物出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不应该把“前朝制度”直接扫进历史的故纸堆,甚至还大骂着踩上几脚。不说事物的发展可能杀“回马枪”,至少“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发展应该会更接地气,制度施行也将更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