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78人!重庆市事业单位2023第四季度招聘![重庆招考]

2024-02-22 13:47:20 函授大学
原标题:招278人!重庆市事业单位2023第四季度招聘!一、2023第四季度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

  原标题:招278人!重庆市事业单位2023第四季度招聘!

  一、2023第四季度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进行,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学前教育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学前教育”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学前教育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在2023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永川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本次网上报名初审时只审核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图片大小在30KB以内),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12月13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通过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后,须在2023年12月1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教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岗位是否递减或取消等事宜将在缴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进行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3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永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7),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主动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本次招聘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的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面试。

  根据《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考试类型”的不同,各岗位面试项目分别为:

  甲类岗位的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乙类岗位的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不少于10分钟),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栏公布。

  二、2023第四季度重庆璧山事业单位招聘108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名,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生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属地化医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到乡镇医疗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2、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和报名须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须在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月13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rsj.bishan.gov.cn:11006/ExtendService_PerE_UserLogin.as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面试前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023-41412132)。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3年12月13日12:00前在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3年12月20日9:00起至12月23日9:00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及各岗位开考情况将于报名截止后3日左右,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9)执行。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考生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7)。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主动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递补通知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未按递补通知要求参加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发布的相关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项目。

  甲类岗位: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

  乙类岗位:面试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能力,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面试为影视后期制作或视频策划、制作,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实操能力,时间60分钟,分值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三、2023第四季度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1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7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感染方向),内科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感染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感染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为准,2024年应届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9: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黔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12月13日12:00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招聘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3年12月13日17: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缴费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21日9:00至2023年12月23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缴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具体科目类别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为1:1.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人员、时间、地点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7)。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若资格复审后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黔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教师(助教)岗位(乙类岗位)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余岗位(甲类岗位)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核考生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时间8分钟。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10分钟。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4.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四、2023第四季度重庆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cqqj.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于2023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9:00登录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专题专栏—“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电子照片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如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于2023年12月13日12:00前进行修改,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审核。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通过情况。未通过报名审核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报名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如对报名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023-48628293)。

  2.网上缴费。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3年12月13日17:3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完成报名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綦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3日9:00登录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具体笔试科目类别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綦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8.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应试人员面试须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成绩等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綦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应试人员面试须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甲类岗位)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乙类岗位)进行。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专业面试:全媒体记者岗位(岗位2)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的方式,分值100分,时间4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新媒体语言、新媒体编排能力等;媒资系统编辑岗位(岗位3)专业面试采取专业实操的方式,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网页设计熟悉程度,计算机管理与新闻相结合的理解能力等。

  综合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公示。

  阅读全文,获取公告原文及更多信息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