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招生简章[湖南招生]

2023-11-23 07:42:16 函授大学
各位好,相信很多人对湖南大学招生简章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湖南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

  各位好,相信很多人对湖南大学招生简章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湖南大学(招生办),部标代码为10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第三条湖南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第四条湖南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分南、北两个校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560 88823067 88823760

  传真:0731-88823070

  E_mail:admi@hnu.cn

  .cn/zzbm/),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报名信息。

  2.报名材料

  考生须准备以下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名表;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和高中三年成绩册及排名(中学认定盖章);

  (4)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学认定盖章);

  (5)高中阶段能证明本人所报考专业特长的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等材料的复印件(中学认定盖章);

  以上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印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并于3月31日前寄(送)达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来件封面请注明“自主招生”的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cn/zzbm/),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纸质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的过程,并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寄(送)达我校,来件封面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的字样。推荐人(单位)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专家组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其中,化学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

  3.考核

  初试:满分100分;初试形式为笔试;初试重点考查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

  专业名称笔试科目

  化学无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物理

  数学类数学

  生物技术生物

  机械类(工程力学)数学、物理(力学部分)

  英语英语

  汉语言文学语文

  历史学历史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

  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4年。

  4.划线原则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不含末位同分数)择优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含末位同分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

  专业名称综合分中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初试(X)复试(Y)

  化学 0 100%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50% 50%

  数学类 50% 50%

  生物技术 60% 40%

  机械类(工程力学) 60% 40%

  英语 50% 50%

  汉语言文学 50% 50%

  历史学 50% 50%

  5.公示

  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报考专业、考核成绩、合格标准、拟录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且填报对应专业,即可被我校录取。

  六、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3月5-31日

  2.初选结果公示时间:4月30日

  学校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初选入围考生名单。

  3.考核报到时间:6月12日

  4.考核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5.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湖南大学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办理考试手续。

  考试费: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中南大学、湖南大学自主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教[2008]85号)规定收取考试费200元/人。考生于5月30日前在网上缴费(/)。

  6.考核时间:6月14-17日

  7.考试结果公示时间: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并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监督机制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试点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招考、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组考;相关学院负责业务主考、其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与考生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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