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22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2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做好2022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制定光电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永彩、秦岚
副组长:朱涛、刘俊
成 员:余华、黄鸿、韦玮、刘玉菲
秘 书:夏知姿
复试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7人,且一半以上的专家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 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 申请人仅限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流程和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3.直接攻博: 指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面向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录取工作已于2021年11月结束。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2年学历博士生招生总计划人数33名,该招生指标为招收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类型博士生的总指标。已经招收直接攻博3名。其余30名将用于招收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生。
我院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总计划15名。
四、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材料提交:
考生需按照招生简章提交材料的要求(见第六条)提交相关材料,详见http://yz.cqu.edu.cn/news/2022-03/1808.html。
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材料审核结果,该系统中材料审查通过者进入复试。
2) 面试时间及安排:
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
面试时间:2022年4月18日-30日(具体时间见届时QQ群、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通知)
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3) 公示成绩:
2022年5月7日前通过学院官网公示成绩。
2 复试内容
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总成绩为以上四部分成绩加权之和。每位考生合计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 英语: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独立面试,面试时间8分钟/人。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 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 专业综合:考生准备8分钟的PPT展示(用中文进行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介绍),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5%。
PPT通过远程面试系统的共享屏幕功能进行展示。
4) 综合能力: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5%。
五、复试录取
1、总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10%+专业综合×55%+综合能力×15%
2、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以如下方式进行排序:
(1)专业综合成绩;
(2)综合能力成绩;
(3)专业基础成绩;
(4)英语成绩。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复试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申诉电话:023-65112744。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5112743。
六、复试材料清单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意见。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
4.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 研究计划书。
7. 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出具“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同意考生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 考生学术背景相关补充材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所发表学术论文的论文首页;发明专利证书等。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未按要求、未按时提交材料者不予复试;材料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报告提交到学院邮箱:cqugdyjs@163.com 。
八、其他
1、关于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的说明: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考核。
3、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5、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入学,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参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本细则未涉及的其他博士生招生相关事项、若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不符和冲突的,以教育部、学校文件为准。
请考生加入“2022光电博士考生交流”QQ群,群号:95109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