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运河区初中招生实施细则公布
2022年运河区初中招生实施细则
及沧州市中心城区小升初报名智慧升学服务平台使用流程
为顺利完成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全部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随迁务工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招生调控有效保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生源状况相对均衡。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严格执行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
(三)严格遵守招生范围。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调剂外,严禁招收片区外学生。
(四)严格控制班容量。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合理招生,严格控制班级容量,每班不得超过55人。如报名学生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由学校依据报名学生入学资格审定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分流,学校不得随意扩大规模。国办初中不允许招收住宿生(两镇南北两头路途较远的村庄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学生除外。)
(五)严格资格审核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
2.学校对租房住的适龄儿童要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六)实行房户一致、一房一位。
房产证与户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或多胎除外。学校做好查重工作。
(七)严格控制转学。
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先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间6月15日—30日,12月15日—30日,所带证件与入学一致。
二、入学条件
(一)中心城区户籍学生
1、学生常住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且在此实际居住。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入学。若不一致,根据学校容纳情况和户籍、房屋产权等情况,调剂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户口迁入时间在2022年6月14日前。6月14日后迁入的,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学生及父母居住地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2022年6月14日之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进程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学生及父母均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2、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6月14日后签发的,且学生未在中心城区上小学的(以学籍为准),不予提供学位。
3、学生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和所需材料
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初中招生工作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位登记
运河区常住户籍人口和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登记。
2022年小升初学位网上登记时间:6月15日上午8:00至6月16日下午5:00。网址:智慧沧州。(网上登记流程将于6月14日前在“运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二)数据核验
6月17号开始,平台对线上登记的学生信息进行数据核验。学校再次确认信息,并完成线上预录取。
(三)发送短信通知
6月25日前,平台将信息审核结果通过短信通知家长。信息审核通过的,平台给网上登记时使用的手机号发送“已被**学校预录取”的短信,接到此短信的学生家长无需到校进行资料审核;接到“请于***时间持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短信通知的家长,请按时到校进行线下材料审核。6月底,平台给线下审核通过的学生发送预录取短信通知。需继续补充材料或因特殊情况需调剂的学生,将于8月下旬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确定接收学校。
(四)线下审核需提供材料:
1、中心城区户籍学生
(1)学生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学生父母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父母无房,学生与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且父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独生子女一方的),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⑥享受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的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范围内租房,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在非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调剂安排学位。
以上住房和户籍信息以住建和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3)小学毕业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备查。
2、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随迁子女本人页及父母页);
(2)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半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4)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中心城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半年);
(5)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毕业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备查。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生录取及领取通知书等信息,平台将通过短信通知家长,请关注平台发送的通知短信。
(六)所有申请入学的学生必须在网上报名获取编号,因特殊情况未网上报名没有编号的,也没有在规定时间去学校线下确认的,只能服从调剂到空余学位较多的学校。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二)招生过程中,各学校要设置有专人负责的咨询台(或咨询窗口),校长要保证通讯畅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 招生。
(三)线下审核时,请遵守防疫要求,按照学校要求进门扫码,全程戴口罩,避免人员聚集。
(四)对公办中学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温馨提示:1、各位家长,请保持报名登记的手机信息畅通,建议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功能,避免出现误将升学服务短信作为垃圾短信进行拦截的现象。适龄儿童被学校录取信息会短信告知家长两次,因个人原因未收到录取信息的后果自负。
2、对网上报名和线下审核有疑问的,政策性问题请拨打范围内学校咨询电话咨询,技术问题请拨打13552159551。
附件1: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2: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初中招生片区服务范围
附件3:中心城区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片区服务范围
2022年6月14日
来源:运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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