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2023年小升初工作通告[初中招生]

2024-04-14 16:39:21 大专院校
尊敬的家长:现将我区2023年小升初工作通告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免试就近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登记、对口直升、多校划片等相对就近方式入学。(二)学位限定原则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

  尊敬的家长:

       现将我区2023年小升初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登记、对口直升、多校划片等相对就近方式入学。

  (二)学位限定原则

  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原则

  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的原则,多孩子女可同校就读同一所公办学校。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原籍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采用多校划片或直升入学的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结合行政区域和地理位置,划分毕业小学校对应初中学校为南、中、北三个片区,三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初中部、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招生办法另外分别制定,参照文件具体内容执行。

  (一)片区划分

  1.南片:

  毕业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2.中片:

  毕业小学15所;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3.北片:

  毕业小学8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区第六实验小学校、区第十二小学、金胜中心校2所、金色摇篮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金胜学校初中部、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二)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1.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学籍适龄少年(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入学: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3.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4.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三)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1.属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原住村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要求均可报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七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户籍、学籍一致的晋源区第十小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剩余学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西起环湖东路(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北起龙城西大街,南至蒙山街范围内,学籍在晋源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剩余学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1.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属晋祠镇小站村、小站营村、晋源街道南城角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北街村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名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2.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在晋源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五)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长兴南街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和学籍的泰瑞城、太行悦泉苑、绿地城、当代城MOMA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3.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居住证)或学籍的泰瑞城、太行悦泉苑、绿地城、当代城MOMA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六)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一电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对应片区内毕业生均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七)其他情况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4.具备寄宿条件,且符合寄宿制学校安全要求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5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外籍学生的晋源区实验中学,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晋源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6月底,太原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7月5日前,区教育局出台本地区初中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7月8日,区教育局公布初中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四、7月10日—7月27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分别开展小语种班和航天实验班招生工作。

  五、7月10日—8月13日,区教育局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1.7月10日—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跨县(市、区)域就读申请、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小学毕业生选择回公办学校就读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2. 7月17日—7月18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3. 7月22日—7月23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4. 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5. 8月2日—8月3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6. 8月4日—8月5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7. 8月7日,给需跨县(市、区)统筹安排学生发确认信息,登录系统进行二次确认;

  8. 8月8日—8月13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六、8月14日,区教育局汇报初中招生情况。

  七、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八、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九、8月28日:开展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