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盐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小学招生]
运盐教发〔2023〕59号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盐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区直校、民办校:
现将《盐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运教基〔2023〕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盐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户籍在盐湖区的小学毕业生及在盐湖区经商、务工等群众的小学毕业适龄子女。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8:00--8月14日18:00
组织核验资料:8月15日--8月19日
民办校摇号:8月20日--8月21日
进行二次分配:8月22日--8月24日
发放录取通知:8月25日--8月26日
新生均衡编班:8月27日--8月28日
三、招生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转公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招生。
保留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为盐湖区区域内。
四、报名要求
2023年所有新入学的学生,通过“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统一报名,学生或家长按照平台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依照实际居住地,如实填写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转公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具有盐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盐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屋坐落一致(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所需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不动产权证号(三者具备其一即可)。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备案证号。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均指住宅性质的房产。
2.具有盐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但户籍地址与房屋坐落不一致(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不动产权证号(三者具备其一即可)。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备案证号。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均指住宅性质的房产。
3.具有盐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无个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无房产证明(市行政审批中心出具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房东签订的合法产权住房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同时须提供房东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备案证号。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均指住宅性质的房产。
非盐湖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父母有学校服务区内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所需资料:
(1)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不动产权证号(三者具备其一即可)。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备案证号。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均指住宅性质的房产。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有效的《劳务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三者具备其一即可)。
2.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有学校服务区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所需资料:
(1)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的《居住证》及编号。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有效的《劳务合同》、工商
营业执照(三者具备其一即可)。
保留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东康一中、明远小学、新星学校、南风学校、王府学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盐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非盐湖区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劳务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一即可。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要求,各学校在接收新生报名时,除本招生办法要求的相关资料外,不得随意增加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方式
8月10日—8月14日,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
1.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运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进入“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2.浏览器登录入口:手机浏览器访问“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链接:https://zsbm--yceduyun--com--01077v75ddfdc.wsipv6.com,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3.APP登录入口:手机应用市场下载“运城智慧教育”APP注册登录。点击首页报名弹窗的“立即报名”,进入“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电脑端:
1.登录“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网站:https://zsbm--yceduyun--com--01077v75ddfdc.wsipv6.com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2.登录运城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后,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
六、录取办法
招生报名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料进行核验,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公办学校(含转公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产)权证地址一致,即“房户一致”并实际共同居住,划片就近入学。
2.监护人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处,且第三代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户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招生或录取依据。
3.具有盐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但户籍地址与房屋所有(产)权证不一致(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为了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请家长在8月10日网报工作开始之前,将户籍转移至实际居住地,确保“房户一致”,确保能够顺利报名、就近划片录取。
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登记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二)保留的民办学校
保留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盐湖区教育局对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资质进行审查,杜绝跨区域、跨市域违规择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摇号录取。多胞胎子女可实行捆绑摇号。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盐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摇号过程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等相关人员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生计划、报名情况和摇号结果由盐湖区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录取条件,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在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符合当年招生资质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摇号方式录取。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录取条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驻运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驻运武警部队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向盐湖区人武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盐湖区人武部审核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交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统筹安排入学。
(五)残疾儿童少年
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普通学校要确保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不得拒绝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对市、区党委、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优先入学。
(七)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
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兄(姐)符合划片就近入学条件且就读学校学位充足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可按照同一学段同校、不同学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二孩、三孩入学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未按规定时间在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填报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