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高中阶段学校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高中招生]
遂昌县高中阶段学校
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做好遂昌县高中阶段学校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2〕23号)《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遂教发〔2022〕29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工作环节,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要有利于深化高中课程改革,鼓励高中阶段学校走特色化、多样化的发展之路;要有利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招生对象
在遂昌县参加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下同)的初中毕业生。其他招生对象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1.严格招生计划。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按照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下达丽水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进行招生,高中阶段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得注册学籍,并严肃整改。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办学促进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4号)精神,创新计划未完成的调整为普通生计划。其他计划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有关程序执行。
2.遵循志愿录取。所有考生均须在统一招生平台选择填报志愿,没有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必须于6月16日8︰00至6月17日17︰00登录填报志愿。丽水育才高级中学以及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为民办学校,执行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各初中学校应告知考生,事先咨询学校收费标准后再填报志愿。
3.按照成绩排序。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前提下(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达到4P及以上),按照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录取,同分的以名次号在前的先予录取[名次号排序规则:考生名次号根据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列,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社会·法治]。
4.执行投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中考成绩名次号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县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在公布录取结果时,公布最低录取成绩名次号和相应分数。
5.落实招生优惠。涉及全市的招生优惠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2〕23号)执行。县域内高中招生优惠按《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遂教发〔2022〕29号)中相关政策执行。
6.坚持统筹招生。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要求将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函》,同意丽水市技工学校、丽水市中科技工学校[丽水技师学院(筹)]、丽水市山海技工学校与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三所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分四个段次,即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每个段次设若干批次,依段次、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被前一段次、批次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段次、批次录取。家长务必高度重视,指导孩子审慎认真填报志愿,逾期不得补报或更改志愿。
(一)第一段
第一段包含全市统一录取的有关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6月22日统一完成录取。
1.第1批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测试并通过定选考核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第2批市域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市域特长生测试并承诺自愿参与录取的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市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3.第3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3+4)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3+4)计划志愿的考生。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3+4)计划的每一位考生最多可填报7个学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后于6月18日、6月19日8︰30-17︰00到县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录取办法按《2022年丽水市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丽教职〔2022〕33号)执行。
4.第4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计划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丽教职〔2022〕25号)执行。
5.第5批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简称市少体校)计划。对象为市少体校正式在册并经考核推荐的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丽体〔2022〕7号)执行。
(二)第二段
第二段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市县总平台于6月24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1.第1批遂昌中学、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高中部)县域创新计划。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办学促进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4号)执行。
2.第2批遂昌中学、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高中部)普通生计划。对象为填报遂昌中学、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高中部)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根据创新计划录取后,调整确定普通生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
3.第3批遂昌中学分配生计划。录取办法按《2022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4.第4批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参加县域特长生测试并承诺自愿参与录取的考生。录取办法按《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2022年县域美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执行。
5.第5批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普通生计划。对象为填报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根据县域特长生计划录取后,调整确定普通生招生计划数,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第6批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分配生计划。录取办法按《2022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7.第7批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普职融通班普通生计划。对象为填报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普职融通班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第8批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普职融通班分配生计划。录取办法按《2022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三)第三段
第三段包含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丽水护士学校,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录取。由市县总平台于6月24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四)第四段
第四段包含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一体化(3+2)跨县(市、区)计划、面向丽水招生的市外中等职业学校的三年制和中高职一体化(3+2)计划招生录取。由市县总平台于6月26日前统一完成录取。
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上述学校志愿的考生,最多可填报30个学校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中市内中高职一体化(3+2)跨县(市、区)招生录取分数不低于该校在本地录取的同类别同专业最低分数。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秩序,确保积极稳妥实施。
2.坚持公平公正。要严格遵守省、市有关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3.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不得为违规招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各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遂昌育才高级中学2022年县域创新人才招生实施方案;
2.遂昌中学2022级高一创新型后备人才招生方案;
3.遂昌中学2022年县域美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4.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与县职业中专“普职融通”班实施方案;
5.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普职融通”班志愿确认书。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高中阶段学校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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