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新增复试细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考试]

2023-12-04 06:25:53 大专院校
中南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遵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防控需要及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我校20...

  中南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遵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防控需要及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

  报考我校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包括报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及专项计划考生。

  2022年4月下旬开始,具体考核复试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在其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采用中国移动“云视讯”远程面试网络平台,考生登录链接:https://down.yunkaoai.com/?,选择windows下载并安装客户端。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1,请仔细阅览相关说明。需要提前准备的设备条件如下:

  1.用于考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环境的设备: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考试房间。

  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按照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核和复试。

  同时由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根据材料评议结果确定并公布进入考核复试的考生名单。

  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

  七、纪律要求

  1.考生在考核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考核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八、其他说明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开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入学与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要求,二级培养单位按程序考核复试方案和拟录取名单。复试录取结束后,全校拟录取总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复议

  考生对考核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二级培养单位须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培养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0731-88836820

  中南大学湘雅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等部门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遵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情及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方案。

  一、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国清

  副组长:杨土保、肖芳

  成员:唐媛、任国峰、李杏莉、徐慧兰、刘爱忠、罗家有、林茜、曾明、段燕英、丁萍、尹逊强、李敏

  二、考核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的原则。突出对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三、导师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

  注:少干计划不占学院和导师招生指标,但每名导师招生总人数不能超过3人(含少干计划)。

  四、招生考核对象

  1.考生资格审查与报考材料评议: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按照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南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工作办法》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筛选,对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和考核。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具体审查办法如下:

  每份申请材料分别由报考导师和专家组进行审核。报考导师对申请材料审核并百分制打分;专家组由3位专家组成,专家逐一审核申请材料,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材料审核成绩= 50%×导师成绩+ 50%×专家组成绩。以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核的名单,参加考核人数与导师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3:1。材料审核成绩仅用于对考生能否进入考核的资格认定,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2.确定面试考核考生名单:完成有效报名且经报考导师和学院考核专家组审核通过的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名单见附件1),包括已预录的“本-博创新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待学校公布初试成绩后,根据初试成绩情况另行通知。已预录直博生不再参加本次考核面试,但需在4月30日之前提交由本科毕业学校出具的是否有违纪违规受到处罚、能否正常毕业等情况的书面说明,不符合学校招生录取条件(如受到违纪处分、不能按期本科毕业等)的考生将取消预录资格。

  五、招生考核方式

  根据教育部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将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平台网络远程的形式进行(云视讯使用说明见附件2)。

  未参加考核复试(已预录直博生除外)或未达到我校复试要求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情况、对重大政治原则问题的认识和立场;宗教信仰和参加民主党派情况;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及其对本人的影响;其他需要向组织汇报的问题等。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外语水平考核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能力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考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线上面试。专业能力考试的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创新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对挫折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考核成绩按考生报考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和考核小组其他成员考核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的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网上自测形式(附件4),请所有考生4月25日20:00之前完成。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以学校学工部心理中心出具的考核意见为准)者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2.录取原则:根据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确定。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八、招生考核时间

  1.学院考核时间:2022年4月26-28日,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另行在QQ群通知。

  2.少干计划考生考核时间: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九、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根据相关文件,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及学制要求如下表:

  2022年博士生新生学费、奖助学金标准、学制

  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奖学金及助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全脱产学习)及少干计划新生均可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新生(不含少干计划)不享受奖、助学金。博士生进校后第二年起学校将根据其思政表现、学习成绩、年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十、其他

  1.调档。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非在职“少干计划”外单位考生,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档案按调档函地址邮寄至我院。本院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由学院统一办理。

  2.定向协议书签订及脱产攻读证明递交。录取为“少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通知要求签订并提交“定向协议书”。

  3.复试结果公示。

  学院招生考试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需在公示期间实名通过如下“4.咨询与投诉”渠道向学院反映。

  4.咨询和投诉:

  学院招生咨询:尹老师,0731-84805414,31327169@qq.com

  学院招生投诉:郭老师,0731-84805454,ggp1008@126.com

  5.考生联系QQ群:请参加我院博士招生复试的全体考生加入“2022湘雅公卫博士复试”QQ群:1084753285,今后考试复试通知将会在群内发布。

  6.本通知中未尽事项,请查看《中南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gra.csu.edu.cn/info/1011/38118.htm)。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网络面试相关说明

  一、网络面试基本条件

  二、调试及准备工作

  A、双机位分布

  B、二机位视角

  口腔医学院2022年博士“申请-考核”招生考核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学校及齐鲁医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2年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1.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拟采用线上网络考核的方式进行。2.参加线上考核的考生,须准备2个网络视频设备,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实时监控考核场所,设备要求、使用方式等见《网络考核设备场景布置要求》(附件1)。3.参加线上考核的考生须遵守《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考核考场规则》(附件2),签署《考生考核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核的考生签署,具体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二、报名申请材料已按前期通知要求收取。

  三、招生计划? ? 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计划为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4人(含交叉学科计划1人);科学学位博士4人。

  四、考核程序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核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材料提交截止后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者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后续进程。2.材料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成绩按百分制)。按照学生报考情况与材料审核成绩,结合学院及团队招生计划,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原则上参加考核人数应不超过申请-考核招生计划的200%。3.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学术道德进入考核的考生提前准备10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①本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②简单介绍拟从事研究领域前沿进展;③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计划和预期成果等。学院考核专家组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等随后将在口腔医学院网站公布,请关注后续通知。进入考核的考生按每生200元收取考核费用,收费方式另行通知。录取成绩由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录取成绩=(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2*40%+综合素质考核*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3.学院会在考核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院的招生计划、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2.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联系人:曹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31-88382971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及《第一临床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实施细则》规定,统筹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稳妥做好2022年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万红慧、王高华

  常务副组长:刘忠纯

  副组长:林军、余锂镭

  成员: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分党委书记

  秘书:周清泉

  职责: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组成:内、外科按三级学科,其余学科按二级学科组成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招生导师必须参加),学科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或优秀博士生担任记录员现场填写《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记录表》,协助组长工作。

  职责:具体完成对考生个人情况汇报的评价、英语口语听力评分及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提出“同意录取”、“不同意录取”等意见,复试小组长签名。

  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综合考核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招生指标及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一)招生指标:普通全日制计划71人(含硕博连读)

  (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原应参加外国语笔试考生的外语水平由报考专业直接进行材料审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合格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3.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校);

  4.能够证明考生外语综合水平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于2022年4月25日前在QQ群发布的问卷星中填写并上传支撑材料(QQ群号:2022武大一临博士招生782648966)。未按时上传支持材料者,视为外国语考核不合格,不能参与候选人选拔。

  三、确定候选人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等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做出评价结论,其中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占总评分20%、科研能力占总评分40%、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占总评分40%。按不超过招生指标数1:2的比例推荐综合考核候选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候选人名单于5月7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官网(www.rmhospital.com)查询。

  四、线上资格审查

  (一)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

  (二)时间及形式:5月7-8日,通过远程网络提交资料的方式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三)要求: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基本要求,还须为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最晚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诚信承诺:考生签订《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参加综合考核过程的诚信。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上述核验确认过程所有材料均须留存备查。入学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综合考核

  (一)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

  时间:5月11—12日

  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平台:QQ视频、腾讯会议,考生端操作指南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1.综合考核:学院考核专家组针对远程网络方式,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精心涉及综合考核内容,设置体现临床医学特色的考核测试方法,确保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要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①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可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分别考核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②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

  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测试过程做好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4.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科目,由各复试小组制定。

  (三)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调剂

  统筹考虑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调剂原则及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公告。

  七、录取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三)学费及奖学金

  情况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初录结果公布

  初录名单将于5月20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查询,公示时间10天,若有异议请于5月3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初录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学院联系方式及邮箱:027-88041919转88884

  九、补充说明

  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关于广东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统考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全日制统考攻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于2022年4月23日至4月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综合成绩计分办法:总分=初试总分/3×0.5+复试成绩×0.5。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初试、复试分数线方可录取。

  3.定向培养生录取前须签定定向合同书,详见附件1。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他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复试内容: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包括专业外语、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三方面,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复试形式

  由各招生学科决定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同一导师只能选择一种复试形式。

  四、复试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科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各招生学科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五、监督复议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校2022年全日制统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将在考生入学后对其进行体检和全面的复查。对在身体、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博士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各复试小组对本学科博士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对今年博士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存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院咨询或者提出申诉。研究生院申诉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96217;纪检监督电话:0769-22896227。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有关复试要求、录取说明、档案调档、协议书签订等具体事宜,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于3月9日发布的《广东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统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学科联系方式

  2.广东医科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