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含有招生范围)[高中招生]

2023-12-01 03:57:08 大专院校
政策咨询机关:桐城市教育局教育科        政策咨询电话:0556-6133611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发[2022]11号)和《关于下达各县...

  政策咨询机关:桐城市教育局教育科        政策咨询电话:0556-6133611

  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发[2022]11号)和《关于下达各县(市)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教体基[2022]  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返乡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初中起点的五年制高职(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1.2022年,安庆市教体局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3540人。我市普高招生计划分解到各普高高中。

  详见附件1:《桐城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单列计划)的80%为定向指标生,按照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人数分解到各初中;招生计划的20%为面向全市所有考生的统招生。

  详见附件2:《2022年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生分配表》。

  3.桐城中学自主招生班、中澳课程合作班和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列分、教育精准扶贫等专项招生计划单列。

  (二)志愿填报

  1.2022年志愿设置情况如下:

  提前录取批次为:普通高中体艺类特长生。

  第一批次为省示范普通高中:设4个平行志愿,为桐城中学、天城中学、桐城八中、桐城中学中澳合作班。

  第二批次为桐城六中(江淮工业学校内)和民办普通高中:设2个平行志愿,为桐城六中(江淮工业学校内)、吴汝纶公学。

  第三批次为中职学校:江淮工业学校、中华职校、技工学校、文都职校。

  2.实行“知分填志愿”。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3.《考生志愿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名确认,填写造成的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和他人不得包办代替。志愿上报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愿。

  详见附件3:《桐城市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考生志愿卡》。

  (三)建档工作

  报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考生档案主要上报考生志愿卡,交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其他相关档案在必要时进行调阅。

  (四)录取政策

  1.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考生录取时,政策性加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以及体育考试得分和八年级地理、生物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对于考生申请政策性加分,初中学校必须认真履行报批程序,严格把关,并落实公示制度。详见:

  附件4:《桐城市2022年中招政策性加分规定》

  附件5:《桐城市2022年中招政策性加分申报表》

  附件6:《桐城市2022年中招军人子女优待资格审查表》

  3.普通高中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划线录取。各批次所设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4.实行分批次录取。前一批次全部录取结束后再进入下一批次。如果前一批次被录取,则后面所填志愿将自动无效。

   (五)录取方法

  1.提前批次录取:

  桐城中学、天城中学、桐城八中体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见《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通知》(桐教字[2022]52号)。

  2.省示范普通高中录取

  省示范高中录取顺序:同一招生学校先录取定向指标生,再录取该校的统招生(先定向后统招)。

  定向指标生录取:根据各报名点分配的定向指标生计划,依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按各报名点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须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定向指标生计划及时调整为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学校的统招生计划。

  统招生录取:根据该校统招生计划,依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该校的统招生,额满为止(不包括已录取定向指标生的考生)。同时划定各招生学校全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

  3.桐城六中(江淮工业学校内)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时确定该校录取分数线。

  4.教育精准扶贫专项招生

  为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省示范普通高中(桐城八中)单列专项招生计划。具体为:按照我市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未被我市省示范普通高中录取且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的5%确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5.并列分录取

  在全市招生计划总数中,单列一定的招生计划用于各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列分录取。

  6.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及时调整为第二批次学校的统招生计划。不再另行安排补录程序。

  7.历届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8.全市普高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普高招生计划的1.15倍人数的位次的考生成绩确定,中考成绩揭晓后及时公布。

  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一)中职招生计划

  安庆市下达我市2022年中职招生计划为3140人。

  详见附件7:《桐城市2022年中职学校招生专业计划》。

  (二)中职录取方式

  中职学校录取工作采取按志愿统一网上招生和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的方式进行。各校要做好招生录取平台使用的培训,让学生熟知志愿填报、确认、录取流程。志愿卡上第三批次中职志愿是招生学校网上录入的重要依据。

  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的填报工作由考生本人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完成,具体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业务咨询请联系桐城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中职招生政策

  1.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宣传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让社会、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政策。

  2.拓宽中职招生生源渠道。继续坚持中职招生“五放开”(招生计划、年龄届别、身体条件、招生时间、入学考试)政策。在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积极引导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3.强化中职招生领导责任。各教育集团校、中职学校校长和初中学校校长是中职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教体职成〔2022〕52号)要求,统筹落实中职招生任务。各初中建立生源去向追踪制度,指导学生合理分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和组织毕业生报考我市中职学校。

  4.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各中职学校严格落实《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严禁以举办对口升学班、保证升学、保证就业等名义进行违规承诺和招生,严禁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加强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有偿招生、买卖生源、虚假宣传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对相关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5.加强中职招生学籍管理。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新生电子学籍注册。严禁在学籍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一查到底,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对因注册工作超时、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等导致影响学生资助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中职学籍管理工作巡查。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市招委会和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科室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各地各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政策宣传。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初中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各高中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规范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4.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严守我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六条底线”。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规招生产生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安庆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因违规招生被教育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并继续将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综合标考核。各高中学校要于9月20日前,全面开展招生工作自查,自查报告于9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

  5.稳控优质生源。认真落实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招生的规定。各初中学校严禁外县(市)高中学校进校宣传或散发宣传资料等行为,严禁向外县(市)有关学校提供学生的基本信息。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赴外市报名,不得为学生赴外市报名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学籍信息等证明材料。由于初中学校工作不力,导致流失学生出现入籍问题,由初中学校承担责任。

  6.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统一规定,及时采集2022年秋季新生学籍信息,经我局教育科预审核后,报安庆市教体局审批。对于超计划招生以及招收最低普高线以下学生的,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责令违规学校立即清退违规招收的学生,负责处理好一切遗留问题,还将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在新学期开学以后,到校清点学生数,坚决做到“一人一籍、籍在人在”。对“买卖学籍”行为将会同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各地各校要将“严禁招收借读生”政策宣传到位。所有考生必须依据志愿和录取学校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对新学期有借读生的学校,除退回借读生之外,还将公开进行通报,并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各高中学校要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五、本文件解释权属桐城市教育局。

   

  附件:

  1.桐城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桐城市2022年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生分配表

  3.桐城市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考生志愿卡

  4.桐城市2022年中招政策性加分规定

  5.桐城市2022年中招政策性加分申报表

  6.桐城市2022年中招军人子女优待资格审查表

  7.桐城市2022年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桐城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