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安排[高中招生]

2023-11-26 18:40:00 大专院校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各项中考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各项中考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区、市)招生委员会对本辖区内的中考工作负全责;各县(区、市)招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中考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县(区、市)教育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县(区、市)招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县(区、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好考试经费、标准化考场建设、考试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明确职责,认真部署,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招生程序,加强安全保密,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和体检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市教基函[2017]21号)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的体检工作在考生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后,由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负责组织。

  《中学生档案》中记载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检信息等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必须有负责人的签名。考生如有疾病或生理缺陷(指残疾)必须如实填写,并在《中学生档案》上注明。

  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市招生部门面向社会公布后全省招生。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以学校为单位下达。16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要向社会公布,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并于7月1日前上报市招考中心。特长生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各类招生来源计划,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历史75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

  6月20日  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15:00—17:30 理综(物理、化学)

  6月21日  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15:00—17:30文综(历史15:00—16:10)

                             (思想品德16:20—17:30)

  6月22日  上午8:30—10:30英语

  下午15:00—17:30地理、生物

  (地理15:00—16:10)

                (生物16:20—17:30)

  文科综合中的“历史”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中途1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考场。“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

  地理、生物为闭卷考试,中途1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语文、理综(物理、化学)、数学、英语均为闭卷考试。

  所有科目的考试均有试题和答题卡。考生均在答题卡上答题,试题、答题卡要按科目分别装袋密封。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的办法。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光盘只播放一次。各县(区、市)招办要将各考点英语听力考试的准备工作落到实处,要提前进行试播,要有备用的播放设施设备,确保每个考生都能够听清楚,保证英语听力考试不出任何差错。

  2、“三项考试”

  2019年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体育考试科目满分50分,信息技术考试科目满分1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科目满分10分, 全部按实际得分计入考生中考成绩。

  2020年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分,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满分5分。

  普通高中招收的特长生,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测试(考试)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合格花名和测试(考试)成绩、名次等纸介质材料由各县(区、市)招办(招考中心)收交、汇总。

  五、志愿填报

  (一)各县(区、市)教育招生部门、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指导工作,使每个考生都了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招生录取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办法,请考生注意把握志愿填报的时间要求和志愿填报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志愿的填报工作。  

  (二)中考志愿的填报网站为晋中教育网,网址:http://jyj.sxjz.gov.cn/(下同,略)。中考志愿的填报系统由市招考中心负责运行维护,志愿填报系统的第一版块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志愿;第二版块为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志愿。

  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www.sxkszx.cn(下同,略),自主填报志愿。

  2019年,所有普通高中招生仍然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且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三)要尊重考生的志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亲自认真填写。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强迫考生填报某类或某所学校,严禁学校、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严禁篡改考生志愿,招生学校违规对考生的承诺及与考生、家长签订的报考志愿协议,一律无效。对违反规定强迫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普通高中志愿设置

  1.第一录取批次。第一志愿为榆次一中面向榆社、左权、和顺、昔阳、寿阳五县的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太谷二中空飞基地面向全省的空飞国防班招生志愿。

  2.第二录取批次。指16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包括指标到校计划、特长生计划、指标到校缺额计划。

  3.第三录取批次。指其他高中学校的招生志愿。包括统招计划、特长生计划。

  4.第四录取批次。指全市所有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志愿。

  2019年晋中市继续执行择校生和留级生不得享受到校指标政策,坚决遏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冲动。学生未填报本县(区、市)普通高中(含优质高中、一般高中以及民办高中)而直接填报外县(区、市)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一律按无效志愿处理(东山五县考生报考榆次一中和报考全市范围招收特长生学校的除外)。

  六、评卷、登分、建档工作

  2019年中考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晋中市招考中心和晋中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组织。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由各县(区、市)教育招生部门推荐,报晋中市教育局教研室审核合格后聘任。

  评卷结束后,所有考生建立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包括:①基本情况信息;②志愿信息;③成绩信息。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④身份信息。包括是否为指标到校生、四年生资料、往届生资料;⑤照顾对象信息及纸介质证明材料;⑥参加中考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属照顾对象的考生,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或由省、市、县(区、市)招生部门审查签字盖章的纸介质证明材料。

  七、成绩公布

  中考成绩揭晓后,考生成绩不向学校和社会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晋中教育网或拨打晋中市“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或“16897796”进行电话查询。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及升学率,各级教育、招生部门不得利用中考成绩进行升学率、名次等方面的排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升学率、名次等方面的数据。如考生认为本人的考试成绩与估分有较大差距,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招办办理申请复查试卷手续。

  八、录取工作

  (一)管理体制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学校录取,省招考中心审批的管理体制。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学校录取,市招考中心审批的管理体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在各县(区、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县(区、市)招办会同职教股、招生学校组织录取。

  (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规定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限招生范围、限招生班数、限招生时间”的“六限”政策规定,按照“计划公开,自愿报考,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省教育厅审批的各普通高中学校规模轨制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的基本依据。

  2.报考职业高中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也可在中考结束后,凭中考准考证直接到各县(区、市)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3.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时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对象,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9]5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县(区、市)要加强对中考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政策,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公示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举报电话:3806688,公示网站:晋中教育网。

  4.经市招考中心审批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上盖有“晋中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中考录取专用章”和录取学校两枚公章。

  (三)高职、中专录取规定

  高职、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19]7号)文件要求进行。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各县(区、市)要按照国务院“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推动市城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

  1、职业中专班录取。2018年起,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职业中专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入学备案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各职业中专学校(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备案,在录取审核表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职业中专录取审核专用章”。

  2、职业高中班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高中班录取采取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和学校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为做好学籍注册工作,全市的职业高中录取数据和省招考中心负责的职业中专学校(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的录取数据于10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3、严格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批准招生,未取得年度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的专业不得招生。未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非学历教育机构联合办学。各县要建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审核备案制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简章等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者保留流失生学籍;严禁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挂靠中职学生学籍;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4、强化招生宣传和服务。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形式,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助学、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和学校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要会同扶贫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做好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工作。

  (五)补录工作

  普通高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高一新生报到后,各县(区、市)招办(招考中心)将学校缺额情况汇总上报,市、县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各学校补缺计划,供未被录取的考生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档手续的考生选择补报志愿,市招考中心在8月上旬进行补录。

  (六)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备案

  9月1日前,各县(区、市)招办(招考中心)要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市、县(区、市)教育招生部门和学校负责人分别签字,市招考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同时上报省考试中心。

  九、加强领导,规范管理,确保全市中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统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统筹区域内和跨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各县(区、市)要依法治考,周密部署,规范管理,责任到人,加强对考生电子信息的管理,抓好考试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确保本地区的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2.狠抓关键环节,切实做好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实行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保密室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保密制度健全,保密人员按规定配齐,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每个细节都要做细做实,各项保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试题(卷)在运送、交接、保管、施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监控系统必须全程覆盖保密室,实时录像。

  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工作预案,严格执行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保密方面的问题,要沉着冷静,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试题到达之日至试题运送之前,每天以传真方式如实向市招考中心传真报告试题(卷)安全保密和组织考试方面的情况。

  3.加强考场和考点的规范化管理。考点必须设在便于封闭式管理、无安全隐患、交通便利、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学校。各考点要配备无线电信号屏蔽器和金属探测仪。每个考点设主任一名,由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可根据情况设副主任若干名。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单人单桌单行,前后左右距离必须保持在80厘米以上,派本校一名主监考,外校一名副监考。

  4.加强涉考队伍建设。各县(区、市)要严格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涉考工作人员要坚持标准,严格选聘,认真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管理,继续做好监考员档案记录工作。要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风险意识、廉洁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坚决杜绝教育系统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等恶劣行为的发生。

  5.切实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良好。各县(区、市)要进一步加大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严肃考风考纪,实施“阳光考试”,保障“平安中考”的顺利实施。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同当地公安、保密、通信、监察、无线电、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信息、环保、电力、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公安干警、武警战士要到考点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网络环境,严格通信、消防和噪声管理,确保考生及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和生命安全,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每场考试前要动用公安人员对每个考场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涉考人员人身安全,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和利用无线通讯、互联网传播涉嫌泄密的行为,要用现代化手段防范封堵现代通讯工具作弊行为。市、县(区、市)、考点、监考要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市)招办(招考中心)要加强考前培训与考核,每个考场按规定配备合格的监考人员,各科考试均要采取随机抽签确定监考的办法。严格执行备用试题(答题卡、光盘)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严禁监考等工作人员和考生携带手机、对讲机、耳麦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加强巡视检查工作。中考实行省、市、县(区、市)三级巡视制度,考试期间,省、市招委向各县(区、市)派出巡视检查团,县(区、市)招生部门要主动邀请当地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同志参加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巡视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发现问题认真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和市报告,对于发现的违规情况要会同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试前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考点要设立违规考生公布栏,安排专人管理,逐场公布考试违规情况。要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和信访要做好记录,认真查实,及时处理。对重大违规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招考中心。

  7.加强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各县(区、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从满足考生的需要出发,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尤其在考试过程中,既要做到对考生严格要求,又要体现尊重考生、关心考生、服务考生,监考人员的着装和工作行为要得体,领导巡视和媒体采访不能影响考生正常考试,为考生提供和谐的考试环境。

  各初中学校应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向考生宣布《考试科目及时间》、《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内容,让每个考生都能了解考场规则和违规处理规定,与每个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帮助考生树立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的思想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确保每个考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参加中考。

  中考期间,各初中学校可选择考点附近且符合行业标准的旅馆、饭店、公交公司(车辆)等为考生服务,严禁选用“三无”牌(执)照的黑车、黑店等,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考生、家长提供放心、周到的服务,确保考生的安全。

  8.各县(区、市)要进一步完善中考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中考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要针对可能出现的考试设施故障、网络传输故障、大面积违纪舞弊和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消防及交通安全事故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影响安全保密、严重违纪等重大事件,各县(区、市)和考点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9.把握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新闻宣传部门,要正确把握宣传导向,严格贯彻中宣部、教育部不炒作考试的一贯精神,慎重把握对招生热点问题的宣传,努力营造和谐的招生考试舆论环境。对于影响招生考试工作全局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置,积极配合公安、宣传部门,切实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10.提升保障能力。无论是从初一年级就开始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初二年级开始进行的地理、生物文化课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还是初三年级进行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文综(思想品德、历史)、理综(物理、化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理化实验操作等,这些都是中考的范畴,不能将它们单独割裂、狭义理解,各县(区、市)财政及教育部门要切实保障组织中考所需要的经费,畅通收入、支出渠道,确保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