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常识与政策,你关注的基本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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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毕业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 在与考生的沟通交流中,我们发现很多考生对我国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及政策缺乏基本的了解,也不知道如何了解 。为此,经过6个小时的梳理,本文将全景式展现过去二十年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改革历程,这期间的绝大多数政策依旧有效或者进行了完善升级,对于我们了解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我们特别超链接了相关通知、办法,大家点击蓝色标题即可跳转查看!
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争议大致始于2003年前后,跟当下有一拼:
指出:根据博士生教育的特点,招生单位及博士生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相对其他层次的学历教育,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更大的自主权。
要求: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考生与其他考生的报考、考试及录取应一视同仁,公开、公正、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录取工作应于2003年6月30日前结束。
提出:各招生单位必须紧密结合世界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博士生招生选拔的成功经验,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提高质量意识。
从招收2004年博士研究生起,取消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考生在复试时应按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等,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是否采用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由各招生单位自定,但要留出一定比例的名额用于公开招考。凡采用上述方式选拔博士生的,都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的考核或考试,不允许采用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博士生。
要求:2005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当年度有效(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不作跨年度使用。春季和秋季入学的学生均计入当年的招生规模。兼职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其兼职单位统一安排解决。录取工作应于2005年6月30日前结束。再次明确选拔方式有:公开招考、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四种。报名考试时间为每年一次或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要求:要根据重点考察考生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加大复试成绩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权重,不断改进和完善复试工作。,生源原则上为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跨校招生须经教育部批准),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研究学科,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
提出:可探索尝试对特殊优秀人才试行单独选拔的办法,但必须对选拔办法、报考情况和录取结果公开、公示。录取结果要在6月底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未经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提出:我部决定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2008年先行试点,之后逐步扩大规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招收的考生,采取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招生录取按照“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确需调整规模的,要报我部同意。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至少5年。
指出 : 2008年先行试点,之后逐步扩大规 模,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所在高校承担招生和培养工作。
: 在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基础上,把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作为博士生招生的重要基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作为博士生招生的重中之重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予以进一步强化 。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自2010年起,将博士生招生方式调整为三种,即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所有招生单位均可采用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
2010年起教育博士、、口腔医学博士和兽医博士等四个专业学位类别可独立招生。 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博士、兽医博士等三个专业学位博士如采取硕博连读的方式选拔博士生,只允许在对应的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兽医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硕士中进行 。教育博士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进行选拔。专业学位博士暂不采取直接攻博的方式进行选拔。
指出:不断改进和完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结构进行认真分析, 加大存量调控,利用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共同支持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建设 ,进一步提高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高校办出特色。
,此计划已包含在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为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不得挪用。
要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和评价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院系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院系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强调:各招生单位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发挥并不断强化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不断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探索建立符合专业特点、单位特色,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复试考核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在充分尊重院系和导师意见的同时,要加强对学术权力的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置命题、阅卷、复试和录取等环节中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未经教育部批准,招生单位不得擅自在规定政策之外开展招生工作。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仍须从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2010年以前备案开展直博生招生工作的高校,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学科,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其他高校可在本校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专业内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
要求: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应与一般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从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
要求:招生单位的博士生录取工作应于6月15日前结束。各招生单位须在6月15日前将本单位博士生录取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在培养过程中经招生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 经招生单位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招生计划数,由国家以专项计划形式下达至有关高等学校,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规模中单列,专门用于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 提出选拔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三种。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 专业学位博士暂不采取直接攻博的方式进行选拔。
提出: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拟录取名单要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畅通博士研究生向硕士层次的分流渠道,加大分流退出力度。 推动招生计划向选拔培养质量高的院系、专业、导师流动。
2019年,在教育部的科学规划和指导下,启动实施“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探索建立以科研项目经费为主承担博士生培养成本的新机制。 2021年,全国共有69所高校作为科研博士试点单位,招生计划已达4000余人。参见:
指出: 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要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准确把握综合评价理念,既不唯笔试分数,也不简单以取消笔试推行、宣传“申请-考核”制。 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招生单位可在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2019年,教育部试点建立 “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并进行内部测试运行。
指出: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本地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招生组织管理。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从2021年开始进行“儒学专项”博士生招生工作。参见:
当前,以上政策基本为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全部核心政策。预计2023年前后将有新的政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