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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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面向校内外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直博生,并在校内优秀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及应届硕士生毕业生公开招收博士生。2016年我校秋季公开招收的博士生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
一、招生规模与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我校博士生总招生规模约为800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待春季招生结束后,将于2015年10月26日前在《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秋季招生人数。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和《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国农大研生字【2012】7号)文件的规定,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专任教师及一线研究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研生[2014]14号)的规定,2016年接收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为硕博连读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理工农门类的推荐免试生为直博生。直博生与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免缴报名费。
四、秋季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证均需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2、满足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详见《各院英语水平要求》)
3、补充条件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4、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及“2016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网报同时上传电子版材料
2016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2016年1月学院初审后(部分学院是春季开学时初审),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3-4月份来学校参加复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S)、 GMAT。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硕博连读和直博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
已取得硕博连读和直博生资格的学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网报结束系统关闭后,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章(本校生加盖学院章即可),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到相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六)相关说明
1、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经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两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2、凡符合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3、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七)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6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6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其中,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须由受援高校按照我校的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推荐。
2.复核与录取:2016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批:2016年5月。
研究生院通过审核学院公布的相关初选和复核办法、联合学校纪委和研究生教育专家组成巡视组对实际选拔程序进行监督、接受考生质询等程序。在保证选拔过程的合理、合法和透明的基础上审批录取名单。并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学费及奖助标准见后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10000元/年;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直博生一年级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执行8000元/元,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学制内按博士生标准缴纳四年,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8月1日前缴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一个学年的学费。
(二)奖助(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1、奖助对象: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非定向硕博连读生及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博士生。
2、奖助类型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30%(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4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40%)。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
(5)校长奖学金:博士、硕士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
(6)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每生每月300元,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七、监督机制
继续对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八、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学年。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admission/index.do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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