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10-15 12:00:55 大专院校
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
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重庆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形式与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拨机制,申请材料审核阶段和考核阶段都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招生形式,有普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计划(最终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流程等相关信息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硕博连读选拔相关文件通知。

  3.直接攻博:申请要求、流程等相关信息详见2021年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文件通知。

  工程博士招生相关信息详见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我校2021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另外发布);国家专项计划相关信息详见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特别提醒: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以及报考工程博士考生)。

  三、报考

  1.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报考博士生的学术型申请条件和要求。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若因考生和原单位的纠纷造成无法提交报考所要求材料或档案无法到校等情况,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报名费不退。

  7). 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2. 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1). 非定向博士生:除工程博士和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报考时均须提交“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材料调至我校。

  2). 定向博士生:我校只对工程博士和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援疆计划、联合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招收定向博士生。

  四、报名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10:00~2021年3月31日下午5:00。

  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布的当年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在“博士网报”标题进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

  1).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故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部分专业、部分导师可能不招生。请考生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学院联系,向学院咨询招生专业的名额分配情况,确认报考导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相关要求。

  2). 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国家相关文件及重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填报完网报信息后须缴纳报名、考核费共计200元/人,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都按要求完成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后一律不退。

  4). 为便于考生随时浏览、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牢记网上报名号、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5). 考生务必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和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https://yz.chsi.com.cn/)中填报对应准确信息,信息一旦填报确认,不予修改。

  网上报名仅用于考生填报志愿,最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以我校审核为准。

  2. 申请材料审核

  考生请于2021年3月9日上午10:00~2021年4月2日下午5:00期间提交申请材料至各相关报考学院,请提前与报考学院确认交材料时间以及形式,密切关注材料审核进程,如需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等,也请于上述时间提交。各学院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学院组织本单位相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按照已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须将相应认证报告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以免影响后续录取工作)。

  4).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无评议书,请联系报考学院,按报考学院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 考生研究计划书(附件2)。

  7). 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

  8).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3”中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

  对于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能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

  五、考核

  完成网络报名且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及体格检查等。考核时间预计在2021年4月中下旬,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另行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等相关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主要包括英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四部分。

  3. 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在我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4. 其他考核内容

  其他考核内容参见报考学院要求。

  六、录取

  1.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类形式考生理论考试(或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统筹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择优录取。请各考生酌情选报指导教师,具体情况咨询所报考学院。

  2. 我校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标准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后实施拟录取,计算方式如下:

  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制、学费标准与奖助金

  1.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

  2. 2021年录取的博士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

  3. 奖助金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1. 由各学院按有关要求,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及程序、申请材料审核情况、考核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考核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各科目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 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对于未通过政策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1. 重庆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仅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其它网站发布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非由我校发布。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报考期间,我校除了收取考试报名费用,不会有任何其他形式的费用产生,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十一、招生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 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2374  

  学校纪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103501

  重庆大学研招办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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