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央音乐学院港澳台和外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北京)
港澳台、外籍考生:
今天下午学校收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校紧急研究,决定启动港澳台和外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纳入中央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同步进行。
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站通知。请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港澳台和外籍考生按照6月19日公布的《中央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关于录制音乐表演视频的重要通知》要求录制并提交视频。
已于2020年1月完成现场确认的港澳台硕士考生(名单见附件1),须于6月23日12:00前将报考导师、报考曲目(仅报考表演方向的考生填报)、手机号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件名为“姓名-报考院系-港澳台硕士”;
已于2020年1月完成现场确认,并按要求于2020年4月提交初审材料且通过材料初审的港澳台博士考生(名单见附件2),须于6月23日12:00前将报考导师、报考曲目(仅报考表演方向的考生填报)、手机号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件名为“姓名-报考院系-港澳台博士”;
已经提交报名表的外籍硕士考生,须扫描支付宝二维码(见附件3),缴纳报名费800元,并于6月23日12:00前将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应届在读证明)、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书、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水平合格证书、体检报告、支付宝缴费记录截图、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邮件名为“姓名-报考院系-外籍硕士-报考材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不予考试,请勿缴费)
已经提交报名表的外籍博士考生,须扫描支付宝二维码(见附件3),缴纳报名费800元,并于6月23日12:00前将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水平合格证书、体检报告、支付宝缴费记录截图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名为“姓名-报考院系-外籍博士-报考材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不予考试,请勿缴费)
外籍硕士、博士考生因还未完整提交报名材料,待上述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后会邮件回复准考证号,完整名单于6月23日公布。
未按以上要求完成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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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港澳台硕士名单.pdf
中央音乐学院港澳台博士名单.pdf
中央音乐学院外籍考生支付报名费二维码.pdf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20年6月20日
原标题:关于启动港澳台和外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2006/t20200620_70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