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6月7日下午,学校在舜耕苑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袁亮院士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平松主持。
袁亮院士讲话
会场(摄影:范涛)
袁亮指出,今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取得新突破,增幅位居省属高校前列,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对学校近年来快速发展的高度认可,指标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袁亮就今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保证质量,要准确把握推免直博、硕博连读、申请审核等招生方式的具体要求,在报考生源数量充足的前提下,认真分析生源结构,全面考核考生的学术成果、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确保招生质量。二是要明确导向,按照“国家级人才导向”“项目为王导向”“创建一流学科导向”“联合培养导向”的原则,优化指标分配,助力学校“双一流”创建,服务学校发展战略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要在招生工作中贯彻落实学校尊重人才、支持人才、服务人才的一贯理念和做法,优先满足国家级人才招生指标,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重要作用,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目标。三是要注重培养,要发挥好学校博士联合培养特色模式,建好用好“双导师制”人才培养通道,积极发挥特聘院士的“塔尖”效应和特聘国家级人才的学术引领作用,激发校内外导师协同指导的倍增效应。四是要拉高标杆,各相关招生培养单位要提前谋划,对标“985”“211”“双一流”高校,明确定位与发展目标,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张平松在总结时强调,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总体要求,精心部署、集体决策,做好统筹协调,强化过程监管,确保程序规范,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顺利、高质高效完成。
会上,研究生院负责人介绍了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审核整体情况,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情况,并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下一步开展的招生考核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研究生院、纪委办,各招生单位院长及分管副院长、能源研究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