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公告
各位考生:
自2021年起,军事科学院非军事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均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军事学学科仍然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现将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和教育部计划,各学科招生人数待上级正式下达后另行公布。
其中,军队计划限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委任制文职人员报考;教育部计划限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地方在职人员报考。
万“草”丛中一朵“花”
招生学科及批次
我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为生物学、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力学、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兽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药学等11个学科。根据各招生单位及不同学科实际,我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分别于2020年秋季、2021年春季组织两批次招生,具体招生学科及批次如下:
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请至研招网或“军科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根据军队有关政策,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能报考我院生物学、药学和军事学学科(不含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下的军事运筹学、军事后勤学一级学科下的后方专业勤务)博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录取,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拥有中国国籍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军队,愿意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军队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经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批准,出具《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军队在职干部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报考须经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持《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录取前须经军队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委任制文职人员有关要求同在职干部;地方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5.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适应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需要。
6.申请人还应符合当年国家、军队及我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其他政策规定。
★(二)申请人近五年学业能力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也可是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硕士导师)发表或录用1篇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
2.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体以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排名为准;
3.参加重大项目(任务)做出重要贡献,获得我院所申请学科及相近学科当年上岗博士生导师3人以上特别推荐。每名上岗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特别推荐1名申请人;
4.获得1次战区级以上(含大单位)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或二等功以上奖励;
5.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符合申请学科相关要求。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及需求,申请人在满足上述学业能力水平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各招生单位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报考标准条件。
申请流程
以下环节均为第一批次招生(2020年秋季组织)时间及要求,第二批次招生(2021年春季组织)具体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10月27日,报名地址: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各位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记住生成的报名号。如有多个报考信息的,请在确定的报考志愿备注信息栏注明“以此报名信息为准”,如无备注,将以最后一个报考信息为准。
★(二)提交材料
已报名的考生须准备如下证明材料,并于10月29日前邮寄至相应招生单位。
1.《军事科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经报考导师审核的个人自述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4.身份证件及审批材料。其中,应届军人硕士需提供学员证、有效身份证件、《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表》报名;军队在职干部提供军官证、有效身份证件、《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应届地方硕士毕业生持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往届地方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在入学时交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6.加盖毕业院校业务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仅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提供),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
8.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奖励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9.外语能力水平证书(证明);
10.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交由师(旅)级单位出具的本年度体能考核达标证明;
11.其它能够证明考生学业及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
材料寄送截止后,各招生单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主要核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注意:为避免丢失,请考生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邮寄报考材料。无论录取与否,邮寄的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
各招生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将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围绕申请人知识结构、专业基础、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查并给出成绩。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招生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按学科招生计划120%~200%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预计11月上旬,公布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请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于11月14日前登陆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入学水平测试
11月15日下午3:00~5:00,统一组织入学水平测试,科目为英语,考试地点为研究生院太平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院,持准考证进入南门),具体考场请见准考证。
★(五)综合考核
11月16日~18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知识背景、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听说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包含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外语听说三部分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灵活运用程度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招生单位实施细则、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前,各招生单位将组织资格复审,需查验: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身份证)。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学员证及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还需查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无法提供学位证书原件,且未通过网上学位认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含海外学历学位)。
★(六)体检
11月14日~16日上午,考生自行赴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原第302医院)体检,体检当天需空腹,相关费用自理。报考军队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报考教育部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和我院辅助检查项目要求,辅助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尿毒品检测、肺结核、心理检测以及其他需要检测的传染性疾病和隐匿性疾病。
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外语入学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其计算方法为:最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外语入学水平考试×10%+综合考核成绩×60%,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材料审核低于60分者、综合考核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背景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有关规定,每名导师年度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含博士、硕士),如录取人数超过限额,由招生单位结合申请人意愿在本单位相同学科中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监督公示及异议处理
拟录取结果预计于11月下旬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招生单位进行复议。
招生期间,院招生办公室将进行巡查监督,设置监督电话010-66314088,受理申请人意见反馈及投诉。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学术权力情况的导师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军队和军事科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现役军人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最近一次体能考核达标证明。
★(三)本次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春季入学。
★(四)时间及安排如有变动,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视频制作:刘昭 庞飞 李吉?? 图片:王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