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进一步探索中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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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 赵琬微)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实施意见提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12门科目。
在考试形式上,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课程内容学习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同科目的考试陆续安排在初二、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成绩呈现。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外语卷面考试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含10分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或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体育与健康分值40分;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考试以等级成绩呈现。
等级成绩依据原始成绩划定,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所有科目合格才可毕业。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在中考环节,学生可以从12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确定8门按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6门成绩必须计入。
与此同时,部分具备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可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面试情况录取,开展人文、科学、艺术、体育、中外合作课程班等特色招生,校内或集团内直升,1+3培养试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验等改革探索。
据了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旨在改变“唯分数论”的招生录取方式,进一步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与全面发展。按照计划,到2021年将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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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