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1年第二十五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的通知[深圳就业分配]

2024-08-24 15:58:41 专业目录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相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要求,结合新常态下我市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搭建本市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平台,我局定于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2021年...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相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要求,结合新常态下我市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搭建本市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平台,我局定于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2021年第二十五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秋季就业双选会”(以下简称现场双选会)。同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于2021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双选会专属网页举办网络双选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现场双选会:2021年10月10日8:30—16:30;

  网络双选会:2021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二、举办地点

  现场双选会:深圳会展中心1号馆内;

  网络双选会:双选会专属网页(网址:http://szggjy.zshr.cn)。

  三、参会对象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且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重点组织符合深圳产业结构政策、属于深圳市重点扶持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或“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用人单位,以及高新技术、在行业内处于标杆或领军地位的用人单位等参会。

  (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毕业生及海外留学生等。

  四、双选会内容

  (一)现场双选会

  1.现场招聘区。共组织650家以上用人单位参会招聘,其中特设青年见习专区,组织我市见习单位携见习岗位参会。计划吸引3万人次以上高校毕业生进场求职(参会用人单位数量及现场人数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

  2.功能服务区。提供就业指导、简历诊断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全面为求职者提供择业引导和政策答疑等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科学就业。

  3.后勤保障区。提供各类参会服务,包括参会单位招聘文具补给、招聘信息资料发放、饮用水供给等服务。

  (二)网络双选会

  1.累计组织1000家以上用人单位参会。参会单位可在双选会专属页面展示职位,增加职位曝光度,并接收简历投递。

  2.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毕业生及海外留学生在双选会专属网页注册账号,报名参加网络双选会,即可于2021年10月1日后进行线上简历投递。

  五、参会流程

  (一)用人单位参会流程

  1.报名资质

  (1)我市依法注册且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

  (2)每家参会单位须提供5个以上的就业职位数,岗位总数不少于20个。

  (3)90%以上岗位不设置工作经验要求并适合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

  2.报名时间

  (1)现场双选会:2021年4月6日—9月15日。

  (2)网络双选会:2021年8月2日—11月30日。

  3.报名方式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进入双选会专属网页查询活动相关信息,注册账号并报名相应场次。通过审验与筛选确认的报名单位可参会并开展招聘。

  4.咨询电话

  0755-82137011(胡先生)、0755-29992939(林小姐)、0755-29992913(郭小姐)。

  (二)高校毕业生参会流程

  参加双选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双选会专属网页了解活动安排、招聘单位、就业岗位信息等双选会相关资讯,并注册账号报名现场双选会,获取参会二维码。毕业生于现场双选会举办当日携带入场资料凭参会二维码进场求职(入场资料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

  六、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双选会是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进优秀毕业生人才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可根据本区情况,统筹安排各项参会工作。

  (二)重视发动青年见习单位参会。各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做好青年见习宣传工作,并组织辖区符合青年见习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会。

  (三)认真抓好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双选会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人员按要求积极配合,如遇突发情况,将按防疫相关规定处理。

  七、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深圳市鹏程人力资源配置有限公司。

  八、监督管理

  建议与投诉可发送至邮箱:ggjy-gxb@hrss.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林雅嘉,联系电话:82132969、1582031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