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各区发布入学政策![深圳招生]
深圳2024年学位申请已公布政策汇总
除了龙华区,深圳已有9区公布了2024年学位申请政策,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一一整理,家长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一定要查询学位是否锁定。因为房屋未锁定的状态才可以申请学位。
如果是租房入学的家庭,一定要确定房东愿意将房屋给你申请学位,因为需要房东配合办理相关租房材料。
按照政策要求,深圳多区要求租房材料提前一年办理,及时办理好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
实际居住核查越来越严格,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入学,家长务必要以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及时登记或更新居住信息,部分区还会上门核查。
2022年起,深圳10区已不再核验计生信息,家长们也不必再准备计生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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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4年入学提醒
3月30日,宝安区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23年秋季及2024年以后义务教育入学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其中重点提到了租房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强调了非深户学生的父母社保须满1年,家长需要办理孩子的身份证。
一、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
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时限要求
2023年秋季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2022年的8月31日(含)前办理出证。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办理出证。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1、登记时限要求:
2023年秋季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2022年的8月31日(含)前在其所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在其所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材料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3、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二、其他重要提醒
(一)关于学位房锁定提醒
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材料。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同一对夫妇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的不受此锁定限制)。
(二)关于社保参保时间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关于身份证办理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四)关于取消验核计生信息
按上级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取消。
(五)关于反诈骗提醒
社会上出现了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急切心态,以办理入学为名实施诈骗。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朋友,义务教育招生须按照教育部门颁布的招生规定和程序报名,切勿轻信不法分子谎言,警惕招生诈骗,勿信虚假宣传。
龙岗区2024年入学提醒
近日,龙岗区教育局公布了2024年小一初一公办学位申请温馨提醒,其中重点提到了租房入学要求,24年家长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租房时间要求
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适用对象: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
时间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适用对象: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无产权住宅类房屋)。
时间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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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24年入学提醒
3月16日,福田区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其中重点提到了租房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强调了父母及孩子都要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同时学校会不定期上门核查实际居住。
一、关于2024年以租房形式
申请学位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适用对象: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
时间要求: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适用对象: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
时间要求: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材料要求: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2.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3.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小升初直升学校
实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1.2024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福田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
三、实际居住要求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四、学位锁定制度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学位申请住房进行学位锁定。(小学6年,初中3年)
南山区2024年入学提醒
3月15日,南山区教育局公布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其中重点提到了租房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如果是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父母及小孩都要做好居住信息登记,还提醒各位家长相关部门会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核查。
一、关于2024年以租房形式
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适用对象: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
时间要求: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含)后。
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适用对象: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时间要求: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材料要求: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实际居住要求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三、学位锁定制度
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小学6年,初中3年)
罗湖区2024年入学提醒
3月23日,罗湖区教育局公布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其中重点提到了租房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如果是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父母及小孩都要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相关部门还会上门核查实际居住。
一、关于2024年以租房形式
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适用对象: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
时间要求: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9月30日(含)。
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适用对象: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且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时间要求: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并且是该租户居住信息登记的唯一住址。
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含)后。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实际居住要求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
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三、学位锁定制度
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小学6年,初中3年)
坪山区2024年入学提醒
3月21日,坪山区教育局公布了《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温馨提示》,其中提到了租房申请学位的具体时间要求。
2024年申请公办学位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材料备案、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均为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
光明区2024年入学提醒
3月22日,光明区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23年和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其中重点提到了租房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父母及小孩都要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相关部门还会上门核查实际居住。
一、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024年,《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备案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租赁期限需超过2024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未办理租赁凭证,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提醒:光明区比较特殊,租住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照常办理租赁凭证,也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考虑到居住时长的加分,建议租住有产权的家长还是办理租赁凭证。如果不要加分,可以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二、关于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在学位申请期间,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三、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2023年、2024年全区所有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如是租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需取得业主(房东)同意,并与业主(房东)做好相关约定。锁定办法如下: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
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学位,最终审核通过,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
孩子入学深圳、读上好学校
必须根据入学积分提前一年准备
如果还不知道孩子入学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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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4年入学提醒
3月15日,盐田区教育局公布了《2024年秋季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资料》,详细说明了招生对象,需要准备的入学资料,购房租房的材料说明等等。
招生对象
小一招生对象
申请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一招生对象
申请人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申请人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2.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无《房屋租赁凭证》的,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父母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3.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4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二)非深户籍申请人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3.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监护人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31日;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3年4月15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4.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4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4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三)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人
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四)学位住房延迟锁定的说明
盐田区自2020年秋季全面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用以申请学位的住房应具备25位房屋编码,并符合进行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以下情况可延迟锁定:
1.受房屋拆迁影响不能提供有效住房申请材料的:
请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
2.其他未取得《入伙通知书》的辖区购房申请人:
请提供2024年4月1日之前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银行按揭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
上述情况按自有产权房类型提交材料并积分,按房产房屋地址当年所在的学区申请学位,同时申请人须按要求签署学位住房延迟锁定承诺书,承诺同意在获得产权证后随即锁定本住房学位信息。
(五)重要提示
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对于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区教育局将在新生正式录取之前,严格核查《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相关信息。
请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区教育局将取消申请人的入读资格。
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以2024年秋季小一、初一招生指南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1. 2024年秋季招生,若国家、省、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5228527。
大鹏新区2024年入学提醒
3月17日,大鹏新区教育局公布了《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其中重点提到了租房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相关部门还会上门核查实际居住。
一、关于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
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圳户籍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时间加分。
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须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二)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
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1.对登记时长要求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2.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二、关于使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申请学位的温馨提醒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就近入学”。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
四、学位申请房锁定的有关提醒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须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亲和母亲或相同的监护人。
“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夫妇子女使用该房申请就读该校。
五、其他事项
请家长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与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不符的,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请以正式发布的大鹏新区2024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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