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最新6篇[小学招生]
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写好工作方案。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__省义务教育条例》《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__教基字〔2023〕12号)、《__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__教考字〔2023〕9号)和《__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__中招委字〔202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__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一)小学招生
1、凡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各相关学校可以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到县特教学校就读;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
2、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县城各小学招生范围:金砂湾学校小学部招收金砂湾工业园区和马影镇铜九铁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第一小学招收大岭以西区域的老城区适龄儿童,第二小学招收海正路以东、学苑路以西、石钟山大道以南城区(含双钟镇胜利村)的适龄儿童,第三小学招收海正路以西、颐康路(江新厂老路)以东城区(含双钟镇洪湖村、月亮村和水稻原种场、南北港)的适龄儿童,第四小学招收颐康路(江新厂老路)以西、大岭以东区域的适龄儿童,第五小学招收海正路以东、站前路以西、台山大道以北区域和时代茗湖小区、学苑景城小区、周百户安置区的适龄儿童。第三中学小学部项目建设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一年级招收站前路以西、学苑路以东、台山大道(牛湖线)以南城区(含双钟镇柏树社区)的适龄儿童;在县城其他学校就读的三中小学部学区内二至六年级学生,原则上要求转入三中小学部就读。
农村各乡镇小学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
3、小学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交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家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招生学校和县教体局教育股共同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含51%)。
(二)初中招生
1、__中学西门初中部招收第一小学、第四小学毕业生,__中学新校区初中部招收第五小学毕业生;第二中学初中部招收第三小学和水稻场小学毕业生,第四小学实际居住在二中附近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录取到二中初中部就读;第三中学招收第二小学毕业生。金砂湾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2、第四中学招收文桥小学、江桥小学毕业生,武山学校户籍在埠堰、五星两个村和付垅小学户籍在徐凤、唐坂、夏坂三个村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录取到四中就读。
3、农村各乡镇中学(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收本辖区小学毕业生。
(三)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__县黄冈实验学校在本县范围内自主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__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是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各市、县(区)教育(体)局、中招委组织实施。全省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实施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
2、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普通高中类,二是中职类,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报考类别经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修改。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职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规范、慎重,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具有__省初中学籍或户籍的八年级的考生,不分报名类别,均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地理和生物两个学科的考试。
3、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本县户籍的生源。
4、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中考报名,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办法按__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__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3〕2号)执行。
(二)考试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县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参加全省统一的中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九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与健康60分。
八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
2、考试形式及要求: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x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3、考试时间:文化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6月17日至19日。语文考试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考试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150分钟,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100分钟,其他科目考试均为120分钟。
4、体育与健康测试相关工作按省、市要求执行。
5、初中毕业生升学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和音乐、美术考查,组织工作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具体工作由县教科所负责。考生各考查科目的成绩,由生源学校汇总后于2023年5月底前分别报县局教育股、县教育考试中心、县教科所。
6、根据省、市、县关于初中学考(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考生文化成绩以等级制方式呈现,不公布考生文化考试原始分数,只公布各学科等级和各等级相对应的分数区间。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与生物的成绩均设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划分的比例及学业成绩排序方法均按《__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7、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以等级的方式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设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8、中考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向县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9、其余有关考试事宜均按省、市规定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三)阅卷
中考的网上阅卷、统分、登分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考生确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县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查分手续,由市中招委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查卷。
(四)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师范定向生录取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中招委划定,录取工作由省、市、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等级到低等级择优录取,录取办法同普通高中。拟录的师范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和体检,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按《__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凡未参加今年中考无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考生中职志愿择优录取。如出现生源不足,中职学校可自主招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必须取得初中学考报名序号。
4、2023年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政策。根据市中招委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县__中学、__二中在其统招计划中划出不低于70%的指标作为“均衡生”招生计划,按生源比例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
5、按照《__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九教发〔2019〕6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__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申报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2〕38号)要求,为推动我县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特长成才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鼓励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资质、理念开展相关特色教育。今年__中学招收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40名(其中足球20名、篮球10名、田径10名),__二中招收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20名(足球)。体育特长生在中考后进行招生,主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特长表现,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学校特色、低于学校今年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择优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70%划定。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按招生学校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的招生方案执行,拟录名单报县教体局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县教体局招生管理部门将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
三、有关规定
(一)全面运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实行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乡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局等部门__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4〕50号)、__市教育局《关于落实〈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和县教体局《__县随迁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湖教体发〔2020〕2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统一由县教体局教育股进行审核,合格后原则上安排到金砂湾学校或第一小学就读,该类学生享受正常入学学生同等待遇。在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办理高中转学,不受户籍限制,充分保障其就学意愿。
(三)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按照《关于印发〈__省__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规定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按照《__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参照《关于印发〈__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规定执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其它省定优惠政策按照《__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四)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意愿,严禁以各种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它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甚至私自组织升学考试、承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在中招报名时,由考生按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诱导、包办或擅改考生志愿。
(五)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初一、高一新生学籍。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招生纪律
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原则,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各学校校长要亲自负责,并选派一名副校长具体抓招生工作;要把握招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我县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开好家长会,在指导考生、家长填志愿时,不能诱导、包办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坚决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所有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为名,违规提前招收或承诺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严禁超计划、降成绩等级、超收费标准招生。所有学校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未经市教育局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规范高中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__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信息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高中学生补建学籍坚持户籍地、考试地、就读学校、录取学校一致原则,严禁为跨年补录学生建籍(遇特殊情况需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各类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必须向县教体局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宣传。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人员以各种名义到生源学校作招生宣传,不得扰乱生源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招生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到生源学校招揽生源,甚至实行有偿招生的,各生源学校要坚决抵制。生源学校不得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名目的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四)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从严治理学校在招生办学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本办法由县教体局教育股和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县教体局举报电话:__,__,__。
篇二: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__教〔2023〕4号)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
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
报名条件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二)施教区入学条件
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户口簿职业栏注明)或出国定居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
(3)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4)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1)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且实际居住。
(2)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该房产同期只能在施教区内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
公办小学招生
1、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学生免试入学。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公办小学超班额、超计划招生。
2、热点公办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电脑派位工作要求,继续实施我区热点公办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派定学位。符合我区施教区条件的小学新生在规定时间到施教区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热点公办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与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同时进行,具体见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流程。
3、各小学应于8月1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
民办小学招生
1、严格执行公民同招。严格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报名。
2、坚决落实免试要求。全面实行免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3、全面规范招生行为。所有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4、有参加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学生视同派中;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并完成后续相关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若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可作为一个号,将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按原学区入学;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
特殊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各校应充分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零拒绝”。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区特殊教育学校与各义务教育学校同时发布招生简章。
六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经核查,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则取消该生登记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七
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八
招生要求
1、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的入学情况。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全力做好劝返工作。
2、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坚决落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相关要求,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3、规范入学管理。各小学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4、强化督查追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要内容,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常态督导和专项督查。对于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九
日程安排
5月17日,区教育局公布__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公布后,相关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5月17日,区教育局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18日,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19日至20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__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花神大道9号)报名登记。
5月27日至28日,公办小学现场报名登记。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9日至6月2日,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
5月31日,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多校划片试点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3日至4日,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到__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花神大道9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0日至11日,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新生在报名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9日,发布《关于做好__区2023年随迁子女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6月24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多校划片试点小学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5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7月1日,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6月25日至7月5日,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7月8日至9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十
本办法由__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篇三: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 根据《__市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__镇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和服务区实际,制定__市__镇__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组织服务区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
招生名额
根据《__镇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__市__镇__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135名,教学班3班。
三
招生对象
01
第一类招生对象:“两一致”户籍人口
1、东埕村、永坑、坑园自然村“两一致”户籍适龄儿童;
2、__镇区域内市、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
3、所划片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的“两一致”适龄儿童。
02
第二类招生对象:政策照顾对象
1、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2、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
3、“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4、__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03
第三类招生对象:非“两一致”对象
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入学时填写《__镇小学(幼儿园)非“两一致”对象入学申请表》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
3、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
四
招生办法
“分类招生”:根据容量按
1、东埕村、永坑、坑园自然村“两一致”户籍人口;
2、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
3、所划片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的“两一致”适龄儿童;
4、政策照顾对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__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5、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
当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不超过学位计划数时,由学校审核后直接招生;当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超过学位计划数时,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抽签)的办法公平确定招生。
(一)“两一致”户籍人口及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其中,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顾政策的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3)“两一致”中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服务区小学申请入学;正式安置后,凭《征迁协议》《房产证》《户口簿》,可在征迁前或安置后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2、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1)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本镇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①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
②孙辈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在学校容量充足时可参照本款①规定申请入学。
(2)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3、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2〕8号)精神,泉州市认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其子女可选择在全镇范围内公办学校就读。
②__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__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21号)、《__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及《__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其子女就读小学可自主选择我镇公办学校就读;就读幼儿园由镇招生领导组统筹安排到镇属公办幼儿园就读。
③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__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申请入学。
(2)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5万元)子女,可在我镇任何一所小学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3)“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可在我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入学(每所小学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因学位限制未能在申请小学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小学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凭证、《户口簿》和《__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4),到镇教委办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给予安排入学并公示。
(4)__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4、非“两一致”对象入学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3)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在我镇的祖籍地、房产所在地、父(母)务工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凭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凭证或身份凭证,体现祖籍地、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的相应证件申请入学。
①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
②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
③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参照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统筹安排入学。
五
报名登记时间
7月5、6日,接受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登记。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7月5日报名对象:“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国有企业编制内员工的子女,所划片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的“两一致”适龄儿童。
7月6日报名对象:非两“一致”对象。
7月7日—14日: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7月15日—16日:学校资格审核结果送交镇教委办
7月20日前后:学校公布入学资格审核结果;
7月28日:公布我校学位余缺情况
8月24日起:学额未满的学校接受“统筹调剂”对象登记报名,并将补录结果向镇教委办报备,招生结果报镇教委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9月1日前:招生结果送交镇教委办汇总报送教育局。
六
报名地点
__市__镇__中心教学楼一楼多媒体教室
七
注意事项
(一)小学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镇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3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镇社会保险)。
(二)报名时,除了需提供上述对应类别必备证件外,均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接种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用夹子夹好。
《入学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扉页,户主页,幼儿页,父母页)→《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必备证件》复印件→《接种证明》复印件。
报名时,出示所有证件的原件及相应的a4纸复印件进行核对。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报名登记,复印件由学校存档验证不再退还。
(三)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对象,不予办理报名。
(四)提供假证者不予办理或经发现查实后退学。
(五)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对象,不予办理。
(六)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对象,不予办理报名。
(七)报名后,请关注“__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微信群,用于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
(八)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以《__市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__镇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九)招生咨询电话:
张老师:137__
篇四: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 根据天津市教委发布的《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__教政〔2023〕6号)和__新区教体局《关于印发<2023年__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__教体〔2023〕14号)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__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
(二)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__、__、__、__、__、__、
报名条件
(一)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且户籍在__的,其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7日向所属学区片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__户籍“人户统一”(适龄儿童户籍和产权住宅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户籍儿童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__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户籍和产权住宅地址不一致,或确无产权住宅)的适龄儿童,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报名,由__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非__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原则上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其中涉及特殊情况的,可向__教体局提出申请。
(三)外省户籍__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其父母须于2022年11月进行预约登记,已经完成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由__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__“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__新区及__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和要求执行。
学区划分
(一)__户籍且“人户统一”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容量和学位情况,实施划片入学。
1、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__外国语学校小学一部(以下简称“小外一部”)对应学区片内小区:鲲玉园、鲲贝园、鲲玺园、尚苑、璟苑、玖熙苑、新颐园、雅境园、雅馨园、锦庐园、美逸园、首玺园、荣馨园、和畅园、和馨园、季景园、观锦苑、南苑、香堤苑、澜韵苑(已交付楼栋)、万和雅苑、珑水苑、格调菁园。
2、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__外国语学校小学二部(以下简称“小外二部”)对应学区片内小区:仕景苑、景杉园、红树湾、兰苑、芙蓉北苑、天和园、新新园、望溪园(已交付楼栋)。
3、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__外国语学校小学三部(以下简称“小外三部”)对应学区片内小区:兰景园、家和园、美林园、美韵园、美锦园、美嘉园、铭郡园、青溪花苑。
4、____实验小学(以下简称“实验小学”)对应学区片内小区:依水园、悦馨苑(已交付楼栋)、芦花庄园(已交付楼栋)、澜水苑、慧水苑、璟和苑(已交付楼栋)、枫泽苑(已交付楼栋)。
5、北京师范大学天津__附属学校(以下简称“北师大附校”)对应学区片内小区:凤凰苑、瑞龙城、瑞龙南苑、东方文化广场、枫丹园、枫书园、枫墨园、枫智园、枫慧园(已交付楼栋)、枫博园(已交付楼栋)、枫瑜园(已交付楼栋)、枫珑园(已交付楼栋)、枫玲园(已交付楼栋)、枫瑾园(已交付楼栋)、朗福园、朗泓园、朗润园、旭朗园、海富园、天铂晴园、天铂映园、天铂曜园、天铂曦园、天铂晗园、屹朗园。
6、天津__南开小学(以下简称“南开小学”)对应学区片内小区:溪景园、宸和园、荣唐苑、锦铂园、锦荟园、博仕苑(已交付楼栋)、翠谷园(已交付楼栋)。
(二)按照教育规划和区域发展,以下版块小区尚无对应学区片学校,具体如下:
力高版块雍海苑、逸海苑、畅海苑、欣海苑;生态岛版块颐湖居、樾湖花园、千江苑(已交付楼栋)、荣颂庭院;滨旅北部版块景熙园(已交付楼栋)、月沙湾(已交付楼栋)、智润园(已交付楼栋)、锦成园(已交付楼栋);北岛版块北岛雅苑(已交付楼栋)。
适龄儿童户籍为上述小区的,可先行到指定地点登记报名,后续由__教体局结合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安排
(一)公办学校
1、发布张贴招生简章
按照市、新区统一要求,各学校须于6月26日10点前,发布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生的条件、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所需材料和学区范围等。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2、网上信息采集
2023年7月3日上午10:00-7月9日下午3:00,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须登录“____教育信息平台”__,进入“小学(一年级)报名入口”,使用儿童证件号码先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提交资料原件图片。
完成所有信息填写、资料上传并通过审核的,方视为网上信息采集完成;提交先后顺序不作为报名录取的依据。7月5日上午10:00开始,家长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3、报名核验时间
2023年7月8日(星期六)、7月9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适龄儿童家长须携带报名表和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核验。为保证招生现场秩序,系统限定,每名学生仅可在一所学校进行核验。
4、报名核验地点
(1)__户籍“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到对应学区片内学校报名核验。具体报名地点和相关事宜请参照各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其中尚无对应学区片学校的力高版块雍海苑、逸海苑、畅海苑、欣海苑小区和滨旅北部版块景熙园(已交付楼栋)、月沙湾(已交付楼栋)、智润园(已交付楼栋)、锦成园(已交付楼栋)小区适龄儿童到南开小学报名核验;生态岛版块颐湖居、樾湖花园、千江苑(已交付楼栋)、荣颂庭院和北岛版块北岛雅苑(已交付楼栋)到实验小学报名核验,由__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报名地点和相关事宜请参照各学校招生简章。
(2)__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已完成预约登记的外省户籍__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实际居住地址在中央大道以西小区的,到实验小学报名核验;实际居住地在中央大道以东小区的,到北师大附校报名核验,由__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报名地点和相关事宜请参照各校的招生简章。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1)、(2)情况之外的__“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__新区及__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到实验小学报名核验,由__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地点完成报名核验,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再受理。当学区片内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应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__教体局协调相关学校予以分流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范围,规范收费。不得采用统一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天津市海嘉学校(以下简称“海嘉学校”)为__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学生不可兼报。具体报名条件、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详见学校发布的2023年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__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注意事项
家长须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__教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信息,将取消其入学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咨询监督电话
小外一部:__;小外二部:__
小外三部:__;实验小学:__
南开小学:__;北师大附校:__
海嘉学校:__。
监督电话(__教体局):__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后续其他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____教育信息平台”__发布的通知。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解释权为__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篇五: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推进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23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1、属地入学原则。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
2、免试就近原则。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3、自主招生原则。落实片区和学校的招生“双主体”责任。
4、顺序录取原则。按照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5、均衡生源原则。试行“均衡入学”“调配入学”“派位入学”等均衡调配举措,解决学位供需矛盾。
6、严控“班额”原则。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杜绝“大班额”现象。
7、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8、维护稳定原则。健全违规行为追究机制,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处理、严肃追责。
招生需知
招生对象
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按时入学的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部门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
招生片区
深沟桥西至兰州军区第一干休所公路两侧及所属单位,包括__、前、后街,__、焦家湾村。
日程安排
网络入学申请时间:7月3日-7日;
网络审核时间:7月3日-8日;
现场审核时间:7月11日-14日;
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7月18日-21日
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报名要求
报名需知
1、凡是我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登录网络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信息。入学申请网址:https://ybm。/入学申请二维码:
图片
2、城关区户籍儿童收到系统通知后,由儿童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到__、小学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监护人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
(1)本人户口簿
(2)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等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3、随迁子女收到系统通知后,由儿童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各片区设立的统一审核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见附件)。
申请入学时需提供基本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
(2)监护人居住证(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应在2023年网络入学申请工作结束前取得城关区地址的居住证,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关区申请入学)。
监护人在城关区购买房产的(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还需要出具房产证明。
监护人缴纳社保的(在兰州市、城关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相关证明。居住证申领时长、房产、社保均将成为类别认定和排序的重要条件。
[保障机制]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职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宣传和解答,招生结果的公示,招生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
2、网络审核小组:__、__、
3、现场审核小组:
1组:__、__、
2组:__、__、
4、现场审核安全维护小组:
__、__、__、__、
5、招生政策咨询与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__
[注意事项]
1、儿童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学校第一时间依法报警,同时视情节做出处理:城关区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城关区学校入学资格。
2、网络预报名成功不代表已被录取,最终录取结果,可登录入学申请平台查阅,也可查看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录取公告。
3、所有进行现场审核的家长严格按照网络预约时段分批次入校进行审核。现场审核时携带材料务必与网络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一致。
4、学校坚决打击以“上学”“择校”为名非法牟利的“学托儿”“学贩”,也请各位家长依法依规为子女申请入学资格,谨防上当受骗。
篇六: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小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__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着力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就近入学、调剂入学、遏制择校相结合的招生入学政策,各学校应按教育局划定片区严格按照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及综合指导,各学校组织实施。农村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学区指导,各学校组织实施。
(二)严控大班额原则。各校要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进行招生,认真落实划定的服务片区和学位供给情况。教育局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23年消除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就近入学原则。城区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相对就近入学,当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录取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住自有产权房且落户年限较长的适龄儿童。
(四)公平公开原则。建立和完善片内一年级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发布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入学问题,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确保招生信息公开。
(五)调配招生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根据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采取申请登记和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被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注册报名,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城区学校入学机会,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全纳平等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
三、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2023年8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应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可缓学。
四、招生计划
根据全县6周岁适龄儿童数据,考虑外出流动人口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口随迁子女因素,2023年全县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8200人左右,实现适龄儿童100%入学。
(一)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区小学2023年一年级共招收95个教学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其中:
第一实验小学招收8个教学班;
第一实验小学分校(崇文小学)招收8个教学班;
第二实验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5个教学班;
第四实验小学招收4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8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5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5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5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6个教学班;
__小学招收8个教学班;
__学校(__小学)招收3个班。
2、城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见附件4)的电子版可在《临洮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平台》查看。紫竹苑小区以西门道路通道为界,10幢楼及以南为__小学片区,11幢楼及以北为第三实验小学片区;金地花园小区以西门道路通道为界,1—6幢、13幢、14幢为实验三校片区,7—12幢、15幢、16幢为__小学片区。
(二)农村小学招生计划
1、乡镇中心小学和其他农村寄宿制小学按照办学规模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各学区要统筹安排,确保辖区内各学校不产生大班额。
2、农村非寄宿制小学和教学点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五、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条件、时间及佐证材料
(一)报名条件、时间顺序及佐证材料
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临洮县2023年小学招生方案》,按照时间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登记只限填报一所城区学校,报名登记两所(含两所)以上城区学校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未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不予保留名额;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城区小学招生按照两个批次进行,各小学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招满为止,严禁跨片区、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1、第一批次:政策性照顾生、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县内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非本县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和入学条件
7月15日—7月17日各招生学校组织第一批次招生。
政策性照顾生:招收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临洮重点引进人才子女。政策性照顾生按申请人意向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招收户籍在城区内,居住在片区内,且房、户一致;有户籍住公房儿童即户籍在城区内且居住在片区内的公房;有户籍无房儿童即户籍在片区内,由于拆迁等原因租房或住过渡房。
县内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招收户籍在本县,并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非本县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招收非本县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温馨提示:①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子女页;户口簿户主是祖父祖母的转学对象法定监护人须与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②提供祖父母房产证的还需要准备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等备用材料,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a类):政策性照顾生及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政策性照顾生”和“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需上传:
政策性照顾生:当地驻军子女所在部队证明、户口簿及家长的军官(士官)证;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相关证明、户口簿;地方烈士子女的相关证明、户口簿;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优抚对象子女相关证明、户口簿;临洮重点引进人才子女证明、户口簿。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房屋抵押的要有房管局的证明、新购房的要有房管部门签章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局盖章购房合同备案表、首付款的发票、水电煤气物业2023年第一季度缴费票据),无房证明(由社区、村委会和洮阳镇政府出具无房原因证明)。
第二顺序(b类):县内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本县户籍,已在城区购房适龄儿童报名时需上传:
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房屋抵押的要有房管局的证明、新购房的要有房管部门签章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局盖章购房合同备案表、首付款的发票、水电煤气物业2023年第一季度缴费票据)。
第三顺序(c类):非本县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非本县户籍,已在城区购房适龄儿童报名时需上传:
户口簿,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房屋抵押的要有房管局的证明、新购房的要有房管部门签章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局盖章购房合同备案表、首付款的发票、水电煤气物业2023年第一季度缴费票据)。
2、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1)网上预登记时间
7月18日—7月19日各招生学校组织第二批次随迁子女进行网上预登记。
(2)网上预登记要求
第一顺序(d类):父母在城区对应学校招生范围经商的随迁人员子女。
预登记时需上传: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已办理6个月以上(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的《营业执照》图片、实体店图片、为学生监护人在人社部门购买的近半年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清单图片、户口簿、合法有效租房合同。
第二顺序(e类):父母在城区对应学校招生范围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
预登记时需上传:户口簿、合法有效租房合同、合法稳定就业合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半年以上工资证明(必须是银行流水证明,银行流水要和就业单位相一致)、2022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原件。
第三顺序(f类):县内(城区幼儿园毕业)流动人口子女。
预登记时需上传:这类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乡镇(村)学校就读,确因全家在城区务工,无人监护的必需提供户口簿、合法有效租房合同、合法稳定就业合同、半年以上工资证明(必须是银行流水证明,银行流水要和就业单位相一致)、2022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原件、城区幼儿园就读一年以上证明。
(3)摇号随机派位
学生及家长完成网上预登记后,县教育局将组织各招生学校审核人员,对参与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的,参与下一步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符合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得参与第二批次摇号派位招生。
7月20日,县教育局组织第二批次招生,由纪委监察、公安、司法公证等部门联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参与,统一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当场产生拟录取学生名单,现场打印后由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公证处工作人员当场公证,摇号随机派位确认后不得更改。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摇号结果及时在录取学校门口公示栏公示3天。当日公布第二批次招生结果。
温馨提示:①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临洮县城区户籍儿童将进行调配入学,随迁子女将丧失临洮县城区小学入学资格,回户籍地就读。②不服从电脑摇号随机派位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自动放弃在临洮县城区小学入学的机会,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现场审核查验
(1)第一批次申请报名的适龄儿童,网上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监护人必须在本批次报名期间,按照在微信报名端预约的现场审核时间,携带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查验。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未向片区学校网上申请提交佐证材料及预约未到学校审核查验的,视为自动放弃片内入学资格,将由县教育局调剂入学。
(2)各学校第一批次报名结束后,于7月19日前将随迁子女学生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以便及时组织摇号随机派位。
(3)第二批次随迁子女,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结束后,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名单,于7月21日注册报名。
(4)教育局组织信息核查。监护人提供的《户口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资料核查结束后,由教育局组织城区招生学校到公安户籍部门、房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进城务工用人单位核查相关信息,核查人要签名以示负责,县教育局对学校核查情况进行复查审核,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城区户籍儿童将进行调配入学,随迁子女将取消其在城区小学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三)电脑摇号派位原则
为体现就近原则,旧城区的__小学、__小学、第二实验小学、__小学、第一实验小学、__小学、__小学、__小学等8所小学为一组进行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新城区的第一实验小学分校(崇文小学)、第三实验小学、__小学、__小学、__小学、__小学等6所小学为一组进行电脑摇号随机派位;以上学校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未派到学位的学生,由城郊区的第四实验小学、__学校(__小学)为一组进行第二次电脑摇号随机派位。
(四)网上报名录取流程
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加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办法。
1、第一批次:7月15日—7月17日,政策性照顾生、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县内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非本县户籍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1)网上申请:监护人登录临洮县城区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平台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佐证资料,选择xx小学(只能选一所片区学校),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注册报名时请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注册信息不能修改,请仔细操作。报名信息在审核完成前均可修改。
(2)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系统短信通知(分批次、分时段),凭短信提示信息,持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装入自备档案袋上交学校),到片区小学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审核时证件不齐全者不予审核;如在登记时提供的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第二批次:7月18日—7月20日,符合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
(1)网上登记:7月18日—7月19日,监护人登录临洮县城区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平台系统,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佐证资料,选择xx小学(只能选一所片区学校),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注册报名时请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注册信息不能修改,请仔细操作。报名信息在审核完成前均可修改。
(2)电脑摇号:7月20日由临洮县教育局组织,按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调配符合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分旧城区、新城区、城郊区三个片区,用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3、注册报名:适龄儿童根据招生系统通知或短信提示到学校注册报名。
六、农村小学报名条件和佐证材料
农村小学或教学点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乡镇中心小学以及寄宿制小学招收乡镇政府所在地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同时统筹招收自愿到乡镇中心小学就读的其他适龄儿童,但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以内。报名注册时家长需持户籍簿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七、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残疾儿童。听残、视残、智残“三类残疾”儿童达到入学年龄后,须持公安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预防接种证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接受特殊教育。轻微“三残”儿童可选择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二)特殊群体儿童。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各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八、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县教育局成立了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学区也要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招生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城区各小学要高度重视,成立网上报名审核及现场查验审核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设立报名服务咨询点和咨询电话,对学生家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各幼儿园和小学要安排专人和机房为学生家长提供报名服务,确定接待咨询人员,设置招生咨询处。在报名前要严格制定好报名实施方案,对于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要提前制定好预案,妥善处理。切实为广大学生家长网上报名提供便利服务,确保家长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多孩子女同校就读。从本学期开始,尝试推行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措施,有效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在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家长需持已就读子女学校出具的证明,入一年级新生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明,于7月10日—12日在县教育局登记调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校就读意愿。
(三)抓好控辍保学。各乡镇学区学校要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依法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或输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工作。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做好网上报名解释引导工作,严禁工作态度粗暴蛮横,同时严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并存档备查。各学校在招收一年级新生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结束后,实行“阳光分班”。城区小学严格按照本方案划定的片区和规定的招生程序组织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接收不符合在城区小学就读条件,又有择校行为的儿童;对不符合招生要求招收的学生,教育股将不建立学籍,人为因素造成大班额的,要查明原因,进行追责问责。
(五)强化舆论监督。坚持便民原则,搭建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小学招生报名宣传平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网站、校园宣传栏、公众微信号、qq群、印发宣传页等形式,加大招生报名宣传力度,强化诚信教育,让广大学生家长知道,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如实填报信息,如不参加网上报名将不享受划片招生。需要到外地就读小学的,可不参加城区小学招生报名,但必须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所属学校不再对其进行学位安排。各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组织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确保每位适龄儿童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无误。
(六)强化廉洁招生。严格按照廉政纪律要求组织教职工签订廉洁招生承诺书,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接受招生对象吃请;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券等;严禁出现违反招生政策纪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
__(县教育局教育股)
__(县教育局教育局办公室)
__(县教育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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