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中招政策出台 中招考试与初中学业考试合并进行
原标题:2018年河南省中招政策出台中招考试与初中学业考试合并进行
★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7个科目统一命题总分600分
★公办高中未经批准不得跨市招生,民办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要达50%以上
本报讯(记者王红)昨日,省教育厅公布《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意味着2018年河南省中招方案正式出台。《意见》提到,2018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今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7万人。
全省高中计划招生67万人
《意见》要求, 2018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录取。
今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7万人,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高中阶段年度招生任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志愿填报。
2018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7科目总分值为6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笔试100分,听力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6日。
18年,我省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其中,为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
音体美地理生物须学业考查
政策规定,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可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面向全省录取分三个批次
按照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共分为三个批次,分别是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7月12日录取;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7月14日录取;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
违规招生学校将追责
省教育厅明确规定,除经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我省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分配生比例达50%以上
为推进教育均衡,我省将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
民办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政策规定,对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省教育厅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
政策规定,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未按时报到考生视为放弃资格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各地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省辖市、县(市、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省教育厅明确规定,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