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我市2021年市直初中划片招生范围和七年级招生规定

2023-10-01 22:56:05 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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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我市2021年市直初中划片招生范围和七年级招生规定

  速看!我市2021年市直初中划片招生范围和七年级招生规定 网信永城

  
市直初中招生范围参考图

  
我市2021年初中七年级开始招生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初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1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0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认真抓好落实。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根据适龄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民办学校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二)公正公开,阳光招生

  招生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办法、时间节点以及学生入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三)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规范办学、均衡编班原则

  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初中七年级班额,确保起始年级超大班额零增量,同时现有超大班、大班数量再有明显下降、严禁上升。对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招生对象

  已经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范围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市教体局根据城市人口分布规律和城区学校规模及分布情况,对局属初中的招生范围划定如下:

  市一初中:只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

  市二初中:一是招收陈官庄小学毕业生;二是招收茴村中心校划定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三是二初中附近(3公里以内)自愿到该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市三中:第一区块:城中铁道以南,永兴街以北,芒山路以东,文化路以西;第二区块:城中铁道以北,欧亚路以南,雪枫路以东,文化路以西;第三区块:建设路以南,车集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文化路以东。本辖区水木清华、苏州花园的学生可到市四中就读。

  市四中:第一区块:欧亚路以北,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东,文化路以西;第二区块:团结路以北,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西,芒山路以东。第三区块:文化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建设路以北,淮海大道以南。本辖区天润城的学生可到市五中就读。

  市五中:第一区块:城中铁道以北,雪枫路以西,团结路以南,芒山路以东;第二区块:城中铁道以北,淮海大道以南,芒山路以西,西铁路以东。观湖壹号和演集镇胡楼村的学生到市五中就读。本辖区富景国际的学生可到市四中就读。

  市六中: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山路交叉口向西)以南,芒山路以西(含民生小区)及原侯岭乡小学毕业生。

  市七中:第一区块: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光明路与雪枫沟交叉口向东)以南,芒砀路以东,沱河以北,雪枫沟南段以西;第二区块:文化路以东,贺寨三巷以南,东环路以西,沱河以北。本辖区神火城市雅苑、神火花园的学生可到市实验中学就读。

  实验中学:第一区块:芒山路以东,文化路以西,永兴街以南,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雪枫沟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以北;第二区块:车集路以南,贺寨三巷以北,东环路以西,文化路以东;第三区块: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山路交叉口向西)以北,芒山路以西,城中铁道以南,西铁路以东。

  四、招生办法

  (一) 城区局属初中

  各学校根据适龄少年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四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1.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需上传图片资料:

  ①户籍凭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房产所有人页、学生页

  ②房产凭证:符合片区内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住房保障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显示房产地址、编号、产权人签字、房管中心公章的相关页)

  2.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入户时间至2021年9月1日需满半年以上。

  需上传图片资料:

  ①户籍凭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3.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需上传图片资料:

  ①户籍凭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房产所有人页、学生页

  ②房产凭证:符合片区内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住房保障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显示房产地址、编号、产权人签字、房管中心公章的相关页)

  提供证件及要求:

  (1)户籍凭证:适龄少年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证)或住房保障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户口本(适龄少年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少年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由所在片区学校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安排。

  4.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无房产非永城户籍和永城户籍农村转移人口),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局属初中学校报名。

  需上传图片资料:

  ①户籍凭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②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

  提供证件及要求:

  (1)户籍凭证: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表,住房保障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务工或经商凭证:文本规范的务工合同及工资底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父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登记的成立时间至2021月7月1日达半年以上(经商人员提供)。

  局属初中有空余学位学校:永城市第四初级中学(教育园A区)、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

  (二)民办初中

  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到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五、报名程序

  受疫情影响,我市初中七年级新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一)招生宣传(8月26日—8月30日)

  各初中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8月28日前电子版报送市教体局审批。乡镇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乡镇为单位报送;城区局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以学校为单位电子版发基教科邮箱jijiaoke666@163.com;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发职成教科邮箱ycszcjk5119135@163.com。各中心校、局属初中可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或制作宣传版面,将学校的招生方案在学校醒目位置及主要招生区域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咨询电话。

  (二)城区局属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网络信息登记(8月28日—8月31日)。家长用手机关注“永城市教体局基教科”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根据链接网址填报报名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时间:8月28日07:00至8月31日22:00。

  “永城市教体局基教科”公众号

  2.学校资格审核、教体局抽查(9月1日—9月3日)。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同时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抽查复审,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对学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校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进行电话反馈。

  3.处理遗留问题(9月4日)。组织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报名。

  4.公布录取结果(9月5日)。坚持“服务到生”的原则,录取结果将采用短信反馈、基教科微信公众号查询等方式或电话咨询报名学校,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三)民办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网络信息登记(8月28日—8月31日)。家长用手机关注“永城市教体局基教科”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根据链接网址填报报名信息(无需上传图片资料)。登记时间:8月28日07:00至8月31日22:00。

  2.公布报名情况(9月1日—9月2日)。教体局公布各民办学校的报名情况。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将信息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

  3.摇号录取(9月3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组织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学生教体局对外公示,学校将信息导入招生平台。

  4.处理遗留问题(9月4日)。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学校通知其回到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

  (四)乡镇公办初中

  乡镇公办初中只需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无需上传图片资料),登记时间为:8月28日07:00至8月31日22:00。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

  七年级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是中心校和招生学校,各中心校和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公示领导小组名单、招生方案、录取结果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市教体局设立招生服务专门窗口,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咨询台,公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保证电话畅通,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及家长等人员的来电咨询,帮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报名流程;对不符合本校招生范围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学生合理分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学校,不得出现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上交矛盾现象。

  (二)面向全体,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确保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城区顺利入学;保障随迁子女、障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强学籍管理,落实控辍职责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控辍保学宣传、排查和劝返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防止辍学反弹,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等原则,确保人籍一致。

  (四)落实纪律要求,强化监督问责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维护招生大局,招生工作中任何人不得违规安排不符合条件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招生秩序。对于执行政策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导致应入未入、超范围超计划招生问题突出或造成不良影响、出现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教体局将中小学招生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五)由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各校应制定相关要求,前来咨询的学生及家长一定要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码,间距1米有序排队咨询,咨询后迅速离校。

  (六)城区局属初中招生咨询时间和电话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市教体局 5180120 5118625

  永城市实验中学 5206878 15136029203

  永城市第三初级中学 5185217 5160209

  永城市第四初级中学 5127369

  永城市第五初级中学 5931636 3052573

  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 5756566 5758566

  永城市第七初级中学 5172886 5173886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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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速看!我市2021年市直初中划片招生范围和七年级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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