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布2020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录取办法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郑周贇、实习生李欣雨报道:7月25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印发《南昌市2020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
《办法》要求,今年南昌市城区小升初学生网上报名暨信息采集按两类生源情况进行,即城区小学毕业生经所在毕业学校集体报名,城区户籍外地回昌的小学毕业生和非南昌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经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公众号注册采集、相关区教科体局(办)审核入库。每位小升初学生只能凭借其本人身份证号注册产生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
城区小升初按公办初中学校和民办初中学校两种渠道实施网上招录。其中,公办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一是划分学区范围入学。根据城区、开发区(新区)为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的招生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实施招录。二是对口直升入学。在经开区、高新区继续推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扩大到在其他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
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小学毕业学校和初中招生学校登录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并分别设置小学毕业学校和初中招生学校登录用户入口和初始密码,推行小升初录取工作全面网上管理。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可凭借用户名(小升初信息采集序号)和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学生信息采集记录、各级审核状态、资格复核安排、录取学校等信息,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小升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未经网上信息采集 一律不办理录取
凡未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信息采集的,一律不予办理小升初录取。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凡经招生部门裁决确定安排的生源初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
根据相关规定,在经开区、高新区继续推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扩大到在其他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东湖区滨江学校、扬子洲学校,西湖区团结路学校,青云谱区青联学校、十字街学校、江铃学校,青山湖区义坊学校、湖坊学校、豫东学校、江南学校、培英学校、城东学校、江安学校,红谷滩云溪学校、生米中学。各直升试点城区和学校须合理安排本区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应初中学校,确保对口直升工作规范有序,对口招生具体办法由各有关区教科体局(办)制定并报市教育市考院备案,予以实施。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城区核定上报的直升学生名单直接确定其小升初初中学校录取资格。
城区、开发区(新区)应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确保具有本市户籍的儿童少年、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房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的学区范围和生源认定原则,按照招生容量限额,结合市今年城区小升初学生户籍房产等入学信息、生源类别的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实施招录。
根据市教育局划定学区范围和生源认定原则,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统筹类学生依据其所提交的真实材料及相关信息,经审核确认后,再予以安排入学。
非直系亲属间共有房产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小升初学生所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办理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其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非同一家庭三年内使用同一房产生源就近统筹安排。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相关证照未达要求年限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社保缴纳、工商执照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租赁房等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随迁子女申请城区入学缺少有效证明生源指定初中学校就读。对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拆迁户子女租赁地入学生源就近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对选择在非原户籍与住址或安置房学区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入学的,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招生学校超容量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以外的适龄少年,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逾期登记报名小升初生源协调统筹安排。对未按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2020年城区小升初报名暨网上信息采集实施方案》规定如期参加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初中学校资格复核和报到及注册手续办理的,根据学生提交的真实有效信息及材料,结合招生学校限额余量,予以协调和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提交虚假证件生源就松不就紧统筹安排。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民办初中学校优先录取(或提前录取)、注册录取或派位录取后放弃缴费确认生源统筹安排。凡被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缴费及录取资格的,均按统筹类别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容量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对民办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 一律不办理学籍考籍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道德模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昌随迁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实施。
城区适龄残疾少年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创造条件推进融合教育,为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提供随班就读的便利。
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网点有待完善、生源较多的区域,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招生学校在征得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由市、区教育部门与招生学校协商,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收学生,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形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政府购买初中学位的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及学生人数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确定。
对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信息采集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对已填报城区民办初中志愿的学生,凡被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缴费及录取资格的,均按统筹类别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容量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凡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由有关教育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经民办初中学校缴费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再按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安排公办初中学校。未经招生录取平台预录的学生,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为其办理缴费。
民办初中学校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并报到的学生,坚决落实招生入学纪律要求。对民办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投档手续、不予办理学籍、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公办初中按学区范围接收随迁子女
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规定的类别顺序接收学生。
6月30日,南昌市教育局公布2020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相关材料为:
具有本市城区户籍或其监护人(或本人)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家庭户口簿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证件。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必须提供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提供家庭户口簿和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居住证,在必要的条件下,补充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社保缴纳、工商税务证照或用工合同等。
非城区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全国统一电子学籍材料。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
根据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结合小升初学生资格复核结果,市教育考试院按类别先后分批次进行初中学校新生录取。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具体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次,8月2日-7日(8月2日-6日录取新生报到和注册);第二批次,8月24日-8月28日(8月24日-27日录取新生报到和注册)。
初中学校按本校实际招生批次录取名单,通知和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初中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该生,持初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初中学校应督促报到注册新生登录小升初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确认。小升初系统双确认截止时间按批次分别为8月6日、8月27日。各初中学校分别于8月7日、8月28日反馈本校批次学生报到情况。
各初中学校按实际录取批次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到注册学生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排序类别、学校监督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各初中学校须打印报到、注册及公示学生名单列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于9月5日前交至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
各初中学校须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市、区教育招生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招生管理,凡经招生部门裁决确定安排的生源,不得拒收。
8月4日至19日集中受理异议
对批次入学安排存在异议的学生和届时尚未安排的外地返昌学生及随迁子女,市教育考试院于8月4日至19日集中受理和协调统筹安排。
小学毕业生入学复议由区教科体局(办)认真组织受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市教育局小升初政策要求,予以审核,组织学生及其家填写《小升初复议申请》,签注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集中上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单位核查后予以仲裁,对存在的突出情况由市教育考试院上报市小升初认定小组予以裁定。
9月15日小升初建籍。城区初中学校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将新生录取名册固化刻成光盘,报市教育局备存。各区教科体局(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依据市教育考试院新生录取名册建立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并进一步严格相关工作管理及转移,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籍。
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小升初机制改革,促进义务学校教育标准化建设。要继续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在学区范围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