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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18:34:50 就业分配
2005年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告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以下简称“雇员”)共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此次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员和雇员的招考对象,包括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具体...

  2005年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告

   

  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以下简称“雇员”)共  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此次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员和雇员的招考对象,包括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具体各类人员的招考计划附后)。需特别说明的是:

  (一)本市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不能报考。本市在职教师仅能报考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员职位。

  (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科员以下职位,本市户籍报考人员的身份不限;科级职位和面向市外人员招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干部身份。

  (三)2004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留在学校而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深圳院校和深圳生源2004届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2003年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报考。

  (四)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但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地方班就读的证明。

  (五)2004、2005年留学归国人员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非本市户籍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七)市内院校、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和夫妻分居市外一方(须提供结婚证,在深一方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

  (八)市外户籍人员(包括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统分资格;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为2004年12月31日);

  (四)身体健康;

  (五)录(聘、雇)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市外户籍应届毕业的大专、本科生属于代培生、委培生、定向生(含自费生);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而报考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和在职党校学历的。

  三、报考时间和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时间为2004年11月16日10:00~2004年11月28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3)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笔试 

  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

  面向社会人员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两科,专业类别具体参见《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计划表》。少数既面向社会人员,又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应届毕业生报考也需要加考《专业》。笔试总成绩依《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两科成绩按照5:5比例合计。

  招考职员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具体类别参见《公开招考职员计划表》。

  招考雇员的笔试科目为《专业》一科,专业类别具体参见《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

  笔试时间: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职员《综合能力测试》以及雇员的《专业》笔试:12月4日9:30~11:30;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专业》笔试:12月4日14:00~16:00。

  笔试地点由考生于12月2日10:00后按以下方式查询:(1)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深圳组织人事信息网、深圳市人事局网进行查询;(2)到考试中心现场查询,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咨询电话:。

  笔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阅卷,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12月6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深圳组织人事信息网、深圳市人事局网上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资格初审

  时间:12月7日9:00-18:00。

  公务员初审地点:福田区笋岗西路深圳市体育馆。

  参照管理人员初审地点:福田区八卦路55号深圳市经理大厦。

  招考单位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名额3:1的比例进行资格初审,并按此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生不符合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如面试人数与录用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按以下方式处理:录用名额为2人以上的,按3:1的比例削减录用名额,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录用名额为1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合格人数与录用名额5:1比例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在12月7日上午11: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职员资格初审

  时间:12月10日9:00-18:00。

  地点:各单位不同,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深圳组织人事信息网、深圳市人事局网查询笔试成绩时,同时查询。

  初审的方法和程序与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相同。

  (三)雇员资格初审

  时间:12月10日9:00-18:00。

  地点:各单位不同,具体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深圳组织人事信息网、深圳市人事局网查询笔试成绩时,同时查询。

  笔试合格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的所有考生须于12月10日上午11: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

  (四)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鉴定、成绩单、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深圳户口本或者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2、社会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位有职称要求者)、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不可)。

  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2004年12月8日,面试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用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

  招考职员和雇员的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面试试题由用人单位自行命制。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但面试必须于2005年1月15日之前完成。

  面试结束后,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计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所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招考职员和雇员的,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仅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所聘(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12月10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深圳组织人事信息网、深圳市人事局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体检统一安排在2004年12月11日,体检医院届时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职员和雇员的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须于2005年1月25日前完成。

  (二)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体检按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执行,职员的体检参照执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进行考核。

  八、录(聘、雇)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相关录(聘、雇)用手续,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或备案。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最高年龄40岁指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5岁指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0岁指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25岁指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其他有关招考事项可查询以下网址:

  1、深圳组织人事信息网:;

  2、深圳市人事局网站:;

  3、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十、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一)深圳市政府机关招考国家公务员职位表

    (二)深圳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考职员职位表               

     (三)深圳市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雇员(专业技术类)职位表

  注:深圳市党群系统招考职位表请登录深圳组工在线查询。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事局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