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陪审团的权利(美国陪审团职能)
美国陪审团的权利(美国陪审团职能)
一、美国陪审团的权利
1、通俗地说,陪审团只管认定"是非",即被告是否有"错"。如何处罚则是法官的权利,陪审团没有处罚权。另外,陪审团的产生或审案中途更换陪审团;陪审团表决机制还另有条件和程序
2、不是说西方法律有利坏人。从社会发展来说,冤枉一个好人,比错判100个坏人都恶劣。只有常凯申才会说,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3、陪审团定罪,法官量刑。如果法官有意见会在罪名应受刑范围内判最低刑。我记得一个案例就是陪审团认为罪名成立,但是辩方律师打动了法官,法官就判了他几天还是一个月记不清了,而且是社区劳动那种不用进监狱的。
4、保证庭审过程合法;保障原、被告的合法权益;决定是否允许保释和保证金数额;陪审团裁定有罪后,法官根据法律条文,宣判刑责。
二、美国陪审团职能
1、东方也可以按国际法组织成立国际法庭,按联合国宪章,以中、俄等20国集团陪审团、法官为主,东方人的事情不能永远让美国西方人来审。
2、没有理解陪审团的作用。在国家暴力机器面前,陪审团是保护公民权利最后一个挡箭牌。它当然不完美,但是它确保了一个公民的命运还是由其它公民决定,而不是国家暴力机器决定的。
3、如果咱们采用这种方法,部分所谓涉枪案无罪。部分的涉珍稀动物植物案无罪。部分的正当防卫行为可以成立。极少的所谓杀人案不成立。这种制度根源是刑法不能背离社会共识和伦理道德。因为陪案团刻意选择非法律专业人士。
4、陪审团制度当然比较合理,你真以为陪审团成员都是吃瓜群众?是要有身份的,无论哪个正当行业都行,但是一定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做证的办案警察被证实当庭撒谎,那他所有的证据都不能被采用,很多国人对这点无法理解,
5、个人理解,陪审团审并非最终决定,比如公诉机关在初审中的胜诉。在陪审团审中法官的主要作用是,类似不干涉但主持会议的主持人,主持或认定和解,秩序与程序执行,培训或指导法律,宣布结果或按法律指引量刑……等等。
6、这就是你不求甚解之过了。陪审团只裁决有罪无罪,法官负责以律量刑。所以陪审团可以不懂法律条文由三教九流之人组成。
7、陪审团做出的是道德判断下的裁决:审判的案件对还是不对,犯人有没有罪!如果没有错,没罪的就由法官宣判直接释放!如果有罪或者有错,则由法官做出判决:赔多少钱或者判几年牢。这里陪审团做出的是道德判断,法官做出的法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