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龙岗、龙华区属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国外招考]
幼儿园目录
1.福田区
2.龙岗区
3.龙华区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86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13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13日之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时间:10月25日-11月1日16:00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教师招聘智慧管理云平台系统进行注册报名(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szjyzp2023),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教师招聘智慧管理云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对于已获得深圳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体检资格(拟聘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建议不重复报考,避免影响后续聘用手续办理。
三、线上资格审查
(一)时间:11月2日-11月4日
(二)审核办法
招聘单位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评、专业能力笔试两部分。
1.综合能力测评:采用线下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专家组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方式进行打分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专业能力笔试人选。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拟聘人数的5倍,则全部进入专业能力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不计入笔试总成绩。入围专业能力笔试人选名单将在福田教育网公布。
(1)时间:11月8日9:00-17:00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深圳会展中心5楼梅花厅、茶花厅。
(3)组织形式: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能力测评。
2.专业能力笔试:采取线下方式,在深圳本地组织笔试。
(1)时间:11月11日(周六),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题目类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相关知识。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教育网公布。福田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可将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
招聘组织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形式将由招聘组织单位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将另行通知。
3.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及报名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单位应结合考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福田教育网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福田教育网公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招聘单位实际申请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http://www.szft.gov.cn/xxgk/)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
http://www.szft.gov.cn/xxgk/
福田教育网:
https://www.szftedu.cn/
(八)咨询电话:0755-82918332
(九)本公告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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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深圳考点共6页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
2023年10月面向应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教师关于明确笔试内容的补充公告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为了做好相关招聘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现将笔试内容予以明确,笔试内容题目类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相关知识。
福田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9日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
2023年10月
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教师400名
具体岗位见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考生为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2)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4.职业资格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即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考生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之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时间:
10月25日10:00—11月1日16:00
(二)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2023年10月)进行注册报名(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szjyzp2023),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4.已报考我区其他批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的,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或者参加本次招聘其他环节,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基本材料
(1)报名表(附件4)。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承诺书》(附件5)。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岗位有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可自愿提供)。
(9)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分为线上资格初核及现场资格审核两个环节。
(一)线上资格初核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核。线上资格初核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线上资格初核不通过。线上资格初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者网上报名后需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线上资格初核结果。通过线上资格初核的人员将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列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线上资格初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到考点现场申请现场资格复核,并以现场资格复核结果为准。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在深圳组织,时间初定2023年11月9日8:00—17: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具体地点待进一步通知,请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通过线上资格初核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将按照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顺序核对原件。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核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40%、面试成绩占比60%。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评、专业能力笔试两部分。
1.综合能力测评
(1)时间:11月9日8:00—17: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地点:待定。
(3)具体内容:采用线下方式,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专家组通过专业技能测试、问答等方式进行打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专业能力笔试人选。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拟聘人数的5倍,则全部进入专业能力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不计入笔试总成绩。入围专业能力笔试人选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官网公布。
2.专业能力笔试:采取线下方式,在深圳本地组织笔试。
(1)时间:11月11日(周六)。
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2)专业能力笔试由龙岗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专业能力笔试的具体内容见笔试公告。专业能力笔试成绩、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区教育局将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将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签约
区教育局在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
3.须提供的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龙岗区教育局将结合考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6.签约: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排名依序递补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6),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将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均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及聘用时,境外院校毕业生及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由龙岗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
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hrss.sz.gov.cn/
龙岗政府在线:
http://www.lg.gov.cn/
(八)咨询电话:
0755-89551913。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附件4.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5.承诺书
附件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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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00名(深圳考点),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之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线上报名
(一)时间
10月25日10:00—11月1日16:00
(二)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2023年10月)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系统网站: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szjyzp2023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含同时间举行的深圳市、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对于已获得深圳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体检资格(拟聘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建议不重复报考,避免影响后续聘用手续办理。
三
线上资格初审
(一)时间
11月2日-11月4日
(二)审核办法
龙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开展线上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四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评、专业能力笔试两部分。
1.综合能力测评
(1)时间和地点
拟于11月9日在深圳设考点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及“龙华教育”公众号“资讯速递”内的“2024招聘”栏目。
(2)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者按照上传的证明材料,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查验,复印件应清晰明确。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3)综合能力测评由龙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专家组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查看报名资料等方式进行打分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专业能力笔试人选;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则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能力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不计入笔试总成绩。入围专业能力笔试人选名单将在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2.专业能力笔试
采取线下方式,在深圳本地组织笔试。
(1)时间:11月11日(周六)
(2)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4)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考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告发布后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五
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须按时和招聘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尚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招聘单位提供),同时现场说明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的原因,并承诺在取得三方就业协议的3天内(以寄出协议书时间为准)将协议书寄送到招聘单位补签。如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取消其体检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七
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户籍考生须在入职备案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户籍迁至深圳市。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
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hrss.sz.gov.cn/
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
www.szlhq.gov.cn/bmxxgk/jyj
龙华教育—资讯速递—2024招聘
(九)咨询电话:0755-23336315
(十)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扫描二维码获取)
△附件1: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
深圳市教师招聘管理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操作
△附件4: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附件5:
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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