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高中考试]

2023-11-30 12:04:34 就业分配
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统一安排,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将于6月份相继举行,为做好三项考试组织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我市广大考生利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安排(一)普通高考:2022年6月7—8日(二)高中学考:2022年6月10—12日(三)中考:...

                           

   

   

   

  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统一安排,2022年普通高考、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将于6月份相继举行,为做好三项考试组织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我市广大考生利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安排

  (一)普通高考:2022年6月7—8日

  (二)高中学考:2022年6月10—12日

  (三)中    考:2022年6月25日—28日

  二、  基本情况

  普通高考我市共有考生1058人,其中满洲里市837人,扎赉诺尔区221人,设置两个考点38个考场,其中满市一中30个考场,满市七中8个考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有考生2179人,其中满洲里市1726人(高二年级809人,高三年级917人),扎赉诺尔区453人(高二年级232人,高三年级221人),设置两个考点39个考场,其中满市一中31个考场,满市七中(扎区)8个考场。中考九年级共有考生1365人,其中满洲里市928人,扎赉诺尔区437人;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共有考生1728人,其中满洲里市1213人,扎赉诺尔区514人,设置两个考点59个考场,其中满市五中41个考场,满市二中(扎区)18个考场。

  为应对我市考前及考中突发疫情,确保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市五中、市二中为备用考点,中考设置市一中、市七中为备用考点,内大满洲里学院设置为备用隔离考点。

  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教育局负责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缜密做好各类招生考试试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考生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牵头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考涉招的违规违法行为;妥善处置各类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协同卫健委依据国家、自治区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妥善严密做好新冠肺炎及其它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考生防控知识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考务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培训,严抓考场管理,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

  (二)市卫健委负责各考点的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医务人员负责考试过程中考点的常规保健;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技能培训、考生心理疏导、传染病风险点排查等工作;指导考点规范做好考前考后相关场所消杀,派驻专业消杀队伍对出现疫情风险的考点进行专业消杀;就近确定医疗单位向考点派驻负压救护车,保证对突发病症考生及时救治及现场核酸采样,开通发热门诊绿色通道,保证考生随时进行救治筛查;负责选派卫健、疾控、医务人员驻考点组成专业评估组,指导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考试期间身体异常考生及工作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和紧急处置;安排医疗机构配合教育部门对涉考考生及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负责招生考试期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防控及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市发改委负责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审批工作,支持招生考试的改革和发展。做好考试防疫物资的保障,根据考点疫情防控的需要,备足备齐各类防疫物资,保证常态化防控及启动应急机制后考点防控物资充足齐全。

  (四)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高考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加强对媒体上不良信息的防范,及时消除有关招生考试的不良信息,要规范新闻媒体,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防止因新闻媒体报道失当,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引发不稳定因素;加强涉考涉招网络信息的监管。

  (五)市公安局负责严密防范、阻断和及时清理网上涉考涉招不良信息,确保招生考试系统工作网络的绝对安全;防范和打击利用通讯设备、网络等手段传播考试作弊信息的违法行为;配合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防范和打击制售、贩卖考试作弊工具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扰乱招生秩序的非法中介机构;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审查工作;做好考点及录取场所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招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的处置和社会稳定工作;安排充足警力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做好试卷的保管、运送和涉考涉招场所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试卷运送车辆的正常通行,对高考、中考期间两个考点周边车辆及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顺畅安全,防止车辆鸣笛等噪音对考生产生干扰;负责在考点出现疫情启动应急机制下,对密接考生闭环转运,保证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六)教育纪检部门负责考试和招生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涉考涉招来信、来访、来电的调查核实工作,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七)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措、拨付专项经费,为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招生考试经费足额按时到位,并做好招生考试收支立项等相关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管理无线通讯器材经销市场,严厉查处非法通讯器材销售;会同公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制售、贩卖考试作弊工具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招生中介。

  (九)工信和科技局及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要加强网络及短信管理,严密防范、阻断和及时清理涉考涉招不良信息,在考试期间及考生网报志愿期间,保障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学校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工作时段的网络畅通。

  (十)国家安全局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蓄意制造突发事件进行破坏活动的侦查、监控、预警和处置;负责对涉嫌考试作弊的专用器材进行技术鉴定,提供相关工作支持,对贩卖作弊器材的行为进行侦查监控。

  (十一)供电部门负责保障考试期间招生考试工作场所的电力供应,派专业人员进驻考点,保障考试和填报志愿等工作时段的用电安全,及时排除突发停电故障。

  (十二)市应急管理局在考前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考点及周边消防设施检查,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考试期间协助考点做好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等监管,要根据各自职能提前介入,深入摸排,要求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各类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和装修作业一律停工;禁止各类商业经营活动、文化娱乐、餐饮等场所出现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禁止在考点周围擅自摆摊设点,沿街叫卖和占道经营等。要制定详尽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的降低对考生的干扰,为考生营造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十四)市民政局、民族宗教局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考生民族成份、低保等享受政策照顾资格的审查,有效防范并严肃处理考生资格或身份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十五)市保密机要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教育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选派专人参与试卷(答卷)取送、保管、使用等环节,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涉密案件的认定和查处工作,协助教育部门按规定妥善处置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

  (十六)市交通局要根据考试时段的交通特点,努力为考生创造便利畅通的交通条件。要提前安排转运车辆随时待命,在考点出现突发传染病疫情时,在转运组的调度下完成隔离人员紧急转运工作。

  (十七)扎区政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辖区内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做好扎区考点的保障工作,协助考点及时处置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提前安排充足的隔离场所和转运车辆,确保在考点出现突发疫情时,考生及工作人员能及时转运隔离,最大限度降低传染风险,为扎区考生创设安全、安心的考试环境。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提前介入,制定周密详实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于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102室,联系电话:6262613);高考期间实行联席工作机制,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会议室,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要按时到位,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消除考试各类安全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如果出现因推诿扯皮、失职、不作为等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普通高考、高中学考及中考考试工作事关我市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工作中的任何偏差,都有可能引发不稳定不和谐问题,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我市三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此通知

  附件:2022年各类招生考试主要工作时间推进表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各类招生考试主要工作时间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