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高中招生]

2023-11-28 01:19:31 就业分配
衢市招委〔2021〕1号柯城区、衢江区教育局,市区各高中段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以下简称“省厅通知”)和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市教基〔202...

  衢市招委〔2021〕1号

  

  柯城区、衢江区教育局,市区各高中段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以下简称“省厅通知”)和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市教基〔2021〕13号,以下简称“市局通知”)和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市教计〔2021〕20号,以下简称“招生计划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衢州市招生委员会、衢州市教育局成立2021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季根寿

  副组长:徐聪慧  姚文湧   曾金松  程卫东  方美花

  成  员:孙建柯  朱慧如   郑晓珍  蒋维云  雷  晓  刘  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考试院,由孙建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青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生计划

  市区各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详见《招生计划通知》(衢市教计〔2021〕20号)。

  市外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含学前教育大专班)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考试

  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按《市局通知》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与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报考各类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衢州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 中考”)和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日期为6月16至17日。考试总分满分为640分;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测试25分);科学满分为160分;社会满分为80分;体育测试满分为40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均实行闭卷考试。各考点学校要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制定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

  各报名点在办理社会考生报名手续时,要认真审核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身份。对确认为往届初中毕业生的,区招生办审核汇总后要单独造册(内容含考生报名序号、姓名、性别、原毕业学校、现就读学校等),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备查。

  残疾考生参加中考申请合理便利条件的(包括免除英语听力测试,佩戴助听器等),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浙教办考〔2015〕8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区招生办对残疾考生基本情况和合理便利申请表审核确认后,将《衢州市2021年中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四、成绩发布

  中考各科成绩及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等由教育考试院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两区招生办将《考生数据库》(含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政策性加分等相关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

  中考成绩只通知考生及家长本人。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4日下午16:00左右将考生成绩点对点直接发送到家长手机上,考生也可于2021年6月24日下午16:00以后通过衢州教育网(http://jyj.qz.gov.cn/)等途径查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考成绩等信息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进行排队,初中学校不得以中考成绩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中考成绩不得向社会外传或公布。严禁各地各校对中考成绩进行各种炒作。     五、填报志愿

  (一)志愿填报要求

  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继续实行在全市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在网上填报的办法进行。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了解、阅读今年市区考生网上填报高中段学校志愿须知等资料。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将市教育考试院《告市区中考考生及家长书》印发给所有考生及家长,并安排专人培训,帮助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流程和办法。考生和家长在充分了解今年市区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方法后,须签订《市区中考志愿填报确认书》,确认网上所填报的志愿信息是考生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市区中考志愿填报确认书》各报名点统一收齐装订后,安排专人保管至少三个月以上。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26日。在此期间,考生可通过衢州教育网(http://jyj.qz.gov.cn/)首页链接点击进入《衢州市区中考志愿填报网》进行填报。考生初次填报后,在截止期内仍可登录志愿填报网对自己所报的学校志愿进行修改。6月26日17:00时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后,一律不再接受考生的志愿填报或修改,所有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一式三份刻盘存档(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考试院各一份备查),任何人不得更改。

  (二)志愿填报方式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有11个: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杜泽中学、求益(菁才)中学、博文中学、仲尼中学、信安中学、乐成寄宿中学、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考生可填报其中4个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到“学校+专业”,并区分不同学制,全市12所中等职业学校均按计划面向市区招生,考生可填报其中8个志愿。如果考生填报的普高志愿不足4个,则中职志愿可以超过8个,但志愿总数不能超过12个。市区四所中等职业学校允许设“服从调剂”志愿,以满足考生多样化选择,填报各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强优或扶持专业志愿的,中考成绩须在360分及以上。

  为使广大考生了解、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6月11日至12日,市区各初中学校可组织考生进行一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模拟练习。模拟填报只是为了让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操作流程,所有模拟填报的志愿信息在模拟练习结束后将全部清空。

  为给考生留足充分的时间考虑并填写好报考志愿,市区各初中学校在6月25至26日统一填报志愿时间内,一律不得安排本校初三毕业班学生外出参加夏令营或学习培训之类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项目等活动。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干扰考生和家长自主表达真实意愿。

  (三)注意事项

  1.12个平行志愿中,超过4个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志愿视作无效。

  2.报考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且不少于2个A;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报考中职类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等级不作统一要求。

  3.凡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填报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四个学校中的任何一个,否则该考生志愿视作无效。

  4.各民办学校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时,考生及家长要仔细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政策,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填报后一旦被录取一律不得反悔。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以中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实行分数优先、总分(位次)从高到低、计算机调档录取的招生办法。

  市区各高中段学校招生纳入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实行一个录取批次。市区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调配、统一审批。具体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录取

  录取为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必须经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认定合格,且体育艺术特长生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2018年和2019年统招录取分数线平均值的65%(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科技特长生中考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2018年和2019年统招录取分数线平均值的9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各招生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实际适当提高各招生项目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具体标准以《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衢教办基〔2021〕26号)文件公布为准。特长生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各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衢州二中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开办“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学员纳入自主招生序列。有关预备人选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衢州二中与中国科学院按照核准方案组织实施。

  衢州高级中学美术、音乐特色班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主要面向市区招生。专业测试于中考结束后进行,由衢州高级中学组织,接受市教育局的巡视监督。参加衢州高级中学美术、音乐特色班招生专业测试预录取的考生,将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前录取。

  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国际班招生由衢州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自主招生实行提前录取,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招生录取。

  2.统招生录取

  招生学校面向市区的指令性计划,根据自主招生的录取情况和定向指标分配生数调整后,作为统招生计划。统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档方法进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第1个志愿到第12个志愿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向招生学校投档的最后一名学生的中考成绩即为该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因出现并列分而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相同,再按综合素质评价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若以上两项仍相同,则按科学、语文、数学、英语四门学科顺序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出现并列分情况时,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3.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

  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和衢州三中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学校总招生计划人数减去特长生预录取人数及特色生和面向县(市)招生计划数)的65%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名额按各校本学年毕业生人数、参加中考的报考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25分以内,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享受定向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当年中考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权重的分配系数为:毕业生数25%、报考人数75%。

  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统招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录取方式,自主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50%(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国际部高中除外),实际统招人数根据考生志愿、考生中考成绩和经市教育局核定的各校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统招计划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愿意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由考生或家长到相应民办学校填写确认单,同一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自主招生确认单。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相应平台上输入经确认愿意参加该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信息,输入考生人数不能超过核定人数,相关考生信息也要全部输入平台,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民办学校在平台输入的考生情况统筹录取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

  (三)注意事项

  1.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实行提前批招生,具体招生工作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衢市招委办〔2021〕1号)实施。

  2.在录取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相关条件自主录取。

  3.未报考市内各高中段学校(含未被市内任何高中段学校录取)而愿意报考市外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含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可在市外招生学校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自行与有关招生学校联系,由各市外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实施阳光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积极创造推进市区各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环境。继续实施“阳光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向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广泛宣传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办法,要将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方法、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使整个招生工作置于广大群众及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 强化录取审批,规范学籍登记

  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向有关学校提供在市区范围内招收的新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据此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市区各高中段学校在龙游、江山、常山、开化等县(市)录取的新生名册,须加盖生源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录取审批章,及时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高职成教处办理新生学籍。

  龙游、江山、常山、开化等县(市)中职学校到市区招生录取的新生名册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加盖录取审批章后报送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

  高中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单均需经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审核确认后方能注册学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严格高中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学籍挂靠,做到“人籍一致”;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1.加强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纪律,严格管理。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高中段招生学校或个人,不得单独提前录取或变相提前办理录取手续。凡发现有学校或个人违规提前组织学生报到缴费并查实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清退所收费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学校明年招生计划的审批等挂钩。

  2.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各高中段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按划定的录取分数录取,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突破市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衢州一中、衢州二中面向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参照跨区域指标到校方式的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重点中学统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不得违反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规定;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一律不得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3.学校与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对于违规干涉学生填报志愿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民办学校和中职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登记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由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情况,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4.各学校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各学校的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执行。

  5.为维护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招生期间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学校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布告栏、校园网等宣传本《通知》。

  本《通知》由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市区初中学校省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定向指标数.doc

  衢州市招生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 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