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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年外省院校来湘招生校园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管理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现就2008年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的设置 2008年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我省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设置考点,具体组考工作由考点承办。2008年,我省共设立8个外省院校校考考点(考点名单见附件1),各院校来湘组织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凡未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的校考一律不予认可。 二、考试的申报及时间安排 1.按教育部要求,2008年外省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上列院校均不需组织校考。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取得我省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生源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也可以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校考招生专业的招生章程及有关说明,在湘校考的收费标准等必须分别经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费管理部门许可,同时在报名地点的醒目处张贴公布。 2.2008年所有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外省院校,其考试地点由我院统一安排,每所院校同一个专业只能在我省一个考点组织一次考试。我省接受外省高校来湘组织校考时间为2008年2月10日至3月底。各院校须于2007年12月1日至10日登录我院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网站[网站地址: http://www.hneao.cn/yx,用户名:学校代码(国标),初始密码:学校代码(国标+000)],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本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专业类别、考试科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及其建议安排考点等详细情况。各院校在2007年12月10日前将其申报的相关内容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成文字函件(具体样式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当地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一起,通过传真或信函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我省将根据收到的函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安排考点,并从2007年12月15日起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hneao.edu.cn/)上向考生公布各院校考试地点、报名、考试时间。各院校在得知我省公布的校考安排情况后,须立即与本校校考考点取得联系并签订有关协议。 3.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2008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将共享我省高考报名信息,各院校在我省指定的校考考点组织报名时,只需在计算机中输入考生的高考报名号,便可获取该生有关报考信息,打印其专业准考证。 三、考生报名 1.2008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参加外省院校专业校考报名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考生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相关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我院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网站[网站地址: http://www.hneao.cn/ks]《网上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5日至2008年1月31日。考生可在此期间随时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修改。报名确认的地点为各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的考点(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2.2008年报考外省院校校考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湖南省统考并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资格(我省将于1月底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统考各专业合格资格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报名确认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00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 四、组考管理 1.承担组考任务的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确保专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做好主考、监考老师的选聘工作,必须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担任考试工作人员。凡2007年高考以来办了专业辅导班、上了专业辅导课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外省院校专业考试的任何工作。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考点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要及时收回考生的《200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将违纪情况如实记载在《监考情况记载表》(样表见附件3)上,由主监考、监考签字确认后,交考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考点张榜公布(格式见附件4)。违纪作弊考生的相关证据材料、《监考情况记载表》和《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的缩印件,必须在本场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不得拖延。对被认定违规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200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档案。 3.考试期间,我院将派巡视员、督考员到各考点进行巡视督考,检查各考点组考情况。对在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的、出现重大差错或违规问题的考点,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考点的组考资格。 五、专业成绩报送 招生院校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教育部的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其专业考试的合格标准,发放合格证书,于2008年4月1日至15日期间登录我院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网站(网站地址及登录方式与申报校考相同),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网上报送系统”,将合格考生的相关信息上传至我院,并将与上传信息一致的合格考生名单打印件(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寄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它具体事项 1.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2008年4月10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上报组考工作总结(含各设考院校报名情况、考试情况及考点组考情况)。 2.为了加强联系,请各招生院校在报送我省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时,将本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见附件6)。 3.我院联系方式(略) 附件:1.2008年外省院校来湘组织校考指定考点一览表 2.外省院校在湘设置艺术类考点申请函 3.湖南省2008年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监考情况记载表》(样表) 4.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5.考试违规事实代码表 6.湖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联络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