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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2023-10-11 07:09:40 就业分配
权威发布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以及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决定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进行。博士招生考试分网络远程初试(含英语水平考核)以及网络远程复试两个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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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以及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决定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进行。

  博士招生考试分网络远程初试(含英语水平考核)以及网络远程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平台为ZOOM。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线上闭卷笔试方式;复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内容、形式由各学院确定。博士招生工作预计于6月中下旬结束。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将于近期陆续公布,相关事宜以最新公告为准。

  考生应当密切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各学院关于博士招生考试的相关通知及政策法规,提前做好准备。

  一、网络远程初试

  1.考生范围

  (1)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且已通过材料初审、英语水平考核结论为“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详见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报考人文学院且网上报名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

  2.考试安排

  英语:6月8日10:00-11:00

  业务课一:6月8日13:00-14:00(仅报考人文学院考生)

  业务课二:6月8日15:30-16:30(仅报考人文学院考生)

  以上考试均为闭卷笔试。英语考试题型为翻译和作文,考试时间为1小时,总分为100分;人文学院初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分值均为100分。

  3.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可于6月12日上午9点起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查询初试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6月12日下午2点至4点发送成绩复核邮件至gs@dhu.edu.cn,邮件标题为“成绩复核+准考证号后3位+姓名”,申请邮件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申请复核科目、报考专业名称。复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或不符合成绩复核申请规范的不予受理。

  4.各学院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基本要求者,进入复试。

  二、网络远程复试

  《东华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将陆续发布,请及时关注。(可通过“阅读原文”进入东华大学研招网)

  三、网络远程考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学校采用ZOOM作为网络远程考试平台,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见原文链接附件1。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考试所需设备,安装软件客户端,熟练操作。平台安装好后,考生不需要注册。加入会议时应修改入会信息为“准考证号后3位+姓名+主机位/辅机位”。

  1.“双机位”及设备要求: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持“双机位”运行的设备。主机位为笔试和面试机位,需要具备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保障视频和音频的传输,进入会议室时需加入视频、音频。辅机位为监控机位,需要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电脑(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电脑),保障视频传输,进入会议室时只加入视频。

  如果电脑、手机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应提前配好摄像头、麦克风。考试全程不允许佩戴耳机、耳饰。考试全程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

  考试前按要求调试好设备,将ZOOM全屏显示并开启摄像头。主机位(笔试、面试机位)从正面拍摄,对准考生本人,确保考生双手和头部呈现在拍摄画面中。辅机位(监控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距离1-2米,确保辅机位能从侧后方清晰显示考生上半身及考试周边环境。调整光线,保证学校能够从辅机位清晰看到主机位屏幕。屏幕显示效果图如下:

  

  2.网络远程考试网络要求:网络良好,能满足初、复试要求。应具有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3.网络远程考试空间要求:独立、明亮、安静的初、复试空间。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初、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考生应独自在安静明亮的环境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有其他人进出。

  四、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需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包括:

  1.电子版材料:《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见原文链接附件2,要求:下载打印、认真阅读、亲笔签名,拍照并修改文件名为“报考学院+姓名+准考证号后3位”,于6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报考学院,未提交者不得参加考试,具体接收方式请查看原文具体内容。

  2.纸质版材料:报考人文学院的考生应将报名时上传至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的申请材料纸质版,装订后于6月4日前寄送至人文学院(材料清单见《东华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使用顺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1号学院楼,021-67792240,人文学院符老师)。

  五、网络远程考试用品准备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博士准考证(6月3日起登录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下载并打印,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自设,如遗忘可向学校申请重置);

  3.黑色签字笔;

  4.用于网络远程初试的《东华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答题纸》见原文链接附件3(用A4纸打印),考试开始前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标记;

  5.空白A4纸,考试开始前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标记。

  六、实景测试

  为确保网络远程考试的顺利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及机位、设备实景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如考生未提前参加测试导致因网络设备问题影响考试,后果由考生承担。为确保网络远程考试顺利进行,各学院还将采用其他视频会议软件作为备用平台,具体使用说明由学院发布。

  参加6月8日的网络远程初试的考生,测试时间、会议室ID预计于6月3日起在准考证上公布。

  七、网络远程初试考场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网络远程初试。

  1.需要准备的考试用品: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东华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答题纸》(自行打印若干张)和空白A4纸1张,考试开始前所有纸张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标记。

  2.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在此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考试相关信息。

  3.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务人员指令。每场考试开始前50分钟,考生须主动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核验。依次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博士准考证。考生须按照要求配合完成机位、设备调试及考试环境检查。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考试开始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全程不得遮盖面部及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允许佩戴耳机、耳饰,以便于核对考生身份及全程实时监控。

  5.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未经考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终端设备退出考场,若有违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考生应独自在安静明亮的环境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有其他人进出。考生全程不得离开座位。若有违反,视为违纪。

  7.作答要求见答题纸上注意事项,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考试结束后,考生听从考务人员指令在5分钟内提交答卷,提交地址由考务人员发送至考生。提交答卷前请确认答题纸拍照清晰、无缺页漏页,如因此影响阅卷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考务人员确认收到答卷后,通知考生退出考场。

  8.网络远程考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于5分钟内联系考务人员(初试期间紧急联系电话:021-67792484),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9.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八、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在此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2.网络远程复试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3.考试开始前,考生须按学院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博士准考证,完成考生身份核对及验证。考生须按照要求配合完成复试机位、设备调试及复试环境检查。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

  4.考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通知上线参加复试的,迟到2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试全程不得遮盖面部及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允许佩戴耳机、耳饰,以便于核对考生身份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6.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终端设备退出考场,若有违反,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应独自在安静明亮的环境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有其他人进出。考生全程不得离开座位。若有违反,视为违纪。

  8.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试工作人员要求退出会议室。退出会议室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会议室。

  9.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在5分钟内联系学院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九、录取

  全校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完成后,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考试。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东华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在博士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在此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考试相关信息。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