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办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方案

2023-09-26 03:50:43 就业分配
为贯彻落实我市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骨干专业,提升中职教育服务地方产业的能力,现结合我市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制定全市公办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方案。一、专业调整原则1.专业设...

      为贯彻落实我市职业教育 “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骨干专业,提升中职教育服务地方产业的能力,现结合我市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制定全市公办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方案。

  一、专业调整原则

  1.专业设置要科学、合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对专业点过多、重复开设的专业予以撤销或合并。

  2.专业设置要符合产业需求,进一步扩大工科类专业规模,适当缩减文科类专业规模,开发设立一批我市产业需要的新专业。

  3.专业设置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现有专业与学校办学方向不符的要撤并,对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有市场需求的专业予以保留。

  二、专业调整对象

  本次专业调整主要是对我局直接管理的11所公办中职学校的专业布局和结构进行调整,包括专业及专业点设置、专业规模调整、专业师资调配等。

  三、专业调整步骤

  本次专业调整计划从2013年秋季开始实施,到2016年结束。第一步是对已开设专业(点)确定保留或撤并,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完成;第二步是增设新专业及调整专业规模,计划到2015年完成;第三步是进行专业教师调整,计划到2016年完成。

  四、专业调整办法

  1.调整专业布局。按错位发展原则,重新调整认定各中职学校的主干专业,对条件差、办学效益低的非骨干专业予以撤销,对会计、计算机等专业点过多、重复开设的专业予以撤销或合并。在市商业学校、市纺织服装学校、市轻工业学校、市信息技术学校、市电子商贸学校、市汽车技术学校等增设一批产业需求的新专业。今后学前教育专业集中由市幼儿师范学校(市商业学校)举办,其他学校不再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已举办的逐步撤销。

  2.调整专业结构。在现有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各中职学校的专业
规模。对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需求大的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要重点发展,要在现基础上扩大办学规模;对产业需求不大或现规模超过实际需求的专业要减少办学规模。要扩大理工科专业规模,调整后,理工科专业在校生规模要达到60%以上。

  3.调整专业师资配备。根据各校专业在校生规模重新规划调整各专业教师配备数,对撤并停办专业、削减规模专业的富余教师要进行调整,原则上先由学校内部调整解决,不能内部解决的专业教师调整到其他有相关专业的学校;对新增专业和扩大规模的专业要补充增加相应教师数量。

  五、专业调整预期目标

  经调整,我市11所公办中职学校开设的专业由原来的47个调整为56个,其中保留42个,撤并5个,新增12个;理工科专业由原来的26个调整为34个,增加了8个,文科专业由原来的21个调整为22个;专业点由原来的105个调整为98个,其中保留69个,撤销36个,新增29个。

  经调整,11所公办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由原来的29282人增加到42200人,其中理工科专业在校生规模由原来的14596人调整为26450人,增加了11854人,占62.7%;文科专业在校生规模由原来的14686人调整为15750人,增加了1064人,占37.3%。

  实施全市公办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是我局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公办中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本校的专业建设工作,以使全市公办中职学校的专业布局和结构更加合理,更加紧贴地方产业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办中职学校的办学效益和社
会效益。

  附件:东莞市公办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情况一览表